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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熒光PCR分析儀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全文發布

嘉峪檢測網        2020-11-13 09:12

今日,器審中心發布《實時熒光PCR分析儀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全文如下:

 

實時熒光PCR分析儀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

(征求意見稿)

 

本指導原則旨在指導注冊申請人對實時熒光PCR分析儀注冊申報資料的準備及撰寫,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審評注冊申報資料提供參考。

本指導原則是對實時熒光PCR分析儀的一般要求,申請人應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確定其中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并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

本指導原則是供申請人和審查人員使用的指導文件,不涉及注冊審批等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如有能夠滿足法規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應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應在遵循相關法規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標準體系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著法規、標準體系的不斷完善和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也將適時進行調整。

 

一、適用范圍

聚合酶鏈反應(PCR)技術是一種對特定的靶核酸片段在體外進行快速擴增的方法,通常由變性—退火—延伸三個基本反應步驟構成,通過不同溫度的循環實現靶核酸的擴增。

實時熒光PCR技術是在PCR技術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核酸擴增與實時檢測技術,將熒光染料或熒光探針引入PCR反應體系,利用每一溫度循環熒光信號的積累實時監測整個PCR進程。由于在PCR擴增的指數時期,熒光信號達到設定閾值時反應的循環數(Ct值)和被測模板的起始拷貝數存在線性關系,因而可用來進行定性及定量分析。

本指導原則適用于采用以上實時熒光PCR檢測技術對來源于人體樣本中的靶核酸根據Ct值進行定性或定量檢測的PCR分析儀。不適用于數字PCR儀、恒溫擴增PCR儀、微流控PCR儀及其他擴增原理的PCR儀,也不適用于包含核酸提取功能的一體化設備。對于以上PCR分析儀,可參照本指導原則相關適用條款準備注冊申報資料。

本指導原則適用于申請產品注冊和相關許可事項變更的產品。

 

二、注冊申報資料要求

 

(一)醫療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單

按照《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附件4的要求及附件8的格式提交《醫療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單》,明確各條款的適用性,說明產品符合適用要求所采用的方法,提供證明其符合性的文件。

證明產品符合性的文件包括風險分析資料、研究資料、臨床評價資料、檢驗報告及質量體系管理文件等。包含在申報資料中的證明文件,應當說明其具體位置。當包含多個文件時應具體到提交的單個文件,如軟件研究資料中的測試報告(報告編號XXX);當包含在同一文件中時應具體到標題號或條款號,如風險分析資料風險評估表條款X.X。未包含在申報資料中的證明文件,應當注明文件名稱及其文件編號備查。

 

(二)綜述資料

1、概述

(1)申報產品管理類別:Ⅲ類。

(2)分類編碼:22-05-03。

(3)產品名稱:依據《醫療器械分類目錄》,建議統一將產品名稱命名為實時熒光PCR分析儀,如有特殊情形,可根據醫療器械命名原則,參考修訂后的《醫療器械分類目錄》中的產品名稱舉例確定命名,并詳細描述確定依據。

 

2、產品描述

(1)工作原理

實時熒光PCR分析儀工作原理一般為與適配試劑配合使用,根據設定的運行參數,在控制系統的作用下通過溫控模塊為核酸在體外進行變性、退火、延伸循環擴增提供所需的溫度環境,利用光電模塊實時采集擴增過程中產生的熒光信號,應用軟件對數據進行分析處理,用于對樣本中特定靶基因或核酸序列進行擴增和分析。

申請人應當根據申報產品的設計要求、結合結構組成及檢測步驟、采用文字加圖示的方式對產品工作原理及其實現機制進行詳細描述,重點描述溫度變化控制原理、光學信號檢測原理、數據分析處理方法等。對于申報產品與其他上市產品不同的特殊設計、設計開發過程中的重點研究內容也應著重介紹。

 

(2)結構及組成

實時熒光PCR分析儀通常由控制模塊、溫控模塊、光電模塊、傳動模塊、電源模塊和軟件(控制與數據處理軟件)等組成。不同生產企業的產品,在結構上存在一定差異,需根據具體產品特性準確描述結構組成。

 

①控制模塊:與計算機通訊,接受并解釋計算機指令,控制系統各個模塊的工作,實現升降溫控制、加熱板加熱、機械部件的運動、光電檢測等功能;同時監測各模塊的狀態、獲取檢測數據。主要包括主板(含主控芯片)、溫度控制板、機械控制板等。

 

②溫控模塊:一般包含熱蓋部件(如適用)和熱循環部件。

熱蓋部件為反應管蓋提供持續恒定的高溫,防止在擴增過程中試劑被蒸發,保證樣本與熱循環部件接觸良好。可包括熱蓋板、加熱膜、溫度傳感器等。熱蓋溫度可由加熱膜來實現,并通過熱蓋板上的溫度傳感器來實時調整,使熱蓋工作溫度在工作過程中保持同一溫度。

熱循環部件為核酸擴增提供溫度循環的環境。通常包括升降溫裝置、溫度傳感器、散熱器及其他輔助元器件等。溫度控制的方式主要可分為空氣驅動循環和變溫金屬塊兩種。空氣驅動循環的溫控裝置主要由熱輻射源和冷空氣源組成。變溫金屬塊加熱裝置主要是熱塊,由鋁、銅等金屬制成,上面可放置專用擴增反應管。

 

③光電模塊:根據程序設定進行熒光信號的激發、傳導及信號轉化和采集。一般由激發光源、光路系統、光電轉換器、信號放大器、探測器等組成。激發光源可以為鹵鎢燈光源、氬離子激發器、發光二極管(LED)光源等。根據可檢測的熒光通道數量及熒光基團的熒光光譜特性,可安裝不同波長的濾光片。探測器有超低溫光電耦合(CCD)或互補金屬氧化物半導體(CMOS)成像系統、光電二極管(PDT)和光電倍增管(PMT)等。根據不同熒光染料的最佳波長設計出擁有多個激發/發射波長的多通道熒光檢測系統。根據采用熒光通道的多少可分為單通道和多通道實時熒光PCR分析儀。

 

④傳動模塊:通過控制系統實現對各部件的運動操作。如控制熱循環模塊的進出,實現模塊上下運動對試管施加壓力,對熱蓋板的上下位移等。可包括電機、導軌、驅動座、連桿等元器件。

 

⑤軟件:安裝在申報產品上和/或配套使用的計算機上,可分為控制軟件和數據處理軟件。控制軟件主要作用是支持計算機與硬件的通訊,解析并傳遞兩者間的指令、狀態監測及檢測數據;數據處理軟件提供用戶交互的界面,主要通過人機交互,完成信息錄入和系統設置、運行檢測程序、下達控制指令、完成數據采集和數據分析等功能。

 

⑥電源模塊:提供設備內部各種模塊運行所需的電源,由適配器、開關電源等組件組成。

申請人應當根據擬申報產品的具體特征,結合結構示意圖,詳細描述各組成模塊的功能和結構;說明各模塊和部件之間的物理連接和功能交互;如模塊/關鍵部件由外部采購,應列出詳細信息,包含名稱、型號、制造商、性能參數等。

 

(3)主要功能

說明申報產品的基本特性,包括激發/檢測波長范圍、檢測熒光通道、檢測樣本通量、檢測速度等。

介紹申報產品可實現的檢測功能、檢測原理及實現方法。如可用于核酸的定性、絕對定量和相對定量的分析。定性分析包括病原體核酸檢測、基因突變檢測、基因分型、耐藥突變檢測等;絕對定量分析包括病原體核酸定量檢測,基因拷貝數定量檢測等;相對定量分析可包括基因表達分析等。

 

3、注冊單元和型號規格

(1)注冊單元劃分:

參照《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中有源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的基本原則進行劃分。

原則上同一注冊單元實時熒光PCR分析儀的技術原理、結構組成、性能指標和適用范圍應基本一致,單一功能模塊數量不同導致樣本處理量存在差異的產品可以作為同一注冊單元。符合下列任一情況的產品,應考慮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

①采用不同溫度控制方式的產品,如半導體加熱、空氣驅動循環加熱應考慮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梯度加熱與非梯度加熱的分析儀應考慮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

②采用不同的光信號檢測裝置的產品,如光電倍增管(PMT)、CCD探測器應考慮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

    ③不同熒光通道的產品,如單通道和多通道應考慮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

 

(2)型號規格

對于同一注冊單元申報產品存在多種型號規格的,應當明確各型號規格之間的區別,應當采用表格加說明性文字的圖片、圖表,對各型號規格的結構組成、功能、性能指標、運行模式等內容進行描述。

 

4、包裝

概述產品包裝信息及與該產品一起銷售的配件包裝信息。

 

5、產品適用范圍

(1)明確寫明申報產品的預期用途,建議采用以下形式描述:“該產品基于實時熒光PCR檢測原理,與配套的檢測試劑共同使用,在臨床上用于對來源于人體樣本中的靶核酸(××)進行定性、定量檢測,包括×××項目”。其中,人體樣本包括血清/血漿、尿液、石蠟包埋切片(FFPE)、各類拭子等樣本類型;××應當寫明靶核酸類型DNA/RNA;×××項目應當寫明申報產品可以檢測的被分析物的大類名稱,如病原體、人類基因等”。

(2)明確寫明預期使用環境,包括申報產品預期使用的地點,如醫療機構符合要求的臨床基因擴增檢測實驗室,以及可能會影響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環境條件(如溫度、濕度、功率、壓力、移動等)。

(3)明確寫明目標用戶為經專業培訓的醫療機構的檢驗人員,并寫明相關人員操作申報產品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要求和資格。寫明適用人群及禁忌癥。

(4)明確寫明可能會影響申報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環境條件,也即申報產品的正常工作條件,包括空間要求、氣壓、溫度、濕度、海拔高度、電源要求等,對每一條件均應給出具體的指標要求,如溫度范圍在5~30℃。

(5)說明預期與其組合使用的器械及試劑。

 

6、研發背景和目的

結合與其它同類產品的區別,介紹產品研發的背景和目的。根據申報產品的實際研發過程,介紹研發參考的同類產品或前代產品的情況。如申報產品參考了同類已上市產品,需說明選擇該產品作為研發參考的原因,參考產品的基本情況;如申報產品是對前代已上市產品的改進,需說明前代產品的情況。應重點介紹對參考產品(同類產品或前代產品)的改進部分或二者的差異,同時列表比較說明申報產品與參考產品在工作原理、結構組成、主要功能、性能指標(包括激發/檢測波長范圍、檢測熒光通道、檢測樣本通量、檢測速度等關鍵特性)、作用方式,以及適用范圍等方面的異同。

 

7、其它需說明的內容

說明申報產品是否為開放系統,明確寫明與申報產品配套使用的檢測試劑的情況,包含檢測項目、項目類型、上市情況等。說明是否需與核酸提取儀及其他設備組合使用。

 

(三)研究資料

1、產品性能研究

性能研究資料應為申請人自行完成的對產品功能性指標、安全性指標、質量控制指標設計研究的資料,不僅包含各性能指標的確定和驗證,還應體現設計開發過程中對申報產品進行設計改進的研究內容。

(1)性能指標研究資料:

申報產品各組成模塊/部件的性能研究資料:應根據綜述資料中有關申報產品結構組成和各主要組成部件的情況,提供各模塊/部件指標要求的確定和驗證的研究資料。如:熱循環模塊中,加熱器件電流/功率的要求及其能達到的升降溫速度,溫度傳感器的靈敏度要求,加熱邊緣效應的研究和解決;光電模塊中光源的選擇及其強度要求,濾光片的選擇及其過濾波長范圍的要求,不同通道的實現方式,不同熒光通道干擾的研究和解決方法;熒光檢測器件的檢測速度、分辨率、靈敏度;傳動模塊中步進電機的步幅要求等。

整機性能研究資料:應包含針對產品設計要求,驗證申報產品的各項性能指標能否達到設計預期的驗證資料,以及當不能達到設計預期時,進行改進的研究資料。如:升降溫速度、溫度均勻性/準確性/穩定性、熒光強度準確性/重復性、熒光線性、不同熒光通道的干擾、樣品容量和反應體積、傳動位置準確度等。

申請人提交的研究資料應包含研究的方案、數據和結論。研究資料中針對研究項目的指標,應能體現申報產品能穩定達到并滿足研究項目的指標要求。研究資料中申報產品的數據指標一般均應高于行業標準的要求。

 

(2)安全性指標的驗證:包括電氣安全指標和電磁兼容指標兩大類。電氣安全指標應當包括GB 4793.1、GB 4793.6、GB 4793.9、YY 0648及其他適用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中的所有指標,電磁兼容指標應當包括GB/T 18268.1和GB/T 18268.26及其他適用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中的所有指標。具備能力的申請人可對上述項目自行研究,并提交詳細的驗證資料,不具備能力的申請人可通過注冊檢驗對上述項目進行驗證。

 

(3)申報產品臨床項目分析性能的研究資料

建議申請人根據配套檢測試劑分析性能評估的基礎研究結果,結合適用范圍,綜合考慮申報產品的分析方法、可檢測的被分析物情況及檢測項目類型,按照對申報產品評價最不利原則,選取代表性的臨床項目同時說明依據,采用臨床樣本進行研究,并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

所選項目應根據申報產品的預期用途,涵蓋不同被分析物類型、不同分析方法、檢測通道及不同檢測項目類型。如:樣本類型(血清/血漿、FFPE、各種拭子樣本等)、靶核酸類型(DNA、RNA)、被分析物(病原體、人類基因),分析方法(定性分析、絕對定量、相對定量),檢測通道/多重檢測(單通道、多通道等)、項目類型(如基因突變檢測、基因分型、基因拷貝數變異、等位基因差異分析、單核苷酸多態性分析(SNPs)、耐藥突變檢測、基因表達分析等)均應涵蓋在研究資料中。所選項目總數不應少于3個。

 

(4)產品技術要求的研究和編制說明

應明確產品技術要求中各指標的確定依據、采用的標準或檢驗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論基礎。性能指標包括功能性指標、安全性指標以及與質量控制相關的其他指標。性能指標的制定應參考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并結合具體產品的設計特性、預期用途和質量控制水平且不應低于產品適用的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適用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清單見表1)。對于適用標準中的不適用項,應逐個說明不適用條款的理由并提供依據。檢驗方法的制定應與相應的性能指標相適應,應優先考慮采用公認的或已頒布的標準檢驗方法,對于尚無公認的或已頒布的標準檢驗方法,需與產品性能研究資料的內容一致,并保證該方法具有可重現性和可操作性。

 

表1相關產品國家和行業標準

標準編號

標準名稱

GB 4793.1

《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93.6

《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第6部分:實驗室用材料加熱設備的特殊要求》

GB 4793.9

《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第2-081部分:實驗室用于分析和其他目的自動和半自動設備的特殊要求》

YY 0648

《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第2-101部分:體外診斷(IVD)醫用設備的專用要求》

GB/T 18268.1

《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的電設備電磁兼容性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8268.26

《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的電設備電磁兼容性要求第26部分:特殊要求體外診斷(IVD)醫療設備》

YY/T 1173

《聚合酶鏈反應分析儀》

YY/T 14710

《醫用電器環境要求及試驗方法》

注:1.上述標準未標注年代號,申請人應參照最新版本執行;

    2.如有其他新的適用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應參照執行。

 

2、滅菌/消毒工藝研究

明確適用的滅菌/消毒工藝(方法和參數),以及推薦滅菌/消毒方法確定的依據。

 

3、有效期和包裝研究

應當提供產品使用期限的分析評價報告,報告中應綜合分析申報產品使用期限的影響因素,明確使用期限評價時所采用的具體評估分析方法,得出產品的使用期限。并依據具體的評估方法,提交主要元器件的測試驗證報告、同類產品經驗數據的評估報告或加速試驗報告等相關驗證資料。

包裝研究提交在宣稱的有效期內以及運輸儲存條件下,保持包裝完整性的依據。一般包括震動、跌落、碰撞等研究試驗。

有關產品有效期研究資料的詳細內容,建議按照《有源醫療器械使用期限注冊申報資料指導原則》的要求進行編寫。

 

4、軟件研究

(1)提供軟件描述文檔,根據YY/T 0664的要求及產品預期的臨床檢測項目可能對患者造成的風險,確定申報產品隨機軟件的安全性級別,并按照確定的安全性級別提交隨機軟件描述文檔。考慮到實時熒光PCR儀在臨床檢驗中具有廣泛的用途,其軟件功能決定了對擴增結果判讀的準確與否,如因軟件問題造成結果錯誤,可能會導致臨床使用錯誤結果對患者進行后續治療,進而對患者造成傷害。一般情況下建議其軟件安全性級別確定為B級。

申報產品的軟件組件一般包含嵌入式軟件和控制軟件。當申報產品涉及多個軟件時,申報軟件應主要包含與臨床檢測用途相關的軟件,而作為輔助功能的軟件(如售后維護軟件)可不包含在申報產品中。對不同檢測項目的最佳反應條件的參數預設文件,應包含在申報軟件中。

嵌入式隨機軟件和控制軟件命名規則不同時,應分別提交軟件版本的命名規則,應明確寫明軟件版本的全部字段及字段含義,確定軟件的完整版本和發布版本。

在核心算法部分,應對PCR擴增曲線擬合、Ct值計算、定性判讀依據、定量計算、熔解曲線分析等數學模型作詳細描述。

(2)提供網絡安全描述文檔,明確申報產品相關的數據類型、數據交換方式、數據導出格式、功能/用途、運行環境等,從保密性、完整性、可得性等方面對申報產品的網絡安全性進行風險管理,明確網絡安全的測試與驗證、維護方式等以保證產品安全有效。

有關軟件研究資料的詳細內容,建議按照《醫療器械軟件注冊申報資料指導原則》、《醫療器械網絡安全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的要求進行編寫。

 

(四)生產制造信息

1. 生產工藝過程及過程控制點

應明確產品生產工藝過程,可采用流程圖的形式。根據申報產品的實際情況,結合申報產品組成模塊、關鍵部件,對生產工藝過程進行詳細描述,根據流程圖逐一描述其中的過程控制點。

 

2、生產場地

應結合場地平面圖詳細介紹研發、生產、檢驗、倉庫場地情況。有多個研制、生產場地,應介紹每個研制、生產場地的實際情況。生產場地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生產場地的區域劃分應與生產工藝流程相符。

 

(五)臨床評價資料

核酸擴增分析儀器已列入《免于進行臨床試驗醫療器械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時熒光PCR分析儀屬于核酸擴增分析儀器的范疇,一般情況下可免于進行臨床試驗。申請人應按照《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的要求提交臨床評價資料。具體要求如下:

 

1、申報產品相關信息與《目錄》所述內容的對比資料。

《目錄》中的產品描述主要包括結構組成、檢測原理、被分析物、預期用途等內容,申請人應著重從上述四方面進行對比,建議以對比表的形式提交。

2. 申報產品與《目錄》中已獲準境內注冊醫療器械的對比說明,對比說明應當包括《申報產品與目錄中已獲準境內注冊醫療器械對比表》(參見《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附錄I)和相應支持性資料。

申請人應選擇與申報產品等同的已上市產品進行對比,

從工作原理/檢測機制、結構組成、主要性能要求、適用范圍、軟件核心功能、符合的國家/行業標準等方面進行詳細對比說明,結構組成的對比應包括核心部件,如光源、探測器、加熱部件、可檢測的熒光通道、檢測通量等。必要的情況下應提交圖示對比,提交的上述資料應能證明申報產品與已獲準上市的產品具有等同性。

如對比項目存在差異,但是差異部分不影響檢測原理、產品結構組成及預期用途等,且差異部分在其他已批準產品中實現,可提交支持資料,證明差異部分不影響產品安全性與有效性。有效性應針對差異部分提交相關指標的研究資料,不宜以行業標準的指標作為評價標準。

如無法證明申報產品與已批準上市產品等同,且差異部分無法證明不影響安全有效性,應按照《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采用其他方式進行臨床評價。

 

(六)產品風險分析資料

申請人應主要參考YY/T 0316—2016《醫療器械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和YY/T 1406.1—2016《醫療器械軟件第1部分:YY/T 0316應用于醫療器械軟件的指南》規定的過程和方法,在產品生命周期內對申報產品可能出現的危險(源)進行識別、估計和評價相關的風險,控制這些風險并監視上述控制的有效性。此過程包括風險分析、風險評價、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和驗證、剩余風險的可接受性評定,形成風險管理報告,充分保證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產品的主要危險(源)

實時熒光PCR分析儀的主要危險(源)大致可包括五個方面,即:能量危險(源)、生物學和化學危險(源)、操作危險(源)、信息危險(源)、軟件危險(源)。

能量危險(源)包括:電磁能、機械能、運動零件和熱能危害。第一、電磁能為漏電流對使用者造成電擊傷,可能共同使用的設備(移動電話、離心機、核酸提取儀等)對申報產品的電磁干擾,靜電放電對申報產品產生的干擾,申報產品正常工作中產生的電磁場對可能共同使用的其他設備的影響等引發的危險。第二、機械能為墜落導致機械部件松動,導致測量錯誤、誤差過大或顯示異常。第三、運動零件為部件運動過程中觸碰導致機械部件復位故障,測量位置不準,結果異常。第四、熱能危害為儀器工作過程中,會產生熱能,如果電路老化、使用時間過長、防護不當,使熱能聚集,可能對操作者造成熱能傷害。

生物學和化學危險(源):生物學危險(源)為生物學檢測完成后剩余樣本、試劑和廢棄物處理不當引起的環境污染、交叉感染;化學危險(源)為使用的清潔劑、消毒劑殘留引發的危險。

操作危險(源)包括:第一、由不熟練/未經訓練的人員使用,未對使用者進行培訓或者使用者未按說明書中的要求進行操作,造成的檢測失敗、檢測結果不準確。第二、使用不同廠家的或與分析儀不相匹配的試劑,造成的檢測失敗、檢測結果不準確。第三、產品的檢測裝置超過壽命或長時間未經校準,導致檢測結果不準確。第四、未在制造商規定的使用環境條件下使用產品,可能造成檢測結果不準確,產品壽命降低。第五、未按產品說明書的規定對申報產品進行保養、未按產品說明書的規定及時更換元器件,造成的產品工作不正常。

信息危險(源)包括:第一、標記缺少或不正確,標記的位置不正確,不能被正確的識別,不能永久貼牢和清晰可辨,不能耐受溫度、摩擦及正常使用時可能遇到的溶劑和試劑的影響。第二、不符合法規及標準規定的產品說明書,包括產品說明書中未對限制充分告知,未對不正確的操作、與其他設備共同使用時易產生的危險進行警告,未正確標示包裝儲運條件、消毒方法、維護信息、對所有標識警告符號的闡述,未對因長期使用產生功能喪失而可能引發的危險進行警告,未對合理可預見的誤用進行警告等引發的危險。

    軟件危險(源)包括:第一、不正確的軟件控制狀態造成測試數據的誤差較大。第二、出現斷電、非正常關機等情況,可能導致軟件數據損壞或丟失。第三、過于復雜的界面設置或非預期輸入導致操作易出現錯誤。第四、軟件被隨意改動或因安裝其他軟件,可能導致軟件無法正常工作。第五、軟件數據交換時醫療器械相關數據未設計授權訪問、修改、刪除,無法保證數據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得性。

(2)可參考的附錄

與產品有關的安全性特征判定可參考YY/T 0316附錄C。

危害、可預見的事件序列和危害處境判斷可參考YY/T 0316的附錄E、I。

風險控制的方案與實施、綜合剩余風險的可接受性評價及生產和生產后監視相關方法可參考YY/T 0316的附錄F、G、J。

針對體外診斷設備的附加風險管理內容,可參考YY/T 0316的附錄H。

軟件相關的潛在隱患可參考YY/T1406.1的附錄C。

 

(七)產品技術要求

按照《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的要求,產品技術要求包括產品技術要求編號、產品名稱、產品型號/規格及其劃分說明、性能指標、檢驗方法及附錄。

1、產品名稱、產品型號/規格及其劃分說明的內容應與綜述資料的相應內容保持一致;當申報產品有多個型號時,應明確各型號及各規格之間的所有區別(必要時可附相應圖示進行說明);同時應明確軟件的名稱、發布版本、版本命名規則、運行環境(包括硬件配置、軟件環境和網絡條件)。

2、性能指標、檢驗方法的內容可參考YY/T 1173設置,如申報產品除實時熒光擴增分析功能外還具有其它分析功能,如熔解曲線分析等,還應對每一分析功能提出相應的性能指標和檢驗方法。該部分具體要求應與性能研究資料保持一致。

3、性能指標、檢驗方法中明確寫明軟件組件全部臨床功能的要求和檢驗方法。軟件組件的功能可包含如樣本信息設置、反應條件設置、熒光通道選擇、數據處理分析、熔解曲線分析(如適用)、擴增結果顯示、用戶管理等功能。該部分內容應與軟件描述文檔保持一致。

4、性能指標、檢驗方法中應明確數據接口、用戶訪問控制的要求和檢驗方法。該部分內容應與網絡安全描述文檔保持一致。

5、電氣安全性能應符合GB 4793.1、GB 4793.6、GB 4793.9、YY 0648的要求。

6、電磁兼容性能應符合GB/T 18268.1、GB/T 18268.26的要求。

7、環境試驗應符合GB/T 14710的要求。

8、附錄為體外診斷及實驗室設備基本安全特征,包括環境條件、設備的類別、電源、絕緣。環境條件包含:室內/室外使用、海拔高度、環境溫度、不同溫度條件下的環境濕度、電源電壓波動、瞬態過壓類別、額定污染等級。設備的類別可為固定式、永久性連接式、便攜式或手持式。電源應包含:電源電壓或電壓范圍、頻率或頻率范圍、功率或電流額定值。絕緣包含絕緣圖和絕緣表,電氣絕緣圖中應對絕緣位置和絕緣類型進行明確標注。絕緣表應包含絕緣位置、絕緣類型、工作電壓、試驗電壓、爬電距離、電氣間隙。

產品技術要求中性能指標項目的具體要求應與性能研究資料保持一致,并具有確定的研究資料依據。

 

(八)產品說明書和標簽樣稿

1. 產品說明書

產品說明書應當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的要求,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產品名稱、型號、規格;

(2)注冊人的名稱、住所、聯系方式及售后服務單位,進口產品還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名稱、住所及聯系方式;

(3)生產企業的名稱、住所、生產地址、聯系方式及生產許可證編號,委托生產的還應當標注受托企業的名稱、住所、生產地址、生產許可證編號;

(4)醫療器械注冊證編號;

(5)產品技術要求的編號;

(6)產品性能、主要結構組成、適用范圍:

①主要結構組成

建議按照以下格式描述產品結構及組成:“本產品由××模塊/部件……和軟件(發布版本號:×.×)組成”。

建議以實物照片/示意圖加文字的形式對申報產品的整體結構進行描述,標明各主要模塊的名稱(應包含軟件組件,并注明軟件組件的名稱和發布版本)。

建議以實物照片/透視圖/俯視圖/剖面圖加文字的形式對各主要模塊逐一進行描述,標明每一主要模塊的主要組成結構和主要元器件的名稱,對于重要元器件或功能零部件,建議單獨進行描述。

②適用范圍

建議采用以下形式進行描述:“該產品基于實時熒光PCR檢測原理,與配套的檢測試劑共同使用,在臨床上用于對來源于人體樣本中的靶核酸(DNA/RNA)進行定性、定量檢測,包括XX項目”。

③工作原理

建議對申報產品采用的工作原理進行詳細描述,包括溫度循環控制原理、熒光檢測原理及實現不同類型檢測項目的檢測原理,可配合公式、示意圖等進行解釋。

④性能指標

建議至少寫明以下內容:產品尺寸、重量、儲存條件(溫度、濕度)、正常工作條件(溫度、濕度、氣壓、海拔高度、電源要求、瞬態過壓類別、污染等級)、電磁兼容信息(分組、分類)、分析通量、熒光通道數量、各裝置的主要性能指標(升降溫速度及溫度均勻性、光源波長、機械傳動裝置精度等)、控制和顯示模塊的信息、產品主要功能等。

⑤軟件功能

建議對軟件的主要功能進行描述,重點對用戶界面的整體情況和各功能窗口涉及的操作功能進行簡單介紹。

⑥網絡安全

建議提供關于網絡安全的相關說明,明確運行環境(含硬件配置、軟件環境和網絡條件)、安全軟件(如殺毒軟件、防火墻等)、數據與設備(系統)接口、用戶訪問控制機制、軟件環境(含系統軟件、支持軟件、應用軟件)與安全軟件更新的相關要求。

(7)禁忌癥、注意事項、警示以及提示的內容;

(8)安裝和使用說明或者圖示:

建議以申報產品安裝調試完畢可開始正常工作作為初始狀態介紹具體的操作方法,詳細描述校準、質控、檢測設計(樣本排布、試劑選擇、檢測程序等)、結果傳輸和打印等每一步驟的詳細操作方式,主要是在用戶界面上如何操作應有詳細的文字及圖示描述。

(9)產品維護和保養方法,特殊儲存、運輸條件、方法:

①維護和保養

建議以文字加圖示的方式對使用者能夠進行的維護保養措施,包括每日維護、每周維護、每月維護、重點零部件定期更換的具體內容進行詳細描述。

②故障排除

建議以列表方式對申報產品正常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可由使用者自行排除的故障進行詳細描述,應當至少寫明故障的表現、可能原因、建議的處理方式。

(10)生產日期,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

注明產品的生產日期,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應當根據產品有效期研究資料的內容寫明具體日期,并注明確定依據。

考慮到儀器維護、保養、維修的情況,建議申請人可在產品說明書中注明有效期的同時,寫明儀器經過正常的維護、保養、維修,仍然可以正常使用。

(11)配件清單,包括配件(燈泡、保險絲、校準試劑、校準盤)、附屬品及損耗品,應寫明每一配件的名稱、更換周期以及更換方法的說明等;咨詢廠家

(12)產品標簽所用的圖形、符號、縮寫等內容的解釋;

(13)說明書的編制或者修訂日期;

上述各項目均應當包含在產品說明書中,但其中的詳細內容可能因申請人和申報產品的不同而有所區別,或者某些項目的詳細內容可能記載于其他文件(如維修保養手冊)中,此種情況下,申請人應當在提交產品說明書時另附文件予以說明。

產品說明書的內容均應有明確的來源,與綜述資料、研究資料等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保持一致。進口產品的原文說明書如缺少上述項目中的某些內容,應當在產品中文說明書中予以增加,涉及技術內容且前述注冊申報資料中未包含的,建議提交相應驗證資料。

2、標簽樣稿

實時熒光PCR分析儀的標簽樣稿應當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的要求,其內容應當至少包括第十三條規定的所有適用內容。

 

三、參考文獻

(一)《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號)

(二)《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號)

(三)《醫療器械軟件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5年第50號)

(四)《醫療器械網絡安全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7年第13號)

(五)《有源醫療器械使用期限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9年第23號)

(六)《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5第14號)

(七)樊綺詩、錢士勻,《臨床檢驗儀器與技術》,人民衛生出版社,2015年3月

(八)李金明,《實時熒光PCR技術》,人民軍醫出版社,2009年6月

(九)《醫療機構臨床基因擴增檢驗實驗室管理辦法》(2010修訂版)

四、編寫單位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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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器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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