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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6-10-1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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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歐盟委員會通過WTO官方平臺發布最新的G/TBT/N/EU/411號技術性貿易措施通報,擬對歐盟REACH法規附件XVII進行修訂。根據通報草案,歐盟將全面禁止全氟辛酸(PFOA)及其鹽的生產和上市;任何物質、混合物或物品中的PFOA及其鹽的含量不得超過25微克/千克(ppb),并且所含的PFOA關聯物質的含量不得超過1000 ppb。新規的意見征求將于2016年12月截止,預定于2017年上半年生效,由于全氟辛酸在輕紡化工等行業應用極其廣泛,該新規的實施將對我國紡織服裝、紙制品、皮革制品、塑膠制品乃至電子電器產品等出口產業造成沖擊。
全氟辛酸管控漸成業界焦點
PFOA類物質具有優良的熱穩定性、化學穩定性、高表面活性、疏水和疏油等性能, 廣泛應用于紡織服裝、表面活性劑、化妝品、含氟聚合物、表面涂料乃至滅火泡沫等領域。但是,PFOA及其關聯物質不易降解,可通過吸入、皮膚接觸以及食物鏈等被人體吸收,是一種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物質,對神經、免疫和生殖系統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損害。
早在2012年,綠色和平組織就聲稱在市場隨機抽取的14個服裝樣品中均發現了全氟辛酸,該物質也成為除了壬基酚之外,另一類備受關注的有害化學助劑。壬基酚已于今年2月被REACH法規實施了禁令,而自2010年以來,加拿大、美國、挪威、瑞典等國已相繼出臺了針對全氟辛酸的管控和行業消除計劃。
2013年6月,歐盟將PFOA確認為持久性生物積累和毒性物質,并將PFOA納入REACH法規的高關注物質候選清單。2014年10月,德國和挪威正式向歐盟提交限制PFOA生產和上市的卷宗,提議的限量為PFOA含量不得超過2 ppb。2015年9月和12月,歐盟風險評估委員會和社會經濟分析委員會相繼同意采納對PFOA的限制提案。但考慮到目前可替代物較少、PFOA的意外污染風險較高以及新規將造成企業成本負擔等因素,委員會提議將過渡期調整為三年,并將PFOA限量設定為25ppb,但同時將管制范圍擴大到PFOA關聯物質。
行業應用難回避 應對壓力凸顯
從新規草案來看,即便是技術成熟的歐盟,也對短期內實現PFOA的消除持謹慎態度,盡管德國和挪威提出的卷宗提議設定18個月的過渡期,歐盟社會經濟分析委員會最終提議將過渡期延長為三年,并特意對二手商品、醫療設備、半導體等商品提供豁免條款。
而從全球行業來看,PFOA被禁用后,企業將面臨替代物選擇空間有限的嚴峻困境,特別是與PFOA性質相近的同類全氟化合物目前也面臨被逐步禁用的情況,如全氟壬酸已于2015年12月被歐盟化學品管理局納入了高關注物質清單。而具有行業導向地位的國際環保紡織協會(OEKO-TEX)近年來對全氟化合物的管控要求更是持續收緊,如 2014版OEKO-TEX Standard 100標準對不同級別的紡織品的全氟辛酸含量限量在50微克/千克到500微克/千克不等。2015版標準就將所有類別紡織品的全氟辛酸限量統一降至<1.0微克/平方米。2016版進一步將全氟庚酸、全氟壬酸和全氟癸酸全部納入限用清單。
去毒行動成趨勢 轉型升級需持續推進
隨著全球環保意識的強化,控制有毒有害化學品的使用已經成為紡織服裝等產業的共識。近年來,歐盟、美國對全氟化合物、壬基酚等化學品的綠色壁壘也日趨嚴苛,去毒行動已成行業趨勢,企業務必要提高風險意識,及早布局,加快轉型升級。
歐盟是我國紡織服裝等消費品的重要海外市場,隨著歐美等發達國家對壬基酚、全氟辛酸等化學品的監管持續收緊,企業將被迫進行設備升級、助劑更換等應對措施。同時,除了針對單項PFOA的檢測外,新規實施后大量產品還需進行PFOA關聯物質的檢測,測試成本將大幅增加,在整體微利的背景下,行業性壓力勢必不斷增大,需引起足夠重視。
檢驗檢疫部門就此提醒出口企業,一是密切關注歐美的技術性貿易措施信息,特別是近年來REACH法規對消費品中的有害化學物質管控密集更新,企業需提前做好應對準備;二是要完善產品質量管理體系,由于PFOA等物質應用廣泛,在各類化工助劑和塑膠、紡織等材質的配件中風險較大,企業務必要強化原輔料的風險控制、并改進生產設備和加工工藝,避免產品出現全氟辛酸污染等隱患;三是要做好出口前的質量把關,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PFOA及關聯物質的檢測,確保產品合格,有效防范后續風險。
來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