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石棉
石棉簡介 石棉,又稱石綿,是天然的纖維結晶狀的6大硅酸鹽類礦物質的總稱(Asbestos, 5.5FeO, 1.5MgO, 8SiO2, H2O)絲絹光滑,富有彈性。 石棉的應用 由于石棉的纖維柔軟,具有絕熱、耐高溫、絕緣、隔音、耐腐蝕、耐酸堿和耐磨等特性,在制造業中有相當多的用途,例如耐火的石棉紡織品、絕緣棉/板等石棉制品,及各種絕熱材料等,被廣泛...查看詳情>>
石棉簡介
石棉,又稱石綿,是天然的纖維結晶狀的6大硅酸鹽類礦物質的總稱(Asbestos, 5.5FeO, 1.5MgO, 8SiO2, H2O)絲絹光滑,富有彈性。
石棉的應用
由于石棉的纖維柔軟,具有絕熱、耐高溫、絕緣、隔音、耐腐蝕、耐酸堿和耐磨等特性,在制造業中有相當多的用途,例如耐火的石棉紡織品、絕緣棉/板等石棉制品,及各種絕熱材料等,被廣泛應用于建筑、汽車、船舶等品中。
石棉的危害
國際衛生組織將石棉定義為1類致癌物質,它的使用對人類健康及生活工作環境可能造成較大的傷害。一旦發現含石棉材料,正確的做法是對該材料進行評估、管理、移除,移除后的廢物也需要按照國家要求特殊處理。
石棉在應用中也存在弊端。極其微小的石棉纖維飛散到空氣中,一旦被吸入到人體肺部后,經過20到40年的潛伏期,非常容易誘發塵肺病、肺癌等肺部疾病。石棉公害問題已在世界各國受到不同程度關注和整治。在歐洲,預測到2020年因石棉引發的肺癌而致死的患者將可能達到50萬人。而在日本,預測到2040年將有10萬人因石棉肺而死亡。
石棉的管控要求
1、歐盟REACH法規附錄17限制列表的第6條規定禁止使用石棉;歐盟各成員國在市場執法中也高度關注高風險產品,自2010年至今已通報數十款含石棉的危險產品,執法機構對危險產品均采取召回、下架、銷毀等處理措施;
2、2009年6月5日,國際海事組織(IMO)通過了MSC.282(86)決議,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所有船舶禁止新裝含有石棉的材料;
3、新加坡自1989年起禁用石棉;日本自2006年起禁用石棉;韓國自2011年起禁用石棉;土耳其自2011年起禁用石棉;加拿大自2016年6月22日起禁止含青石棉的產品;新西蘭自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進口含石棉產品。
4、荷蘭政府對船舶石棉嚴格禁止,如有發現石棉將被要求限期整改,并要求船舶石棉移除、清潔、去污染及重新入駐檢查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公司進行。
5、澳大利亞政府要求2003年12月31日起船上不得使用石棉材料;在此之前已安裝上船的材料,不得對工人構成危害,如果可能構成危害,則考慮移除或做相應的管理。
6、美國環保署專門頒布了石棉危害應急法案,要求對于石棉的調查、管理、移除設計、施工現場監督和移除工人參加專門培訓并獲得資質。
7、我國也對石棉移除及管理發布了一系列國家及行業標準。如GBZ/T193-2007,GBZ/T 192.5-200,GBZ2.1-2007。
收起百科↑ 最近更新:2017年06月07日
石棉是6種具有商業用途天然纖維礦物的總稱。石棉這個術語是商業性的術語,是指具有高抗張強度、高撓性、耐化學和熱侵蝕、電絕緣和具有可紡性的礦物產品。石棉由纖維束組成,而纖維束又由很長很細的能相互分離...
檢測機構:廣州廣電計量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相關信息>>
石棉因其良好的絕緣、耐火和吸音特性,曾廣泛應用于造船材料,2009年6月5日,國際海事組織(IMO)以決議形式通過了MSC.282(86)決議-關于SOLAS公約修正案。就石棉在船上的使用作了進...
檢測項:石棉 檢測樣品:機車車輛非金屬材料 標準:TB/T3139-2021Cl.5.3.2.1/GB/T23263-2009 機車車輛非金屬材料及室內空氣有害物質限量
檢測機構:國家電子電器產品檢測中心 更多相關信息>>
檢測項:石棉 檢測樣品:石棉 標準:空氣質量-散裝材料-第1部分:商業散裝材料中石棉的抽樣與定性測定 ISO 22262-1:2012
檢測機構:國家軌道交通材料檢驗中心 更多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