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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4-10-10 09:29
技術偵察裝備分為系統級、分系統級、整分機級、板(整件)級。根據應用的實際環境場合要求進行相應的振動試驗。
各類裝備在運輸過程中經受運載工具通過包裝物傳給裝備時的振動應力時,應不損壞。機載裝備、艦船載裝備、車輛行駛中要求能正常工作的車載裝備,要求能在行駛中的車內正常工作的便攜式裝備還在相應的振動環境下正常工作。在經受規定量級的振動試驗后,裝備應滿足規定的技術要求。
一、振動試驗類別以及時間
1、基本的公路運輸振動試驗
振動三個相互垂直的X向、Y向、Z向;振動試驗時間為每個方向1小時。
2、車載裝備或便攜式裝備的振動試驗
振動三個相互垂直的X向、Y向、Z向;振動試驗時間為每個方向3小時。
3、機載裝備的振動試驗
機載設備振動的嚴酷等級隨飛機類型、位置和任務不同有很大不同,該標準中包含直升飛機、螺旋槳飛機、噴氣式飛機常用的測試要求,試驗時間由相關技術文件要求確定。
4、模擬艦船裝備振動試驗
艦船上的振動存在周期振動和隨機振動,正弦振動的試驗時間由相關技術文件要求確定,隨機振動試驗為每方向振動2小時。
二、振動試驗圖譜
1、公路運輸振動試驗
2、艦船運輸隨機振動試驗
3、艦船運輸正弦振動試驗
4、模擬直升機振動試驗
5、模擬螺旋槳飛機振動試驗
6、模擬噴氣式飛機振動試驗
三、測試步驟
第一步:選擇適當的振動臺和夾具。選擇適當的數據采集系統(儀器、電纜、信號調制器、記錄儀、分析設備等);
第二步:在沒有安裝試驗樣品前運行振動設備以確保運行正常。保證數據采集系統可以按照要求工作;
第三步:試驗樣品初始檢驗;
第四步:安裝試驗樣品,把試驗樣品按照可以動態代表要模擬的壽命周期事件的方法安裝在夾具上。在試驗樣品/夾具/振動激勵器連接處或附近安裝足夠數量的傳感器,根據控制方法的要求控制控制臺并測量其它必要的數據。把控制傳感器安裝在距離試驗樣品/夾具連接處盡量近的地方;
第五步:在試驗樣品和夾具連接處施加低量級振動;
第六步:檢驗振動臺、夾具和測量系統是否可以按照要求工作;
第七部:在試驗樣品和夾具連接處施加要求量級的振動;
第八步:檢驗試驗樣品和夾具連接處的振動量級是否符合規定。在滿量級振動施加開始后和結束前以及每隔 0.5h,進行這一步;
第九步:在整個暴露過程中監測振動量級,監測試驗樣品功能、性能;第十步:達到需要的持續時間,停止試驗。檢查試驗樣品、夾具、振動臺和測量儀器。檢驗測量系統是否可以按照要求工作,進行試驗樣品的功能、性能及外觀檢查;第十一步:在每個要求的激振軸上重復第四步至第十步;
第十二步:將試驗樣品從夾具上取下,然后按裝備規定的項目和要求進行最后檢測及合格判定。
注意:裝備在工作、運輸及貯存時會遇到多類振動環境,對其環境進行比較,選擇最嚴酷的一類作為代表:機載裝備、艦船載裝備、車輛行駛中要求能正常工作的車載裝備應加電試驗。對于運輸過程中振動比使用過程中更嚴酷的情況,運輸振動和使用振動都要進行,對于使用過程中振動比運輸過程中更嚴酷的情況,可取消運輸試驗。
來源:北京可靠性及電磁兼容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