2015年4月15日,加拿大衛生部發布G/SPS/N/CAN/925號通報,通知修訂螯合劑允許使用列表,擬允許將乙二胺四乙酸二鈉鹽作為螯合劑用于某些非標準化飲料、某些非標準調味料和某些非標準化濃縮液。加拿大衛生部食品司已完成了一份詳細的有關申請要求將乙二胺四乙酸二鈉鹽作為螯合劑用于上述范圍的安全評估。乙二胺四乙酸二鈉鹽在加拿大已被允許作為螯合劑用于軟飲料和即飲茶中,這兩種飲料都屬于未標準化飲料。通過評估,并未發現不安全風險,因此食品司將其作為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用于上述范圍,并于2015年4月1日生效。加拿大衛生部食品司將對食品添加劑的安全使用科學新信息(包括乙二胺四乙酸二鈉鹽)進行審核,所有想提交有關該食品添加劑使用科學新信息或咨詢的人士可通過書面、普通郵件或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
該通報的評議截止日期為2015年6月15日,批準日期和生效日期為2015年4月1日。
詳情參見: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FE_Search/FE_S_S006.aspx?Language=ENGLISH&SourcePage=FE_S_S002&Context=RD&Query=(@DocumentType=%20notification)&PostingDateFrom=12/04/2015&PostingDateTo=16/04/2015&IsEnglishSelected=True&IsFrenchSelected=False&IsSpanishSelected=False&IsAllLanguageSelected=False&languageUIChanged=true#
廈門WTO工作站 譯
2015.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