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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光子發射X射線計算機斷層成像系統注冊審查指導原則》正式發布(附全文)

嘉峪檢測網        2024-02-06 18:40

剛剛,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發布《單光子發射X射線計算機斷層成像系統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內容如下:
 
單光子發射X射線計算機斷層成像系統注冊審查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旨在指導注冊申請人提交單光子發射X射線計算機斷層成像系統的注冊申報資料,同時規范該類產品的技術審評要求。
本指導原則是對單光子發射X射線計算機斷層成像系統的一般性要求,注冊申請人應根據申報產品的特性提交注冊申報資料,判斷指導原則中的具體內容是否適用,不適用內容應詳述理由。注冊申請人也可采用其他滿足法規要求的替代方法,但應提供詳盡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和標準體系以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并參考了國外法規與指南、國際標準與技術報告制定的。隨著法規和標準的不斷完善,以及認知水平和技術能力的不斷提高,相關內容也將適時進行修訂。
本指導原則是對注冊申請人和審查人員的指導性文件,不包括審評、審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應在遵循相關法規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
 
一、適用范圍
本指導原則適用于單光子發射X射線計算機斷層成像系統。
單光子發射X射線計算機斷層成像系統(Imaging system of single photon emission and X-ray computed tomography,本文簡稱“SPECT/CT”)組合了單光子發射計算機斷層掃描系統(SPECT) 和X射線計算機斷層掃描系統(CT),提供生理和解剖信息的配準與融合。
此外,考慮到成像原理、技術特征等相同或者接近,單光子放射性核素成像設備,即醫療器械分類目錄06醫用成像器械、一級產品類別為11放射性核素成像設備、二級產品類別為01伽瑪照相機或者02單光子發射計算機斷層成像設備的產品,可參考本導則。
 
二、注冊審查要點
(一)監管信息
1.分類編碼和管理類別
參照現行《醫療器械分類目錄》,該類產品分類編碼為06-17-01,管理類別為第三類。
2.注冊單元劃分
若申報產品存在多個型號規格或配置,建議依據產品適用范圍、技術原理、結構組成、性能指標等關鍵要素進行注冊單元劃分。
2.1適用范圍不同的設備,應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
例如:心臟專用、通用設備應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
2.2 SPECT部分
主要組成部件、設計結構差異較大的設備應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如晶體材料不同、光電轉換器件類別不同、探測器模塊、集成度差異較大的設備,應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
2.3 CT部分
參照CT指導原則,原則上CT劃分為不同注冊單元時,SPECT/CT也應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
(二)綜述資料
1.概述
注冊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需描述申報產品的通用名稱及其確定依據、管理類別信息、產品適用范圍。若適用,申請人需要提供申報產品的背景信息概述。
2.產品描述
2.1工作原理
申請人需結合臨床應用,描述產品工作原理和技術類型,可以從單光子放射性核素成像原理、CT系統成像原理,SPECT和CT信息配準和圖像融合方面加以描述。
如申報產品采用新技術,應具體介紹新技術特點、原理,實現方式等,必要時可提供圖示。
2.2結構組成
2.2.1產品整體描述
申請人應當提供包括對申報產品整機及其部件進行全面評價所需的基本信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描述整機總體構造,應提供系統實物圖、系統布置圖、原理圖(電氣原理圖或者示意圖)。系統布置圖和原理圖至少應包含產品的基本組成,并在圖示中標明基本組成。
提供產品規格參數配置表,具體見附件1。
2.2.2產品組成部件和主要性能、功能描述
應詳細描述產品各組成部分和主要性能、功能,詳細介紹各組件的結構組成、主要功能、主要參數、工作原理、在整機中的功能,并提供實物圖或者工程示意圖。
至少應包括:
2.2.2.1SPECT掃描架 
物理參數(孔徑、探頭數量、機架運動軸、探頭掃描時的排列方式、滑環式/非滑環式(非滑環式旋轉范圍);是否有自動身體輪廓跟蹤;支持的采集模式:平面成像(靜態、動態、門控、全身)、斷層成像(靜態、動態、門控、全身);支持的采集類型:單能量/單核素、多能量/多核素、list模式;SPECT/CT融合性能。等。
2.2.2.2SPECT探測器 
晶體材料、尺寸、厚度;光電倍增管尺寸和數量;像素型探測器(如CZT(若有))的單元尺寸、排列矩陣、模塊數量等;
2.2.2.3準直器(包括所有標配和選配的準直器類型) 
物理參數如材料、尺寸、準直器類型(平行孔、針孔、扇束等)、孔形狀、孔徑、隔片厚度、孔長、能量范圍);是否自動更換,或者采用準直器車手動更換。
2.2.2.4CT掃描架(X射線管組件、準直器、探測器、高壓發生器)
可參照《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相應要求進行介紹。
CT部分若已在中國境內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書。提供注冊證書復印件。同時說明申報產品中的CT和已取得注冊證書的CT有哪些差異。
2.2.2.5患者支撐裝置
患者支撐裝置的結構示意圖或者連接示意圖、材質、尺寸、承重等;
放療用平面床板(若有)結構示意圖或者連接示意圖、材質、尺寸、承重等。
2.2.2.6冷卻系統
描述冷卻系統的冷卻方式、工作原理、性能指標等。
2.2.2.7 工作站
圖像采集及后處理工作站:部件名稱、最低性能要求;
2.2.2.8軟件性能
結合用戶界面,簡要描述軟件組件信息,列表說明重要的軟件功能模塊。
圖像采集軟件:介紹圖像采集軟件的所有采集模式和功能。
圖像重建軟件:列明所有標配和可選重建功能,介紹主要功能、原理、特點等。
圖像后處理軟件:列明所有標配和可選圖像后處理軟件,介紹主要功能用途、必要的原理等。若為已批準的圖像后處理軟件,可提供注冊信息等必要說明。
核醫學高級應用軟件、CT高級應用軟件,介紹主要功能用途、必要的原理等。若為已批準的軟件,可提供注冊信息等必要說明。
2.2.2.9電源柜
系統運行的環境及電源條件
2.2.2.10附件
設備包含的附件(如患者固定、支撐裝置等):預期用途、規格尺寸、承重、圖示等;
2.2.2.11門控設備(心電、呼吸等)
明確設備只有門控接口還是包含門控設備。
如果只有門控接口,應描述接口類型,可兼容的門控設備(制造商、型號)。
如含門控設備應對門控設備進行介紹:結構組成、工作原理、性能指標、內置/外接、前瞻性/回顧性等。
2.2.3型號規格
對于存在多種配置的產品,應當明確各配置的區別。應當采用對比表及帶有說明性文字的圖片、圖表,對于各種配置的結構組成、功能、產品特征和運行模式、性能指標等方面加以描述。
2.3包裝說明
申請人需描述注冊單元內所有產品組成的包裝情況,確保運輸過程不對設備造成損害。如:包裝設計要求、包裝材料、外部標示、運輸和儲存的環境條件等。
2.4研發歷程、與同類和/或前代產品的參考和比較
研發歷程闡述申請注冊產品的研發背景和目的。如有參考的同類產品(國內外已上市)或前代產品,應當提供同類產品或前代產品的信息,并說明選擇其作為研發參考的原因。
同時列表比較說明申報產品與參考產品(同類產品或前代產品)在工作原理、結構組成、制造材料、性能指標(具體比較內容包括產品技術要求中的主要性能指標和附件1中的相關參數指標)、作用方式,以及適用范圍等方面的異同。重點描述本次申報產品的新功能、新應用、新特點和前代產品/同類產品的差異。
3.適用范圍和禁忌證
3.1產品適用范圍
描述申報產品的適用范圍。SPECT、CT部分是否可獨立用于臨床診斷的描述。新技術、新方法的是否有特殊的臨床預期用途。
可參考如下描述:
SPECT/CT系統提供生理和解剖信息的配準與融合,臨床常用于腫瘤、神經系統、心血管系統疾病的核醫學檢查。
該系統SPECT或CT可以單獨成像。該系統還支持放療計劃成像。
3.2預期使用環境
該產品預期使用的地點如醫療機構、實驗室、車載等,以及可能會影響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環境條件(如,溫度、濕度、功率、壓力、移動、海拔等)。
3.3禁忌證(注意事項) 
如適用,應當明確說明該器械不適宜應用的某些疾病、情況或特定的人群(如兒童、老年人、孕婦及哺乳期婦女、肝腎功能不全者)。
3.4適用人群的描述
目標患者人群的信息(如成人、兒童或新生兒),患者選擇標準的信息。
4.申報產品上市歷史
若適用,申請人需要提供以下相關資料:
4.1上市情況
申報產品在各國家或地區的上市批準時間、銷售情況。
4.2不良事件和召回。
4.3銷售、不良事件及召回率。
5.其他需說明的內容
對于已獲得批準的部件或配合使用的附件,應當提供批準文號和批準文件復印件;預期與其他醫療器械或通用產品組合使用的應當提供說明;應當說明系統各組合醫療器械間存在的物理、電氣等連接方式。
呼吸門控接口、心電門控接口、造影劑注射器接口等:應提供系統接口設計說明,接口類型,以及接口對應的組合使用器械的情況介紹。提供第三方設備的制造商、型號及醫療器械注冊證信息(如有)。
(三)非臨床資料
1.產品風險管理資料
產品風險管理資料應符合GB/T 42062《醫療器械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申請人需識別和判定與產品有關的危險(源),估計和評價相關風險,控制風險并監測風險控制的安全性、有效性,采取相應控制措施,確保產品風險降至可接受的程度。
2.醫療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則清單
申請人需提供《醫療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則清單》,并說明產品為了符合適用的各項要求所采用的方法,以及證明其符合性的文件。對于不適用的各項要求,應說明理由。
3.產品技術要求及檢驗報告
3.1申報產品適用標準情況
申請人需列表說明申報產品應符合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相關標準見表1。
 
表1 SPECT/CT相關標準

GB 9706.1

醫用電氣設備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YY 9706.102

醫用電氣設備第1-2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并列標準:電磁兼容要求和試驗

GB 9706.228

醫用電氣設備第2-28部分::醫用診斷X 射線管組件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專用要求

GB 9706.103

醫用電氣設備第1-3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并列標準:診斷X射線設備的輻射防護

GB 9706.244

醫用電氣設備第2-44部分: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專用要求

GB 7247.1

激光產品的安全第1部分:設備分類、要求

GB /T25000.51

系統與軟件工程系統與軟件質量要求和評價(SQuaRE)第51部分:就緒可用軟件產品(RUSP)的質量要求和測試細則

YY/T 1408[1]

單光子發射及X 射線計算機斷層成像系統性能與實驗方法

GB/T 18988.2

放射性核素成像設備性能和試驗規則第2部分單光子發射計算機斷層裝置

GB/T 18988.3

放射性核素成像設備性能和試驗規則第3部分伽瑪照相機全身成像系統

GB/T 18989

放射性核素成像設備性能和試驗規則伽瑪照相機

YY/T 1546

用于SPECT成像CT衰減校正的試驗方法

YY/T 0310

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通用技術條

YY/T 1417

64層螺旋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技術條

YY/T 1057

醫用腳踏開關通用技術條件

GB/T 10151

醫用X射線設備高壓電纜插頭、插座技術條件

GB/T 19042.5

醫用成像部門的評價及例行試驗第3—5部分: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成像性能驗收試驗

YY/T 0910.1

醫用電氣設備醫用影像顯示系統第1部分:評價方法

YY/T 0291

醫用X射線設備環境要求及試驗方法

YY/T 14710

醫用電器環境要求及試驗方法



  1. [1]YY/T 1408-2016 單光子發射及X 射線計算機斷層成像系統性能與實驗方法》標準附錄A引用的標準為NEMA 標準出版物NU 1-2007《單光子發射斷層成像裝置性能測試》,申請人在申報注冊時需引用現行有效的國家/行業標準。美國NEMA組織已發布NU1-2012、NU1-2018版本,通常情況下不能單獨引用2012/2018版,申請人可在引用2007版的基礎上增加引用NU1-2012或NU1-2018。
 
3.2產品技術要求
產品技術要求需參照《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等規范性文件進行編制。若適用,申請人可以參考本指導原則附錄2的模板示例。
3.2.1產品型號/規格及其劃分說明
申請人需提供產品型號/規格劃分說明,多個型號/規格,建議列表的形式列出各個型號的規格參數。
申報產品需說明軟件組件名稱、軟件發布版本、軟件完整版本命名規則,明確軟件完整版本的全部字段,逐項說明每字段含義、變化規律,提供每字段含義對應的軟件更新的可能示例。
3.2.2性能指標
產品技術要求主要包括產品的性能指標和檢驗方法,其中性能指標是指可進行客觀判定的成品的功能性、安全性指標以及與質量控制相關的其他指標,產品技術要求模板見附件2。
SPECT部分性能指標應按照YY/T 1408-2016中4.1章節(即IEC 60789、IEC 61675-2和IEC 61675-3)或附錄A (NEMA NU1)的要求執行。由于二者在性能和試驗方法上相互獨立,因此建議完全引用兩種標準的任何一種,不應交叉使用。若對標準規定的方法有修改,應注明修改內容。心臟專用機的性能指標,可按照其專用的行業標準進行執行,并詳細表述測試方法。
新型產品和技術,對現有標準不適用的情況下,申請人可提出替代指標和測試方法的理由。
CT部分的性能,應按照YY/T 1408-2016中4.2章節要求執行,對于適用條款,應引用最新版標準中的要求。
適用的情況下,應考慮YY/T 1417-2016相關要求。
SPECT/CT部分:SPECT/CT 圖像配準精度,應按照YY/T 1408-2016中4.3.1的要求執行。申請人應規定圖像配準精度。
SPECT/CT檢查床,應按照YY/T 1408-2016中5.4的要求執行。若患者支架的承重與GB9706.1中規定的135kg不同,建議在該部分指定申請人宣稱的實際患者承重的要求,并進行檢測。
系統運行噪聲應按照YY/T 1408-2016中4.3.3的要求執行。
軟件功能應根據用戶操作手冊的內容撰寫產品的臨床功能綱要。如:圖像采集、處理、查看、拍片、編輯、患者數據管理等內容。
如適用,依據AI軟件功能的臨床用途,預期對產品安全有效性產生重要影響的項目,宜在產品技術要求中制定相應的、具體的性能指標條款,且條款內容需要準確、簡要、客觀的描述其所實現的產品功能。以圖像降噪功能為例,宜按照用戶可選的圖像降噪級別,分別驗證各級輸出的圖像質量。其他宣稱具有改善圖像質量或提升成像速度等相似用途的軟件功能,均建議參考以上示例,制定適宜的性能指標條款。若軟件功能的運行時間是影響產品臨床使用的重要因素,則建議選取典型應用場景并規定相應的性能效率要求。
如產品配有后處理應用程序,應列明并概述每一個應用程序的臨床功能。
RTP功能(如適用),若產品含有放射治療定位計劃床板,應完整引用YY/T 0310-2015中5.7的條款。
3.2.3檢驗方法
建議注明引用標準的編號、年代號及條款號。
3.2.4附錄
需列明產品安全特征,提供絕緣圖、絕緣路徑表。
3.3產品檢驗報告
產品檢測應按產品配置進行,檢測報告應注明產品配置,樣品描述應與產品技術要求中部件名稱和型號等信息保持一致。
檢驗報告需提供軟件版本界面的真實照片,列明軟件版本信息。具有用戶界面的軟件需要體現軟件發布版本和軟件完整版本,無用戶界面的軟件需體現軟件完整版本。
SPECT性能部分,檢測報告應參照YY/T 1408-2016中4.1章節或附錄A的要求報告相應內容,具體見附件3。不能體現在注冊檢驗報告中的,應另附文件說明。
3.3.1同一注冊單元的典型檢驗產品
申請人需按照注冊單元進行產品檢驗,檢驗結果需要覆蓋注冊單元內所有產品型號規格或配置。典型檢驗產品需要考慮結構組成、性能指標、預期用途等,一般選取功能最齊全、結構最復雜、風險最高的產品型號規格或配置,并提供檢驗典型性說明。
3.3.2檢測時準直器的選擇
申報產品含有多種準直器時,需根據標準要求選擇全部或適用的準直器進行檢測,根據行業標準中不同條款的考察目的分為以下三類:
3.3.2.1探測器固有性能:應對所有類型探測器制定指標要求并檢測;
3.3.2.2準直器相關的性能:應對申報范圍內所有適用的準直器制定指標要求并檢測(探測器可選取代表性配置,并說明理由);
3.3.2.3系統性能:可選取代表性的探測器與準直器組合(說明選擇的理由),制定指標要求并檢測。
如有未參與檢測的配置及部件,應給出合理理由。
具體見附件4。
3.3.2產品電磁兼容檢驗
申請人需提供電磁兼容檢驗中產品運行模式的選取依據,并建議考慮產品基本性能。如根據風險評估無基本性能可進行說明。根據標準要求進行電磁兼容檢驗。
3.3.3關于檢驗情況的說明
申請人可以提供檢驗情況說明和檢驗報告清單,描述檢驗報告對應的產品型號規格/配置和檢驗類型(產品性能和安規檢驗、EMC檢驗等)。
4.研究資料
4.1化學和物理性能研究、電氣系統安全性研究
申請人需提供產品性能研究資料以及產品技術要求的研究和編制說明,包括功能性、安全性指標(如電氣安全與電磁兼容)以及與質量控制相關的其他指標的確定依據,所采用的標準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論基礎。性能指標的確定優先采用相應產品的現行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對于適用的標準中的不適用條款,應逐個標準列表說明不適用條款的理由。
至少包括新技術/關鍵技術名稱,軟件或硬件的實現方式,對應的專利說明(如有)等;新技術的設計與實現采用了國際標準或技術規范的,應提供相應名稱。若采用了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外的標準或體模進行檢測的,應介紹相關信息。
申請人需明確新技術提供的性能和臨床功能,以及新增的臨床預期用途(如適用)。如:新型晶體材料、新型探測器、新型準直器或數據采集方式、新的臨床應用。
若申報產品提供與其他設備組合使用的接口,如心電門控、呼吸門控、高壓注射器接口等,應提供配合第三方設備測試的集成測試和驗證確認報告。
申請人需提供斷層成像對比度與絕對定量精度的測試報告,可按照NEMA NU1-2018的測試方法。
絕對定量是指支持絕對定量功能的(具有衰減校正功能的)SPECT/CT系統對目標組織內示蹤劑的放射性活度濃度的測量,單位是Bq/mL。
絕對定量精度(準確性)是采用已知活度濃度的標準模型,將SPECT/CT系統采集處理得到的結果與模型原始注入示蹤劑的活度濃度做對比判斷,計算測量活度濃度與真實活度濃度的相對偏離值,從而衡量系統給出的絕對定量測量值的準確程度。
絕對定量精度(準確性)=(測量活度濃度-真實活度濃度)/真實活度濃度×100%。
絕對定量精度(準確度)測量時,需按照制造商提供的臨床使用方法進行系統校準(如系統靈敏度)、圖像采集、重建和數據處理。并應按照標準的方法進行模型的制備。
4.2輻射安全性研究
應當提供輻射安全的研究資料,包括:
4.2.1說明符合的輻射安全通用及專用標準,對于標準中的不適用條款應詳細說明理由;
4.2.2說明輻射的類型并提供輻射安全驗證資料,應確保輻射能量、輻射分布以及其他輻射關鍵特性能夠得到合理的控制和調整,并可在使用過程中進行預估、監控。
4.2.3提供減少使用者、他人和患者在運輸、貯存、安裝、使用中輻射吸收劑量的防護措施,避免誤用的方法。應當明確有關驗收和性能測試、驗收標準及維護程序的信息。
4.3軟件研究
參照最新版的《醫療器械軟件注冊審查指導原則》提交軟件研究資料(含現成軟件研究資料、互操作性研究資料、GB/T25000.51-2016自測報告等)。
若申報產品中包含幾個獨立軟件,建議針對每個軟件分別提交軟件描述文檔。
軟件描述文檔中需列明申報產品所包含的所有標、選配的軟件功能,包括控制和采集功能、圖像重建功能以及后處理功能、高級應用軟件等。
若采用深度學習算法等人工智能技術,參照《人工智能醫療器械注冊審查指導原則》提交相應資料。
參照《醫療器械網絡安全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年修訂版)》提供網絡安全研究資料。
若適用,按《醫療器械軟件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年修訂版)》提交互操作性研究資料,可單獨提交,亦可與軟件研究資料合并。
4.4生物學特性研究
應根據GB/T 16886.1標準中的方法,對產品中預期與患者和使用者直接或間接接觸的材料,如綁帶、頭托和床墊等附件所用的材料,進行生物相容性評價。應提供接觸部件名稱, 與人體接觸類型,接觸時間, 接觸材料名稱。對于申請豁免生物相容性的組件/材料,應提供合理理由或支持性材料。
4.5清潔和消毒研究
需明確推薦的消毒工藝(方法和參數、消毒頻率、消毒介質)以及所推薦清潔消毒方法確定的依據。提交清潔消毒有效性的驗證確認資料。
5.穩定性研究
5.1使用穩定性
參照《有源醫療器械使用期限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提供整機系統的使用期限的研究資料,如驗證報告或者分析報告。
對于某些部件,應單獨確定其使用期限。該期限可以與整機相同,也可不同。這些部件包括但不限于:需定期更換的部件、光學/輻射敏感部件、機械磨損部件等,如探測器模塊、光電倍增管、患者支撐裝置、X射線管組件、X射線探測器、高壓發生器、準直器、以及其他電氣部件等。
對于用時間作為壽命評估單位不合適的部件,可進行適合部件本身特性的單獨規定。應提供制定相應部件使用期限的驗證報告或者分析報告。
5.2運輸穩定性
申請人需提供運輸穩定性和包裝研究資料,證明在規定的運輸條件下,運輸過程中的環境條件不會對醫療器械造成不利影響。
申請人可以參考YY/T0291或GB/T 14710等相關標準進行研究,可選擇兩個標準中的一個,不應交叉引用。
(四)臨床評價
SPECT/CT產品不屬于免于進行臨床評價的醫療器械,臨床評價資料可以參照《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設計指導原則》《接受醫療器械境外臨床試驗數據技術指導原則》《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同品種臨床評價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等文件的要求提交相關資料。
(五)產品說明書和標簽樣稿
說明書和標簽應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和相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如:GB 9706系列安全標準、YY 9706.102-2021等中關于說明書和標簽標識方面的要求)。
關注以下問題:
產品的日常維護與質量控制:應給出整機質量控制的維護周期和質量控制檢測方法和判斷標準。
若有與申報產品配合使用的組合設備(如門控設備),應在說明書中明確組合設備的型號及與申報產品的連接和使用方法。
應參照產品技術要求中的測試要求提供產品技術規格說明書。
(六)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按照《關于公布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的公告》的要求提交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三、參考文獻
[1]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Z].
[2]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21號[Z].
[3]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注冊自檢管理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26號[Z].
[4]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號[Z].
[5]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9號[Z].
[6]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醫療器械分類目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7年第104號[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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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告2022年第8號[Z].
[9]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醫療器械軟件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年修訂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通告2022年第9號[Z].
[10]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醫療器械網絡安全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年修訂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通告2022年第7號[Z].
[11]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有源醫療器械使用期限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告2019年第23號[Z].
[12] GB 9706.1-2020,醫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S].
[13] YY 9706.102-2021,醫用電氣設備第1-2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并列標準:電磁兼容 要求和試驗[S].
[14]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告2018年第26號[Z].
[15]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含兒科應用的醫用診斷X射線設備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國家藥監局通告2021年第104號[Z].
[16] GB 9706.228-2020,醫用電氣設備第2-28部分::醫用診斷X 射線管組件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專用要求[S].
[17] GB 9706.103-2020,醫用電氣設備第1-3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并列標準:診斷X射線設備的輻射防護[S].
[18] GB 9706.244-2020,醫用電氣設備第2-44部分: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專用要求[S].
[19] GB 7247.1_2012,激光產品的安全第1部分:設備分類、要求[S].
[20] GB 25000.51-2016,系統與軟件工程系統與軟件質量要求和評價(SQuaRE)第51部分:就緒可用軟件產品(RUSP)的質量要求和測試細則[S].
[21] YY/T 1408-2016,單光子發射及X 射線計算機斷層成像系統性能與實驗方法[S].
[22] NEMA NU1-2007, Performance Measurements of Gamma Cameras[S].
[23] GB/T 18988.2-2013,放射性核素成像設備性能和試驗規則第2部分單光子發射計算機斷層裝置[S].
[24] GB/T 18988.3-2013,放射性核素成像設備性能和試驗規則第3部分伽瑪照相機全身成像系統[S].
[25] GB/T 18989-2013,放射性核素成像設備性能和試驗規則伽瑪照相機[S].
[26] YY/T 1546-2017,用于SPECT成像CT衰減校正的試驗方法[S].
[27] YY/T 0310-2015,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通用技術條件[S].
[28] YY/T 1417-2016,64層螺旋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技術條件[S].
[29] YY 1057-2016,醫用腳踏開關通用技術條件[S].
[30] GB/T 10151-2008,醫用X射線設備高壓電纜插頭、插座技術條件[S].
[31] GB/T 19042.5-2006,醫用成像部門的評價及例行試驗第3—5部分: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成像性能驗收試驗[S].
[32] YY/T 0910.1-2013,醫用電氣設備醫用影像顯示系統第1部分:評價方法[S].
[33] YY/T 0291-2016,醫用X射線設備環境要求及試驗方法[S].
[34] YY/T 14710-2009醫用電器環境要求及試驗方法[S].
 
附件1 
 
產品規格參數配置表

序號

部件名稱

部件型號

規格參數

1

SPECT/CT掃描架和系統參數

 

高度

寬度

長度

重量

掃描架孔徑

最大/最小患者孔徑

采集模式(如靜態、動態、門控、全身、斷層靜態、斷層動態等)

2

 

SPECT探測器

 

探頭數量

固定角/可變角度、角度范圍

視野尺寸

晶體材料

晶體尺寸

晶體厚度

光電倍增管數量

光電倍增管直徑

光電倍增管類型

光電倍增管陣列

3

SPECT準直器(平行孔)

 

如有多個準直器,應分別列出。

 

同位素(使用該同位素下的性能參數)

孔形狀

孔數(×1000)

孔長度(mm)

間隔厚度(mm)

孔直徑(mm,穿過平面)

間隔滲透(%)

重量(kg)

4

針孔準直器(如有)

 

孔形狀

孔數量

圓錐體孔徑(mm)

圓錐體長度(mm)

圓錐體底部的直徑(mm)

重量(kg)

5

CT部分

 

參照CT指導原則要求

6

患者支撐裝置

如有多個型號,應分別列出。

寬度

長度

重量

最大患者承重

縱向移動范圍

全身掃描模式的最大掃描長度

選配床板及其最大患者承重

7

準直器更換車

 

高度

寬度

長度

重量

8

激光定位燈

 

激光分類

定位精度

9

系統采集重建、后處理工作站

 

操作系統

計算機最低配置要求:

CPU性能

內存大小

圖像存儲容量

根據產品實際情況,獨立工作站都應分別列出

10

顯示器

 

最低配置要求:

屏幕分辨率:

顯示器數目尺寸:

類型(液晶,彩色/黑白):

對比度:

診斷/預覽

11

系統采集重建控制軟件

 

軟件發布版本號

若SPECT/CT、SPECT和CT有獨立的版本控制,則分別描述

12

圖像后處理軟件

 

軟件發布版本號

根據產品實際情況有獨立版本控制的軟件,分別描述

選配件

1

不間斷電源

 

 

2

生理信號門控系統

 

連接方式:(有線/無線)

輸出數據類型:(心電/呼吸)

外接/內置

前瞻性/回顧性

3

核醫學高級應用軟件

 

軟件發布版本號

根據產品實際情況分別列出

4

CT部分高級應用軟件

 

軟件發布版本號

根據產品實際情況分別列出

5

……

 

 

附件

1

頭托

 

最大負載(有支撐作用)

與系統的連接方式(物理連接、有源連接)

與人體接觸材料

衰減當量

2

床墊

 

與人體接觸材料

衰減當量

3

……

 

 

注1:應參照上述表格,根據申報產品實際情況列明產品規格參數、配置情況。表格中未盡事宜,可以增加。有不適用或不符合的特殊情況,另附文件說明。
注2:若申報產品的采集、重建、后處理功能集成在同一軟件平臺,則版本號可使用系統軟件發布版本號。
 
附件2 
 
產品技術要求模板
 
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號:
 
單光子發射及X射線計算機斷層成像系統
1. 產品型號/規格說明
1.1 產品型號
1.2 產品性能參數表(見附錄1)
1.3 軟件版本和命名規則
軟件名稱:
軟件發布版本:明確軟件發布版本,若軟件模塊(含醫用中間件)單獨進行版本控制亦需提供其發布版本。
軟件完整版本命名規則:明確軟件完整版本全部字段的位數、范圍、含義,若軟件模塊(含醫用中間件)單獨進行版本控制亦需提供其版本命名規則,并明確與軟件版本命名規則的關系。軟件和軟件模塊的版本命名規則均需與質量管理體系保持一致。
2. 性能: 
2.1 SPECT性能
應參照YY/T 1408-2016制定要求
2.2 CT 性能
應參照CT指導原則附錄III中制定要求。
2.3 SPECT/CT 性能
應參照YY/T 1408-2016制定要求。
2.4 軟件
2.4.1 軟件功能
明確軟件的全部核心功能(含安全功能)綱要,注明選裝、自動功能,其中客觀物理測量功能明確測量準確性指標,數據資源(如參考數據庫)明確數據種類和每類數據的樣本量,若核心功能相同但核心算法類型不同則每類核心算法均需備注。
2.4.2 使用限制
包括用戶使用限制和技術限制。
2.4.3 接口
包括供用戶調用的應用程序接口、數據接口、產品接口。
2.4.4 訪問控制
明確軟件的用戶身份鑒別方法、用戶類型及用戶訪問權限
2.4.5 運行環境(如適用)
運行環境(含云計算)明確典型配置,包括硬件配置、外部軟件環境、網絡條件。
2.4.6 性能效率(如適用)
性能效率明確軟件在典型運行環境下完成典型核心功能的時間特性,若適用明確資源利用性、容量。腳踏開關(如有)
2.5生理信號門控單元(如有)
2.5.1 心電信號門控單元
2.5.1.1 一般要求
應規定導聯的數量。
2.5.1.2心率檢測范圍
應規定心率測量的范圍,確保心電門控可以正常工作(R波觸發)。
2.5.1.3輸入動態范圍
應規定心電門控的波峰振幅范圍,確保心電門控可以正常工作(R波觸發)。
2.5.1.4起搏器抑制能力(如有)
應規定起搏脈沖的脈寬以及振幅范圍,確保在此范圍內的起搏脈沖存在時,心電門控可以正常工作(R波觸發)。
2.5.1.5 觸發持續時間
應規定心電門控觸發的持續時間。
2.5.1.6 時基誤差
應規定R波波峰到觸發信號的延遲的最大值與最小值的誤差。
2.5.1.7心電信號門控單元的時間延遲
應規定R波波峰到觸發信號的時間延遲。
2.5.2 心電門控接口(采用外置心電模塊,只有接口,不含門控設備)
應明確兼容的門控信息。
明確產品用戶界面中可為用戶提供的信息,如心率、波形等。
2.5.3呼吸信號門控單元(如有)
2.5.3.1 呼吸信號門控單元的測量范圍和準確度
應規定呼吸頻率測量的量程及誤差范圍。
2.5.3.2低于規定的呼吸頻率計量程低限的輸入信號不應導致高于此低限的呼吸頻率測量值。高于規定的呼吸頻率量程高限的輸入信號,不應導致低于此高限的呼吸頻率測量值。
2.5.4 呼吸信號門控接口(只有接口,不含門控設備)
若產品可與外置呼吸門控設備連接,執行呼吸門控檢查,則應考慮以下要求:
2.5.4.1應明確可為用戶提供的軟件界面信息:如呼吸速率、波形、振幅范圍、工作周期、直方圖等。
2.5.4.2 兼容的門控其他信息
2.6對放射治療的支持(如適用)見附錄E
2.7腳踏開關(如有)
應符合YY 1057—2016標準要求。
2.8診斷顯示器(如有)
應提供診斷顯示器的技術指標,并依據YY/T 0910.1—2013標準進行評價。
2.9附加功能
應描述設備的附加功能。
2.10附件
應提供承重等附件的技術指標。
2.11外觀
2.11.1設備形狀整潔美觀,表面光滑,顏色均勻,無疤痕、裂縫等缺陷。
2.11.2設備的電纜和電鍍部件應滿足YY0076-1992的二級外觀的要求。
2.12安全
應滿足GB9706.1-2020、GB9706.228-2020、GB9706.103-2020、GB9706.244-2020、GB7247.1-2012的要求。
2.13電磁兼容性要求
應滿足YY9706.102-2021、GB9706.244-2020的要求。
3. 測試方法
工作條件
①環境條件
應明確環境溫度、相對濕度、大氣壓力。
②電源條件
應明確產品的額定電壓、頻率和允差、電源容量和電源電阻。。
3.1 SPECT性能測試
按照YY/T 1408-2016 規定試驗方法進行檢驗,應符合2.1的要求
3.2 CT性能測試
參照CT指導原則要求
3.3 SPECT/CT 性能測試
按照YY/T 1408-2016 規定試驗方法進行檢驗,應符合2.3的要求。  
3.4 軟件
實際操作觀察。
3.5生理信號門控單元
采用經方法學驗證的方法進行檢測。
3.6對放射治療的支持
見附錄E
3.7腳踏開關
按照YY 1057—2016標準要求進行。
3.8診斷顯示器
按照YY/T 0910.1—2013標準要求進行檢測。
3.9附加功能
采用經方法學驗證的方法進行檢測。
3.10附件
按照申請人提供的方法進行檢測。
3.11外觀
目視檢查。
3.12安全性
根據GB9706.1-2020、GB9706.228-2020、GB9706.103-2020、GB9706.244-2020、GB7247.1-2012的的測試方法。
3.13電磁兼容性要求
試驗按YY9706.102-2021、GB9706.244-2020中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
 
附錄A 產品主要安全特征
附錄B 產品配置表
附錄C 檢測模體信息
附錄D  典型運行條件
附錄E 對放療治療的支持
 
附錄 A 產品主要安全特征
a) 按電擊類型分類:。
b) 根據防電程度分類:。
c) 根據對來襲液體的保護程度進行分類 :。
d) 此設備不是 AP 或 APG 類型設備的一部分。
e) 按操作模式分類:。
f) 設備額定電壓和頻率:。
g) 設備的輸入功率:。
h) 對除顫放電沒有保護作用的應用部位。
i) 該設備具有信號輸出或輸入部分。
j) 屬于永久性安裝設備。
k) 電氣絕緣圖: 

位置

絕緣類型

絕緣路徑

基準電壓

試驗電壓

爬電距離(mm)

備注

A

 

 

 

 

 

 

B

 

 

 

 

 

 

C

 

 

 

 

 

 

D

 

 

 

 

 

 

……

 

 

 

 

 

 

 
附錄B  產品配置表
 
產品配置表(按本指導原則附件1編寫)
 
附錄C  檢測模體信息
 
檢測體模信息(圖示,型號):按性能要求的條款順序明確使用的體模信息。
SPECT性能測試模體
CT性能測試模體
 
附錄D  典型運行條件
 
SPECT部分典型運行條件

應用類型

典型頭部

典型體部

典型兒科

頭部

典型兒科

體部

病人類型

成人

成人

兒童

兒童

掃描類型

序列/螺旋

序列/螺旋

序列/螺旋

序列/螺旋

方案名

頭部序列掃描

腹部常規

頭部序列掃描

腹部常規

管電壓

 

 

 

 

管電流時間積

 

 

 

 

管電流

 

 

 

 

旋轉時間

 

 

 

 

螺距因子

(螺旋掃描)

 

 

 

 

準直

 

 

 

 

重建的層厚

 

 

 

 

卷積核

 

 

 

 

 
附錄E  對放療治療的支持
 
1 提供圖像可用于放射治療計劃時,應滿足YY/T 0310—2015的5.7條款的要求。
2 其他要求
2.1患者床
2.1.1患者床剛度
負載情況下,患者床剛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a)將床面沿Y方向延伸850mm時,床面縱向(Y)軸線在X方向的位移不應超過±1mm。
b)將床面沿Y方向延伸時,床面縱向(Y)軸線在X方向坐標值的偏差不應超過±1mm,在Z方向坐標值的偏差不應超過2mm。
2.1.2縱向運動的準確性
患者床縱向運動預置值與測量值的偏差的最大值不應超過1mm。
2.1.3掃描控制下床定位的準確性
掃描控制下患者床的位置預置值與測量值偏差不應超過±1mm。
2.1.4縱向運動范圍
床面縱向運動范圍不應小于1500mm。
2.1.5高度調節范圍
具備高度調節功能的患者床,其高度調節范圍不應小于掃描架開口直徑的50%。
2.1.6在掃描范圍內,床面不應含有影響圖像質量的物質,并能允許使用定位輔助設備。
2.2定位像的定位準確度
在設備的掃描范圍內,定位像定位的準確度不應超過±1mm。
2.3劑量說明(注:此條款僅適用于未引用GB 9706.244相應要求的情形。)
2.3.1CT劑量指數100(CTDI100)
使用規定的模體以獲取下述劑量信息。應在隨機文件中提供每一種應用(例如頭部、體部等)的劑量信息。測量時應把劑量模體放置在患者床上,在無任何附加衰減材料的情況下進行。劑量模體應置于掃描區域的中心,并位于機架旋轉軸上。
隨機文件中應給出以下信息:
a)在使用規定的劑量模體的下述位置上的CTDI100值及相應的運行條件,運行條件應是制造商所推薦的典型值:
1)沿著模體的旋轉軸線〔CTDI100(中心)〕.
2)沿旋轉軸平行線、將幅射探測器插入距體模表面向里10mm的一個測量孔,沿軸線移動治療床找出最大CTDI100值的位置。
3)沿著與旋轉軸線的平行線、距模體的表面向里10mm、從a)2)的位置旋轉90°、180°和270°的位置上。運行條件應是制造商推薦的典型值,CTDI100值為最大時的那個安放位置應根據掃描機械外殼或的其他容易識別的部件,按a)2)所規定的那樣給出定位,以便在這個方向上安放模體。
4)CTDI100(周邊)是按 a)2)和3)規定在劑量模體周邊測量的四個CTDI100的平均值。
b)對每一個可選擇的運行條件,改變CTDI100(中心)數值將會使劑量模體中心位置的CTDI100發生變化。
該CTDI100(中心)應用將本條a)所述的劑量模體中心位置的CTDI100進行歸一化后的值加以表示。本條a)所屬的CTDI100(中心)值為1。在改變某個單一運行條件時,所有其他獨立的運行條件應維持在a)所述的典型值上。這些數據應是在制造商所指明的每一個運行條件的相應范圍內。當某一運行條件的選擇多于3個時,則至少應給出該運行條件下的最小、最大和一個中間值時的歸一化的CTDI100值。
c)對每一個可選擇的運行條件下,CTDI100(周邊)的平均值。
該CTDI100(周邊)應用將本條a)所述的劑量模體中心位置的CTDI100(周邊)進行歸一化后的值加以表示,本條a)所屬的CTDI100(周邊)值為1。在改變某個單一運行條件時,所有其他獨立的運行條件應維持在a)所述的典型值上。這些數據應是在制造商所指明的每一個運行條件的相應范圍內。當某一運行條件的選擇多于3個時,則至少應給出該運行條件下的最小、最大和一個中間值時的歸一化的CTDI100(周邊)值。
d)按照a)、b)和c)給出這些值的最大偏差說明。所有這些值的偏差應不超過這些極限。
2.3.2 CTDI自由空氣
隨機文件中應說明CTDI自由空氣及其相應的運行條件。
應給出CTDI自由空氣標稱值的最大偏差,測量值與標稱值的偏差應不超過這些限值。
隨機文件應給出如下數據:
-在所有標稱射束準直條件下的CTDI自由空氣(所有其他獨立的運行條件應維持在表1給出的典型體部運行條件);
-在所有電壓(kVp)設置條件下的CTDI自由空氣(所有其他獨立的運行條件應維持在表1給出的典型體部運行條件);
-典型頭部運行條件下的CTDI自由空氣;
-每種其它形狀或平的過濾器在典型運行條件下的CTDI自由空氣。
 
表1 典型體部運行條件下的CTDI自由空氣

kV變化

標稱射束準直(N ×T)

準直1

準直2

準直3

準直4(典型)

準直5

kV1

 

 

 

 

kV2(典型)

kV3

 

 

 

 

注1:標稱射束準直為N ×T,其中N為單次軸向掃描所產生的體層切片數目,T為標稱體層切片厚度。

注2:對于任何(N ×T)乘積組合,只需要測量一次。

 
注1:標稱射束準直為N × T,其中N為單次軸向掃描所產生的體層切片數目,T為標稱體層切片厚度。
注2:對于任何(N × T)乘積組合,只需要測量一次。
 
2.4軟件功能(如有)
2.4.1圖像輸出
圖像輸出數據應支持DICOM RT標準,應具有驗證數據正確的通訊協議,制造商應在隨機文件中對通訊協議詳細說明。
2.4.2結構勾畫
為計劃設計或劑量計算,需要對解剖結構分割區域或感興趣區域進行勾畫(如:輪廓勾畫、體素分布),則:
a) 應能夠讓操作者瀏覽分割的結構或感興趣區域;
b) 應能夠讓操作者調整分割區域,并使其處于“顯示”或“不顯示”;
2.4.3等中心計算和移動
應符合下列要求:
a)等中心的計算
完成患者掃描勾畫靶區后,軟件應能根據勾畫的靶區計算等中心坐標,并能轉換為激光燈和床的位置值。檢驗等中心計算的準確性,不應超過±1mm。應用已知幾何中心位置的多種形狀的靶區驗證(比如球形,圓柱體)。
b)等中心的移動
當CT掃描時只在患者皮膚上標記初始參考標記,沒有標記治療等中心?;蛘撸敾颊哂卸鄠€治療部位時,會有多個治療等中心。軟件應能計算從初始等中心移動到另一等中心的距離,并能轉換為激光燈和床的位置值。移動的準確性應在三個方向上驗證,不應超過±1mm。。
2.4.4圖像重建
軟件應能在任意平面和多3D視圖下進行重建,并能在多射野觀上進行顯示。
在最小層厚掃描時,對已知幾何形狀(例如:正方體,長方體,球體、圓柱體),重建后的外形尺寸偏差不應超過±1mm。
2.4.5軟件模擬
隨機文件中應給出所使用的坐標系。軟件應能模擬治療機機架、床、準直器的運動,并給出刻度和坐標值。
2.4.6數字重建射野圖像(DRR)
應能夠在治療機所有可允許的運動范圍內產生DRR,應能夠調節DRR的窗寬和窗位。
測試模體DRR圖像上兩點間的距離與實際距離之間的偏差不應超過±1mm。
3 檢驗方法
采用經方法學驗證的方法進行測試。
 
附件3
 
性能測試應報告的內容
 
一、測試結果綜述

序號

項目

技術要求

實測

1

固有空間分辨率

 

FWHM

FWTM

FWHM

FWTM

CFOV

 

 

 

 

UFOV

 

 

 

 

2

固有空間線性

 

微分

絕對

微分

絕對

CFOV

 

 

 

 

UFOV

 

 

 

 

3

固有能量分辨率

 

 

4

固有泛源非均勻性(考慮不同核素)

 

微分

積分

微分

積分

CFOV

 

 

 

 

UFOV

 

 

 

 

5

多窗空間配位

 

 

6

空氣中固有計數率特性

最大觀測計數率

 

 

20%損失計數率

 

 

7

在75kcps處固有空間分辨率

 

FWHM

FWTM

FWHM

FWTM

CFOV

 

 

 

 

UFOV

 

 

 

 

8

在75kcps處固有泛源非均勻性

 

微分

積分

微分

積分

CFOV

 

 

 

 

UFOV

 

 

 

 

9

無散射系統空間分辨率(CFOV)

FWHM

FWTM

FWHM

FWTM

 

 

 

 

10

有散射系統空間分辨率(CFOV)

FWHM

FWTM

FWHM

FWTM

 

 

 

 

11

系統平面靈敏度和穿透性

準直器的透射分數

 

 

系統平面靈敏度

 

 

12

探頭屏蔽

Li位置

 

 

LFi位置

 

 

LSi位置

 

 

13

有散射的系統計數率特性

最大觀測計數率

 

 

20%損失計數率

 

 

14

系統對準

單探頭COR誤差

 

 

探頭間COR偏移

 

 

單探頭軸向偏移

 

 

探頭間軸向偏移

 

 

15

SPECT固有重建空間分辨率

中心橫斷方向FWHM

 

 

中心軸向FWHM

 

 

外圍徑向FWHM

 

 

外圍切向FWHM

 

 

外圍軸向FWHM

 

 

16

SPECT帶散射的重建空間分辨率

中心源FWHM

 

 

外圍源切向FWHM

 

 

外圍源徑向FWHM

 

 

17

系統體積靈敏度

系統體積靈敏度

 

 

軸向每厘米系統靈敏度

 

 

18

探頭間靈敏度差異

 

 

19

不含散射全身系統空間分辨率

 

 

20 SPECT/CT圖像配準精度(如適用)
 

 

技術要求

實測值

 

X

Y

Z

X偏差(mm)

Y偏差(mm)

Z偏差(mm)

LEHR-H

 

 

 

 

 

 

LEHR-L

 

 

 

 

 

 

HEGP-H

 

 

 

 

 

 

LEHR-H-有配重

 

 

 

 

 

 

LEHR-L-有配重

 

 

 

 

 

 

HEGP-H-有配重

 

 

 

 

 

 

 

 

 

 

 

 

 

 

 

 

 

 

 
 
21 SPECT成像CT衰減校正(如適用)
 

準直器類型

相對誤差

非均勻性偏差

空氣

固體

最大值

最小值

LEHR

 

 

 

 

 

HEGP

 

 

 

 

 

 

 

 

 

 

 
 
 22 SPECT/CT斷層圖像對比度和絕對定量準確性(如適用)
 

準直器

13mm熱球與背景的對比度

17mm熱球與背景的對比度

22mm熱球與背景的對比度

28mm熱球與背景的對比度

28mm冷球與背景的對比度

37mm冷球與背景的對比度

LEHR

 

 

 

 

 

 

HEGP

 

 

 

 

 

 

 

 

 

 

 

 

 
注:上述測試不同探測器、不同成像模式應分別測試;不同準直器的選擇見附錄4。
 
二、測試結果附圖要求
(一)固有空間分辨率及固有空間線性
測試結果應包含以下內容:
每個探頭X、Y方向測試固有空間分辨率及線性采集模型圖像;見圖1;
 
圖1 固有空間分辨率及線性采集模型圖像示例
 
有效視野(UFOV)和中心視野(CFOV)的固有空間分辨率—半高寬(FWHM)和十分之一高寬(FWTM)結果;固有空間線性—微分線性和絕對線性結果。
(二)固有能量分辨率
測試結果應包含以下內容:
每個探頭測試固有能量分辨率的能譜圖像及結果,見圖2。
(三)固有泛源非均勻性
測試結果應包含以下內容:
每個探頭的固有泛源非均勻性采集圖像及UFOV和CFOV的微分均勻性和積分均勻性結果,見圖3。
 
圖2固有能量分辨率的能譜圖像示例
 
 
圖3 固有泛源非均勻性采集圖像示例
 
(四)多窗空間配位
測試結果應包含以下內容:
應報告每個探頭規定位置的坐標數據,從而得到最大坐標差。
(五)空氣中固有計數率特性
測試結果應包含以下內容:
應給出每個探頭的觀測計數率與輸入計數率曲線,見圖4。并給出最大觀測計數率值及損失20%的觀測計數率值。
 
圖4 計數率與輸入計數率曲線示例
 
(六)在75kcps處固有空間分辨率
同(一)固有空間分辨率報告內容。
(七)在75kcps處固有泛源非均勻性
同(三)固有泛源非均勻性報告內容。
(八)無散射系統空間分辨率及有散射系統空間分辨率
測試結果應包含以下內容:
應分別報告對每種準直器,每個探頭X、Y方向測試無散射和有散射空間分辨率圖像;見圖5;
 
圖5空間分辨率圖像示例
 
中心視野(CFOV)的半高寬(FWHM)和十分之一高寬(FWTM)結果;
(九)系統平面靈敏度和穿透性
測試結果應包含以下內容:
對每個探頭,對應每種準直器,計算系統平面靈敏度;并根據不同距離測試的靈敏度結果,得到擬合公式,見圖6,計算給出100mm處的透射分數。
 
圖6 系統平面靈敏度結果示例
 
(十)探頭屏蔽
測試結果應包含以下內容:
對不同能量準直器,對每個探測器,給出在探測器下方視野外,在探測器前端2米外,探測器側端2m外的屏蔽泄漏百分比。
(十一)有散射的系統計數率特性
同(五)空氣中固有計數率特性報告內容。
(十二)系統對準
測試結果應包含以下內容:
應報告每個探頭的旋轉中心(COR)誤差和軸向偏差,以及多探頭系統中多個探頭聯動形成的旋轉中心(COR)誤差和軸向偏移。
(十三)SPECT固有重建空間分辨率及SPECT帶散射的重建空間分辨率
測試結果應包含以下內容:
對所測試的三個點的三維圖像做橫斷面、矢狀面、冠狀面,在得到的九個二維點上,分別計算其兩個方向的半高寬,見圖7。通過對應點均值計算的方法,得到最終應報告的中心橫斷方向、中心軸向、外圍徑向、外圍切向、外圍軸向半高寬值作為分辨率。
其中固有重建分辨率應給出每種準直器的結果。
 
圖7 SPECT帶散射的重建空間分辨率
 
(十四)系統體積靈敏度
測試結果應包含以下內容:
應報告每種準直器下,系統體積靈敏度,并根據測試模型的長度計算軸向每厘米系統靈敏度值。
(十五)探頭間靈敏度差異
測試結果應包含以下內容:
應報告探頭間靈敏度差異。
(十六)不含散射全身系統空間分辨率
測試結果應包含以下內容:
應報告臨床掃描模式下,系統空間分辨率,見圖8。
 
圖8 不含散射全身系統空間分辨率示例
 
(十七)SPECT/CT圖像配準精度 
測試結果應包含以下內容:
應報告探頭每種準直器下,在不同的臨床掃描模式模式下,無配重和有配重兩種情況下,8個點源在X、Y、Z方向上的最大偏差值。

 

X偏差(mm)

Y偏差(mm)

Z偏差(mm)

LEHR-H

 

 

 

LEHR-L

 

 

 

HEGP-H

 

 

 

LEHR-H-有配重

 

 

 

LEHR-L-有配重

 

 

 

HEGP-H-有配重

 

 

 

 

 

 

 

 

 

 
(十八)SPECT成像CT衰減校正
測試結果應包含以下內容:
應報告CT和SPECT的掃描條件和算法和求和后圖像,在不同的準直器下,三種材質(空氣、水、聚四氟乙烯)的相對誤差值、衰減校正的非均勻性NUA,報告穿過三種材質的插入物的剖面圖形。
 
圖9 衰減校正示示例
 
(十九)SPECT/CT斷層圖像對比度和絕對定量準確性(如有)
測試結果應包含以下內容:
應報告CT和SPECT的掃描條件和算法和重建圖像,在不同準直器下,13mm、17 mm、22 mm、28 mm的熱球與背景的對比度,28mm、37mm冷球與背景的對比度,不同直徑下的背景變化系數,肺插件與背景的平均對比度,背景濃度與真實濃度偏差,13mm、17 mm、22 mm、28 mm的熱球濃度與真實濃度偏差,應報告肺插件對比度曲線。
 
表1 SPECT/CT斷層圖像對比度1

準直器

13mm熱球與背景的對比度

17mm熱球與背景的對比度

22mm熱球與背景的對比度

28mm熱球與背景的對比度

28mm冷球與背景的對比度

37mm冷球與背景的對比度

LEHR

 

 

 

 

 

 

 

 

 

 

 

 

 
表2 SPECT/CT斷層圖像對比度2

準直器

13mm背景變化系數

17mm背景變化系數

22mm背景變化系數

28mm背景變化系數

37mm背景變化系數

肺插件與背景的平均對比度

LEHR

 

 

 

 

 

 

 

 

 

 

 

 

 
 
表3 SPECT/CT斷層圖像絕對定量精度

準直器

13mm熱球濃度與真實濃度偏差

17mm熱球濃度與真實濃度偏差

22mm熱球濃度與真實濃度偏差

28mm熱球濃度與真實濃度偏差

LEHR

 

 

 

 

 

 

 

 

 
 
 
圖11 斷層圖像對比度示例
 
 
圖12 絕對定量準確性示例 
 
附件4
 
準直器選擇和說明
 

YY/T 1408-2016條款號

測試項

建議使用的準直器

說明

附錄A.1

固有空間分辨率

不需要準直器。

此項測試為探測器固有性能測試。

附錄A.2

固有空間線性

不需要準直器。

此項測試為探測器固有性能測試。

附錄A.3

固有能量分辨率

不需要準直器。

此項測試為探測器固有性能測試。

附錄A.4

固有泛源均勻性

不需要準直器。

此項測試為探測器固有性能測試。

附錄A.5

多窗口空間配位

不需要準直器。

此項測試為探測器固有性能測試。

附錄A.6

空氣中固有計數率特性

不需要準直器。

此項測試為探測器固有性能測試。

附錄A.7

在75ks-1處固有空間分辨率

不需要準直器。

此項測試為探測器固有性能測試。

附錄A.8

在75ks-1處固有泛源非均勻性

不需要準直器。

此項測試為探測器固有性能測試。

附錄A.9

無散射系統空間分辨率

所有可以平面成像的準直器都應進行測試(僅用于斷層成像的準直器除外)。

該性能是準直器與探頭固有空間分辨率綜合性能。需要對每種準直器測試。

附錄A.10

有散射系統空間分辨率

所有可以平面成像的準直器都應進行測試(僅用于斷層成像的準直器除外)。

該性能是準直器與探頭固有空間分辨率綜合性能。需要對每種準直器測試。

附錄A.11

系統平面靈敏度和穿透性

系統平面靈敏度應選擇所有可以平面成像的準直器進行測試(僅用于斷層成像的準直器除外)。
單針孔準直器可不進行穿透性測試。

系統平面靈敏度和穿透性是準直器性能。需要對每種準直器測試。
穿透性是測試平行孔準直器中孔之間的間壁,而單針孔準直器只有單個錐形孔,因此不適用穿透性。

附錄A.12

探頭屏蔽

選用不同能量代表準直器進行測試(如高、低能分別選擇一個準直器)。

該性能通常是測試最高能量。但考慮到準直器設計中通常都包含一定的屏蔽部分,因此對應不同能量類型的準直器都應選擇一個代表進行測試。

附錄A.13

有散射的系統計數率特性

選擇一種準直器進行測試。

該性能更多關注探測器及采集電路,準直器的散射和計數率更多在平面靈敏度中關注和代表,因此該性能通常選擇一種準直器代表。

附錄A.14

系統對準(偏移校正)

選擇高分辨率準直器進行測試。

該性能關注機械對準和探測器運動相對位置。采用高分辨率準直器進行測試。

附錄A.15

SPECT無散射重建空間分辨率

所有可以斷層成像的準直器都應進行測試(只用于平面成像的準直器除外)。

該性能是準直器、探頭和系統的綜合性能。需要對每種準直器測試。

附錄A.16

SPECT帶散射的重建空間分辨率

選擇一種準直器進行測試(只用于平面成像的準直器除外)。

帶散射的相對無散射的僅增加了散射部分,對準直器的性能評價用無散射即可表達。因此該性能可以選擇一種準直器代表。

附錄A.17

系統體積靈敏度

所有可以斷層成像的準直器都應進行測試(只用于平面成像的準直器除外)。

該性能是準直器、探頭和系統的綜合性能。需要對每種準直器測試。

附錄A.18

探頭間靈敏度差異

所有可以斷層成像的準直器都應進行測試(只用于單探頭成像的準直器除外)。

該性能是測試多個探頭之間的差異,可使用A.17的結果進行計算。

附錄A.19

不含散射全身系統空間分辨率

選擇所有可以全身成像的準直器進行測試。

該性能是在系統空間分辨率基礎上,增加了全身掃描性能,可以反映SPECT全身成像的圖像質量。

 

注:申請人可根據上述原則選擇適用的準直器進行測試,如有特殊情況,應提供合理的解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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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藥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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