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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2-02-22 22:34
2022年1月3日,作為執行法國反廢物和循環經濟(AGEC,Anti-Waste and Circular Economy)法的一部分,生態轉型部就“禁止在包裝和印刷品上使用礦物油”的草案,進行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時間已于2022年1月25日截止。草案中對礦物油提出了具體的限制要求。
背景
礦物油是一類復雜化學混合物,主要包括由直鏈、支鏈及環狀組成的飽和烴類礦物油(MOSH)及由聚芳烴化合物組成的芳香烴類礦物油(MOAH),其安全性一直以來備受關注。食品接觸材料作為礦物油污染的重要來源之一,其污染可能存在于回收紙、油墨和涂料的溶劑、機械工業用潤滑劑,粘合劑等。
為監控食品安全相關風險,2017年歐盟委員會發布《關于監測食品以及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和物品中的礦物油碳氫化合物建議書 (EU) 2017/84》,監控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中的礦物油污染,積極推動相關立法。
2020年2月10日法國AGEC第2020-105號法律規定將逐步禁止在包裝和面向公眾的印刷品中使用礦物油。該法律的第112條規定:
自2022 年1月1日起,禁止在包裝材料中使用礦物油;
自2023 年1月1日起,禁止用于以商業推廣為目的廣告簡章和目錄的印刷;
自2025 年1月1日起,禁止在面向公眾的印刷品中使用礦物油。
2020年12月29日,法國《環境法典》第D. 543-45-1 and D. 543-213條規定上述禁令適用于含有干擾廢物回收或限制廢物回收的礦物油。
2021年3月22日,WTO公布了來自德國的有關限制食品接觸再生紙質品中的MOAH草案,要求MOAH的遷移量不得超過:0.5 mg/kg(食物中的 MOAH 總和)或0.15 mg/kg(食品模擬物中MOAH的總和)。
本草案主要內容
該草案定義了礦物油的類型、限制要求等具體內容,詳見下表:
內容
要求
定義
礦物油指生產油墨所用的從石油碳氫化合物原料中提取的油。
限制類型
禁止使用的礦物油包括:
(1)含有1至7個芳香環的礦物油芳烴MOAH
(2)含有16至35個碳原子的礦物油飽和烴MOSH
限量要求
油墨中的濃度:
(1)MOAH(C1~C7): ≤0.1%,自2025年1月1日后,MOAH(C3~C7)≤1 ppb
(2)MOSH(C16~C35):≤1%,自2025年1月1日后,降至≤0.1%
重要時間點
過渡期:2023/1/1前制造或進口的包裝和印刷品,給予不超過12個月的時間用于處置存貨。
針對2025/1/1后的加強要求,在此日期之前制造或進口的包裝和印刷品,如符合之前授權的規定,同樣給予不超過12個月的時間用于處置存貨。
草案預計生效時間:2023/1/1
建議
鑒于歐盟市場尤其是德國、法國對礦物油的高度關注和密集立法,建議相關企業監測食品接觸包裝中礦物油污染情況,尤其是印刷制品、使用粘合制品中礦物油風險。
來源:食品接觸材料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