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用性作為分析方法驗證中的必要項目,旨在考察測定條件有小的變動時,測定結果不受影響的承受程度。然而耐用性在分析方法開發之初就需要進行考察,以液相的分析方法為例,在開發方法中進行耐用性的考察,一方面可以優化色譜條件,另一方面能為樣品測定提供參考。那么,耐用性考察的項目,考察的方法及可接受的指標在具體的操作中如何實施和選擇呢,本人就新藥研發中的質量標準研究給予一定的小結,希望與廣大同行進行探討。本文以液相色譜法為例:
一、耐用性考察的項目
以4類仿制藥的有關物質檢查的HPLC方法開發為例,擬開發的方法一般在收載于藥典或法定藥品標準中,然而因為液相、色譜柱品牌的初步選擇差異,存在方法重現效果差的情況。此時,耐用性就會在方法開發中發揮作用。在實際的應用中我們可以按照下面方式進行考察。
二、考察的方法
以下色譜圖為緩沖鹽濃度微小變化造成的色譜峰保留時間變化及峰形改變:
以下色譜圖為緩沖鹽pH微小變化造成的峰形改變:
以有關物質檢查的HPLC方法學驗證為例,耐用性項目的實際進樣可以參考如下過程:

三、可接受的指標
注:因為在方法開發之初,已經充分的進行了方法耐用性的考察,所以在驗證中可以根據方法開發報告中的結論予以評估,在選擇耐用范圍時可以更直接,在一定程度上節省了方法學驗證中的耐用性用時,提高驗證工作效率。
以有關物質檢查的HPLC方法學驗證為例,各考察指標的可接受標準判定如下:
1、儀器精密度:雜質限度水平為1%時,RSD≤2%。雜質的限度水平為0.1%時,RSD≤3%。雜質的限度水平為0.01%時,RSD≤4%。
2、系統適用性:理論塔板數,拖尾因子,分離度均應在標準規定的范圍內。
3、雜質的水平:同一因素的兩種耐用性變化與擬定條件的三種情況下的測定的結果之間進行極差或RSD的計算,極差絕對值一般在0.2%以內,RSD的結果根據雜質限度水平不同,判定的結果存在一定的差異,雜質限度水平為1%時,RSD≤2%。雜質的限度水平為0.1%時,RSD≤3%。雜質的限度水平為0.01%時,RSD≤4%。
注:一般極差的評價用于供試品直接測定,因為供試品中實際存在的雜質的量不會很大,均會低于其限度水平或者未檢出等,同時雜質的限度比較小時,多采用極差的評價方式。當供試品中加入100%水平的已知雜質進行耐用性的考察時,需要選擇RSD的方式進行考察。因為此時雜質的水平較高。
耐用性在分析方法中占有舉足輕重的位置,無論是鑒別,含量測定,雜質的定量和限度檢查等均需要進行耐用性的驗證,在開發方法之初就對耐用性進行良好的考察,可以有效的進行分析方法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耐用性可以保證因為儀器差異,人員等造成的系統誤差情況下對測定結果的沒有影響,可以確保測定結果的準確性。無論是采取方法的確認還是方法的驗證,還是進行方法的轉移均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分析人員在分析方法的開發,驗證中需要給予耐用性足夠的重視,并采取科學有效的評估方法對耐用性結果進行評價,降低分析方法在生命周期管理中的風險值,保證中試,工藝驗證,穩定性樣品測定結果的準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