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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8-09-26 15:36
中小學運動場地國家強制性標準GB 36246-2018已經發布,并將于11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該標準出臺,代替了之前國家推薦性標準GB/T 19851.11-2005《中小學體育器材和場地 第 11 部分:合成材料面層運動場地》。新國標無論是從物理性能要求還是從有毒有害物質及氣味控制上都做了重大的修訂。同時,增加了取樣要求、檢驗規則、判定規則等方面的內容。
另外,標準由GB/T修改為GB后在實施執行方面會有比較大的差別。國家標準分為強制性國家標準,代號:GB;推薦性國家標準,代號:GB/T。GB是“國標”的漢語拼音縮寫,“T”是“推薦”的意思。強制性國家標準具有強制性,是在一定范圍內通過法律、行政法規等強制性手段加以實施的標準,具有法律屬性。國家標準在全國范圍內適用,其他各級標準不得與國家標準相抵觸。國家標準一經發布,與其重復的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相應廢止。國家標準是標準體系的主體。國家強制性標準必須貫徹執行。否則對造成惡劣后果和重大損失的單位和個人,將受到經濟制裁或者承擔法律責任。推薦性標準不具有強制性,任何單位均有權決定是否采用。
新國標鋪裝要求“合成材料面層的鋪裝應綜合評估場地及其周邊的通風、擴散條件,應有利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散發,并避免鋪裝時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等對場地及周邊環境的污染。鋪裝前應提供所需使用的原料清單(包括品名和數量)、按照 GB/T 16483 編寫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型式檢驗報告,所使用的原料以及鋪裝后的運動場地在正常及預期使用條件下不應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產生危害。”以上看似只是原則上的要求,實際是在強調企業的主體責任。未來,因跑道鋪裝過程導致的污染以及原料產生的健康和環保危害,責任主體是企業。
而在《教育法》和《刑法》中關于校園安全也有非常明確的規定。根據《教育法》,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也明文規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時報告,致使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中小學合成材料面層運動場地新國標實施后,相關責任方如果仍不按照新國標進行采購、鋪裝、檢驗和驗收,將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造成嚴重后果者甚至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來源:CK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