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檢測資訊 > 行業研究
嘉峪檢測網 2015-07-06 21:03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安全飲用水及禁用有毒物質法案》,一般稱為《65號提案》,規定加州須公布一份已知致癌及損害生殖系統的化學物質清單,并且每年更新。清單于1987年首次公布,目前載有大約909種天然存在及人工合成的化學物質,其中包括丙烯酰胺及甲醛氣體、砷、鉛、鎘、汞及某些鄰苯二甲酸酯。多個監察團體繼續根據《65號提案》,檢舉消費品中的有害化學物質,趨勢料將持續。該份清單時有修訂,2013年增添13種及刪除9種化學物質,2014年增添23種及刪除5種化學物質,2015年1至5月增添9種化學物質,沒有刪除化學物質。本年至今增添的化學物質包括鹽酸米托蒽醌、月桂烯及雙酚A;阿特拉津、撲滅津、西瑪津、二丁基阿特拉津、氟氯氫菊脂、2,3-二氨基-6-氯-s-三嗪將于
加州亦在考慮是否把某些可能致癌或危害發育的化學物質加入清單,包括完整蘆薈葉提取物、白毛茛根粉、亞硝酸鹽與胺或醯胺的組合、乙二醇以及苯乙烯。
化學織物及膠膜協會(Chemical Fabrics & Film Association Inc)要求準許在某些聚氯乙烯屋頂產品中安全使用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加州當局現正審議。
《65號提案》規定,加州的企業若知悉所提供的消費品、食品、藥物或其他產品含有大量受監管限制的化學物質,必須通知加州消費者。符合這項規定的方法,一般是在產品貼附有警告字句的標簽,其中可以包括以下字句:“警告:本產品含有加州已知的致癌、導致先天缺陷或其他生殖危害的化學物質”。不過,加州有意要求在警告中提供更詳細的資料,包括如何避免或減少接觸已列入清單的化學物質。
執行《65號提案》的標簽規定,須經由加州總檢察長或私人提出訴訟。原告須在根據《65號提案》采取法律行動前60天向被告發出違法通知。2015 年
根據2008年的《消費品安全改進法》,兒童玩具及兒童產品不得含有超過限值的DEHP。由加州發出針對這種化學物質的違法通知,大部分涉及供成人使用,或不在《消費品安全改進法》對鄰苯二甲酸酯實施的管制范疇內的產品。
詳情參見: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article/Business-Alert-US/Update-on-Recent-Changes-to-California-s-Proposition-65-List-of-Chemicals/baus/en/1/1X300W
來源:廈門WTO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