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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2-09-15 19:54
剛剛,國家藥監局器審中心發布《糖化血紅蛋白分析儀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全文如下:
糖化血紅蛋白分析儀注冊審查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旨在指導注冊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對糖化血紅蛋白分析儀注冊申報資料的準備及撰寫,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審評注冊申報資料提供參考。
本指導原則是對糖化血紅蛋白分析儀的一般要求,申請人應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確定其中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并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
本指導原則是供申請人和技術審評人員使用的指導文件,不涉及注冊審批等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如有能夠滿足法規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應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應在遵循相關法規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標準體系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著法規、標準體系的不斷完善和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也將適時進行調整。
一、適用范圍
本指導原則適用于采用離子交換色譜法[包括高壓液相色譜法或高效液相色譜法(HPLC法)、低壓液相色譜法(LPLC法)]對人體血液中HbA1c濃度進行檢測的分析儀。對基于其他技術的HbA1c分析儀產品,可參照本指導原則適用條款。對于HbA1c分析只是其適用范圍一部分的臨床分析儀器,應當參照本指導原則準備HbA1c分析部分的相關注冊申報資料。
二、注冊審查要點
(一)監管信息
1.產品名稱
產品命名應符合《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和行業標準中通用名稱的要求。產品名稱通常由一個核心詞和不超過三個的特征詞組成,并以體現產品技術結構特征、功能屬性以及自動化程度為基本準則,例如:糖化血紅蛋白分析儀、全自動糖化血紅蛋白分析儀等。
2.分類編碼
糖化血紅蛋白分析儀,按照《醫療器械分類目錄》,產品的管理類別為Ⅱ類,產品分類編碼為22-10-04。
3.注冊單元劃分
注冊單元劃分原則上以產品的技術原理、結構組成、性能指標和適用范圍為劃分依據。糖化血紅蛋白分析儀注冊單元劃分建議重點關注以下方面。
3.1技術原理
不同技術原理的產品應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如HPLC法和LPLC法。
3.2自動化程度
產品自動化程度不同,應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如半自動和全自動。
(二)綜述資料
1.結構組成
申請人可根據產品的具體特征描述產品結構組成,包括軟件組件以及配合使用的附件,并采用圖片結合文字的形式給予說明,
糖化血紅蛋白分析儀(以下簡稱分析儀)通常由進樣模塊、分離模塊(色譜柱)、檢測模塊、軟件組件等組成。
圖1 產品結構組成示意圖(例)
2.組成部件及功能
2.1 進樣模塊:通常由吸樣針、清洗模塊、廢液模塊等組成。
2.2分離模塊:主要由色譜柱(層析柱)組成。經預處理的樣品通過分離模塊,根據樣品與洗脫液以及色譜柱(層析柱)填充劑三者之間親和程度,來決定HbA1c在內各成分的洗脫順序。
注:為了確保分離時的溫度,也有儀器帶有加溫部件。
2.3檢測模塊:主要包括光源(如LED-發光二極管)、光電檢測器單元組件等。通過檢測從色譜柱(層析柱)分離樣本中各組分的吸光度值,并將其轉換電信號,最終形成色譜。
2.4軟件組件:利用檢測到色譜的各峰面積,換算成各成分的濃度,其報告結果包含HbA1c測定值以及色譜圖,并一般以常用單位(又稱NGSP單位)的%報告糖化血紅蛋白測定結果,同時報告國際單位(又稱IFCC)的mmol/mol的結果。
2.5應詳細寫明通過研究確定的關鍵組件信息,包括質量控制參數等內容。
3.產品工作原理
離子交換色譜法[如高壓液相色譜法或高效液相色譜法(HPLC法)、低壓液相色譜法(LPLC法)]:
通常基于HbA1c與其它血紅蛋白組分(HbA1a、HbA1b、HbF、HbA0)所帶電荷不同,在一定的緩沖液離子強度下可與色譜柱(層析柱)樹脂表面偶聯的離子基團不同程度的結合,從而將HbA1c與其它組分區分開而分離,檢測從色譜柱(層析柱)洗脫各成分的吸光度,根據每個峰值下的面積計算HbA1c占總Hb的比例,從而獲得峰鑒別和含量。
圖2 離子交換色譜法工作原理圖(例)
4.適用范圍和禁忌證
產品適用范圍應與申報產品的產品功能保持一致。
分析儀的適用范圍根據申報產品的特性對產品的工作原理以及預期使用環境進行明確,一般可描述為:該產品基于離子交換色譜法,與配套的檢測試劑共同使用,在臨床上用于檢測人體全血樣本中的糖化血紅蛋白含量。
若申報產品適用范圍中包含血紅蛋白A2(HbA2)、胎兒血紅蛋白(HbF)以及異常血紅蛋白(HbC、HbD、HbE、HbS等)的檢測,申請人則應當按照本指導原則的相關要求,提交研究資料。
5.參考的同類產品或前代產品的情況
應當提供同類產品(國內外已上市)或前代產品的信息,闡述申請注冊產品的研發背景和目的。對于同類產品,應當說明選擇其作為研發參考的原因。同時列表說明申請注冊產品與參考產品(同類產品或前代產品)在工作原理、結構組成、性能指標以及預期用途等方面的異同,必要時提供圖示。
(三)非臨床資料
1.產品風險分析
產品主要的風險包括能量危害、環境危害、與使用有關的危害、功能失效及老化有關的危害等,應按照YY/T 0316《醫療器械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的要求對每種可能涉及的危害識別評估,形成風險分析管理報告。初始事件和環境示例見附件1。
2.醫療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則
申請人可根據產品特性判斷醫療器械安全性能基本原則中各條款的適用性,證明符合性采用的方法和為符合性提供客觀證據的文件由申請人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填寫。
證明產品符合性的文件包括風險分析資料、研究資料、臨床評價資料、檢驗報告及質量體系管理文件等。包含在申報資料中的證明文件,應當說明其具體位置。當包含多個文件時應具體到提交的單個文件,如軟件研究資料中的測試報告(報告編號XXX);當包含在同一文件中時應具體到標題號或條款號,如風險分析資料風險評估表條款X.X。未包含在申報資料中的證明文件,應當注明文件名稱及其文件編號備查。
3.研究資料
3.1產品性能研究資料
3.1.1功能性指標研究資料:
申報產品各組成模塊性能的研究資料:應根據綜述資料中有關申報產品結構組成和各主要組成模塊的情況,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通常應包括進樣模塊、分離模塊(色譜柱)、檢測模塊、軟件組件的功能性指標或者模塊中主要元器件功能性指標的研究資料。
3.1.2安全性指標的驗證包括電氣安全指標和電磁兼容指標兩大類。電氣安全指標應當包括GB 4793.1《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93.6《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6部分:實驗室用材料加熱設備的特殊要求》(如分離模塊包含加熱、孵育功能,則適用)、GB 4793.9《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9部分:實驗室用分析和其他目的的自動和半自動設備的特殊要求》、YY 0648《測量、控制和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2-101部分:體外診斷(IVD)醫用設備的專用要求》及其他適用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中的所有指標;電磁兼容指標應當包括GB/T 18268.1《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的電設備電磁兼容性要求第一部分:通用要求》和GB/T 18268.26《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的電設備電磁兼容性要求 第26部分:特殊要求 體外診斷(IVD)醫療設備》及其他適用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中的所有指標。具備能力的申請人可對上述項目自行研究,并提交詳細的驗證資料;不具備能力的申請人可通過檢驗報告對上述項目進行驗證,以檢驗報告作為該部分的驗證資料。
3.2產品有效期和包裝研究
應當提供產品有效期的驗證報告,報告中應對申報產品中包含的易耗、易損、需定期更換或者具有固定使用壽命的主要元器件的情況進行詳細描述,詳述確定產品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期的具體理由,給出產品使用期限或者產品失效期。具體參見《有源醫療器械使用期限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的相關要求。
包裝及包裝完整性:在宣稱的有效期內以及運輸儲存條件下,保持包裝完整性的依據。
3.3軟件研究
3.3.1應結合醫療器械軟件研究資料框架提交相應的研究資料,軟件的安全性級別需結合軟件的預期用途、使用場景、核心功能綜合判定。
圖3 醫療器械軟件研究資料框架
3.3.2軟件版本命名規則:明確軟件完整版本全部字段的位數、范圍、含義,若軟件模塊(含醫用中間件)單獨進行版本控制亦需提供其版本命名規則,并明確與軟件版本命名規則的關系。軟件和軟件模塊的版本命名規則均需與質量管理體系保持一致。
3.3.3有關軟件研究資料的詳細內容,應按照《醫療器械軟件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年修訂版)》要求進行編寫。
3.4網絡安全要求
產品涉及醫療器械網絡安全是指具備電子數據交換、遠程訪問與控制、用戶訪問三種功能當中一種及以上功能;適用于自研軟件、現成軟件。其中,網絡包括無線、有線網絡,電子數據交換包括基于網絡、存儲媒介的單向、雙向數據傳輸,遠程訪問與控制包括基于網絡的實時、非實時的訪問與控制,用戶(如醫務人員、患者、維護人員等)訪問包括基于軟件用戶界面、電子接口的人機交互方式。
應結合醫療器械網絡安全研究資料框架提供相應的研究資料。
圖4 醫療器械網絡安全研究資料框架
有關網絡安全研究資料的詳細內容,建議按照《醫療器械網絡安全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年修訂版)》的要求進行編寫。
3.5其他安全有效性的研究資料
3.5.1申請人應提交分析系統關于性能評估的研究資料,包括線性、準確度、精密度、特異性等項目,其中特異性研究應當考慮HbA2、HbF以及異常血紅蛋白(HbC、HbD、HbE、HbS等)對測定值的影響。
3.5.2申請注冊產品的適用范圍,如果聲稱除了可報告糖化血紅蛋白(HbA1c)測定結果外,還可報告HbA2和HbF,以及異常血紅蛋白(HbC、HbD、HbE、HbS等)的測定結果,申請人應當考慮檢測項目關于準確度、精密度等的研究,另外對于HbA2和HbF,還應當考慮檢測項目關于線性的研究,所有研究項目均應在產品技術要求中明確相關適用的要求。
4.產品技術要求
產品技術要求的審查是產品主要技術性能指標審查中最重要的環節之一。
4.1性能指標
4.1.1可參考YY/T 1246《糖化血紅蛋白分析儀》設置,申請人應結合產品自身功能、工作原理特點、技術水平予以考慮適用的標準。產品技術要求中性能指標項目的具體要求應與性能研究資料保持一致,并具有確定的研究資料依據。
4.1.2分析儀基本功能指標
分析儀基本功能要求應與產品自身的技術特點一致,并應在使用說明書中明確說明相關功能。
4.1.3色譜柱(層析柱)
申請注冊產品若包含色譜柱(層析柱),其性能指標除明確配套試劑評估的相關要求外,申請人還應當考慮色譜柱(層析柱)的相關要求,如柱效能、柱壓、柱溫等。
4.1.4安全要求
符合GB 4793.1《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93.9《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9部分:實驗室用分析和其他目的的自動和半自動設備的特殊要求》、YY 0648《測量、控制和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2-101部分:體外診斷(IVD)醫用設備的專用要求》中適用條款的要求。
注:如分離模塊包含加溫部件(加熱、孵育功能),則應滿足GB 4793.6《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6部分:實驗室用材料加熱設備的特殊要求》的要求。
4.1.5電磁兼容要求
符合GB/T 18268.1《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的電設備電磁兼容性要求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T 18268.26《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的電設備電磁兼容性要求 第26部分:特殊要求 體外診斷(IVD)醫療設備》中適用條款的要求。
注:電磁兼容性試驗中的樣品運行模式應覆蓋最大負載工作模式。
4.1.6軟件功能要求
參照《醫療器械軟件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年修訂版)》的相關要求。
4.1.7網絡安全
參照《醫療器械網絡安全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年修訂版)》的相關要求。
5.檢驗報告
同一注冊單元內所檢驗的產品應當能夠代表本注冊單元內其他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對同一注冊單元內代表產品的選取應考慮產品適用范圍、性能指標、安全指標、結構組成等,具體原則如下:
5.1覆蓋應按照最不利的原則確定,不能覆蓋的差異性應分別進行檢測。
5.2若涉及關鍵元器件不一致,申請人則應當考慮安全關鍵元器件不一致對電氣安全性能以及電磁兼容要求的影響。
5.3當沒有充足證據能夠證明同一注冊單元內不同型號規格產品之間電磁兼容性可以覆蓋時,應選取每一型號規格產品進行電磁兼容項目檢測。
對于代表產品的選擇,申請人應當提供相關資料予以證明。
(四)臨床評價資料
根據《國家藥監局關于發布免于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的通告》(以下簡稱《目錄》),若申請人擬注冊產品用于糖化血紅蛋白(HbA1c)濃度檢測,則可以免于提交臨床評價資料。
若申請注冊產品適用范圍中包含血紅蛋白A2(HbA2)、胎兒血紅蛋白(HbF)以及異常血紅蛋白(HbC、HbD、HbE、HbS等)的檢測,且無法證明申報產品與《目錄》產品具有等同性,則應按照《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73號)等要求開展相應工作。
(五)產品說明書和標簽樣稿
產品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的編寫應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YY/T 0466.1《醫療器械 用于醫療器械標簽、標記和提供信息的符號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91《包裝儲運圖示標志》、GB 4793.1《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93.6《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6部分:實驗室用材料加熱設備的特殊要求》(如分離模塊包含加熱、孵育功能)、GB 4793.9《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9部分:實驗室用分析和其他》、YY 0648《測量、控制和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2-101部分:體外診斷(IVD)醫用設備的專用要求》、GB/T 29791.3《體外診斷醫療器械 制造商提供的信息(標示)第3部分:專業用體外診斷儀器》等相關標準,以及《醫療器械軟件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年修訂版)》、《醫療器械網絡安全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年修訂版)》中對說明書的相關要求。
說明書、標簽的內容應當真實、完整、科學,并與產品特性相一致,文字內容必須使用中文,可以附加其他語種。中文的使用應當符合國家通用的語言文字規范并注意知識產權。說明書、標簽、包裝標識中的文字、符號、圖形、表格、數字、圖片等應相互一致,并符合相關標準和規范要求。
1.說明書
每臺設備都應附帶說明書。
說明書內容至少包含《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中第十條中有關規定要求。同時,分析儀說明書還應包括以下內容:
(1)注意事項及其他需要警示或者提示的內容,包括對異常結果的處理,包括對檢驗結果報告單(包括異常色譜)的解釋。
(2)如注冊單元中包含色譜柱(層析柱),應明確色譜柱(層析柱)可檢測次數的相關信息,達到檢測次數應采用相應措施,不可超量使用。
(3)分析儀的維護和保養方法以及故障排除,儲存條件、方法,包括管路漏液,含有氣泡,樣本血紅蛋白濃度過高,及機械故障等錯誤處理方法。
(4)GB/T 18268.26《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的電設備電磁兼容性要求 第26部分:特殊要求 體外診斷(IVD)醫療設備》 條款9 要求的需要在說明書上載明的內容。
2.標簽、標記和提供信息的符號
(1)參照標準GB/T 191《包裝儲運圖示標志》、YY/T 0466.1《醫療器械 用于醫療器械標簽、標記和提供信息的符號 第1部分:通用要求》進行審查,說明書上應有相關標志的圖示說明。
(2)產品的標簽和外部標記中涉及安全使用的部分應符合GB 4793.1《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93.6《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6部分:實驗室用材料加熱設備的特殊要求》(如分離模塊包含加熱、孵育功能)、GB 4793.9《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9部分:實驗室用分析和其他目的的自動和半自動設備的特殊要求》和YY 0648《測量、控制和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2-101部分:體外診斷(IVD)醫用設備的專用要求》的要求。
三、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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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Z].
[3]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Z].
[4]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Z].
[5]總局關于發布醫療器械分類目錄的公告[Z].
[6]免于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2021年)[Z].
[7]關于公布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的公告[Z].
[8] 關于發布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的通告[Z].
[9]醫療器械網絡安全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年修訂版)[Z].
[10]醫療器械軟件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年修訂版)[Z].
[11]YY/T 1246,糖化血紅蛋白分析儀[S].
[12]WS/T 461,糖化血紅蛋白檢測[S].
[13]李黎,劉鐵牛,糖化血紅蛋白臨床檢測方法進展研究[J].國際檢驗醫學雜志,2012,33(8):954-956.
附件1 糖化血紅蛋白分析儀風險分析資料要求
產品風險管理報告必須符合 YY/T 0316《醫療器械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的相關要求(國際上通常參考ISO 14971),對產品相關的危險(源)進行預計和評估,監測相關風險的控制和風險控制的有效性。申請人在提供注冊產品的風險管理報告時,應簡要說明以下內容:
(1)在產品的開發階段,對潛在危害和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預計和評估,明確實施降低風險的技術和管理層面措施。
(2)產品的性能檢測中,部分驗證了該措施的有效性,并滿足了通用和相應專用標準的要求。
(3)評估所有剩余風險。
(4)全部達到可接受的水平。
(5)對產品安全性的承諾。
1.風險管理報告的內容至少應包含以下內容:
(1)產品的風險管理組織。
(2)產品的組成和適用范圍。
(3)風險報告制作的依據。
(4)產品安全性相關特征的判定。
2.可參考的附錄
(1)與產品有關的安全性特征判斷可參考YY/T 0316《醫療器械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的附錄C、H;
(2)危險(源)、可預見的事件序列和危險情況可參考YY/T 0316《醫療器械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附錄E、H、I;
(3)風險控制的方案與實施、綜合剩余風險的可接受性評價及生產和生產后監視相關方法可參考YY/T 0316《醫療器械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附錄F、G、H、J;
(4)風險可接收準則,降低風險的措施及采取措施后風險的可接受程度,是否有新的風險產生。
(5)糖化血紅蛋白分析儀常見的初始事件和環境示例,見表1。
表1 初始事件和環境示例
通用類別 |
初始事件和環境示例 |
不完整的 要求 |
設計參數的不恰當規范:可觸及金屬部分、外殼等與帶電部分隔離/保護設計缺陷,導致電擊危險防護較低,可能對使用者造成電擊危害;設備插頭的插銷從內部電容器接收電荷過高;工作臺支撐件強度不足,設備面、角、邊粗糙,可能對使用者造成機械損傷;受潮防護能力不足,造成電擊危害;運動部件功能失效,造成機械危害;電磁兼容性不符合要求,導致設備自身不能正常工作或干擾其他設備的正常工作;管道漏液、堵塞和設備浸水,導致電擊危害。 性能參數不恰當規范:準確性、重復性等不符合要求。 機械模塊失效:無法進樣、吸樣量不準確、傳送錯誤、定位不準確,導致檢測結果異常。 與廢液處理相關的生物安全性問題。 服務中的要求不恰當規范:說明書未對糖化血紅蛋白分析儀的使用方法、設備的維護、保養進行說明。 元器件、附件或組件功能失效:顯示故障、打印故障和配件錯誤,導致設備無法正常工作,安全性能出現隱患。 |
制造過程 |
控制程序(包括軟件)修改未經驗證,導致產品的性能參數不符合要求。 生產過程中關鍵工序控制點未進行檢測,導致部件、整機不合格。 供方的控制不充分:外購件、外協件供方選擇不當,外購件、外協件未進行有效進貨檢驗等。 |
運輸和貯存 |
不適當的包裝:產品防護不當導致設備運輸過程中損壞。 不恰當的環境條件等:在超出設備規定的貯存環境(溫度、濕度、大氣壓力)要求下,導致設備不能正常工作。 |
環境因素 |
物理學的(如熱、壓力、時間):過冷、過熱的環境可能導致設備不能正常工作;未對使用環境的條件進行嚴格驗證,以致使用條件的不適應而導致檢查結果不準確。 電磁場(如對電磁干擾的敏感度):抗電磁干擾能力差,特定環境中設備工作不正常;A類設備在B類設備的環境中使用會對公共電網產生影響,干擾公共電網中其他用電設備的正常運行。 不適當的能量供應:設備的供電電壓不穩定,導致設備不能正常工作或損壞、檢查結果不準確。 |
清潔、消毒和滅菌 |
未對沖洗、清潔過程進行確認或確認程序不規范。 使用者未按要求進行沖洗、清潔等。 |
處置和廢棄 |
沒提供信息或提供信息不充分:未提供產品使用后處置或提示不充分等。 |
人為因素 |
設計缺陷引發的使用錯誤等。 ——易混淆的使用說明書 如缺少詳細的使用方法、缺少必要的技術參數、缺少必要的警告說明、缺少運輸和貯存環境條件的限制;設備在故障狀態(如變壓器過載、斷開保護接地線、設備的元器件出現故障)下運行可產生危險警示不足;使用前未檢查設備工作狀態;操作說明過于復雜,不易懂;未說明如何正確維護、保養設備/附件。 沖洗、清潔程序不明確或不清晰。 設置或測量參數未標示單位。 樣本的生化危害性,人員防護問題。 控制與操作不對應,顯示信息與實際狀態不對應。 由缺乏技術的/未經培訓的人員使用:使用者/操作者未經培訓或培訓不足,不能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設備。 |
失效模式 |
由于老化、磨損和重復使用而導致功能退化/疲勞失效等。 |
來源:國家藥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