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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7-07-03 15:16
歐盟《官方公報》于2017年6月14日刊登歐盟委員會第2017/1000號規例,把全氟辛酸銨(PFOA)列入《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法規》(REACH法規)附件XVII。PFOA早被REACH法規列為持久、生物累積和毒性化學物質(PBT),自2013年起被納入該法規的《高度關注物質候選清單》內。
PFOA可防水、防污、防油脂,因此獲各行各業廣泛使用。在紡織業中,PFOA用于成衣(例如防水及防污戶外服飾)及家居紡織品(例如地毯、家具布料)。另外,PFOA亦用于制造多種產品,包括易潔廚具(例如易潔涂層鍋);外賣食物容器(例如薄餅盒及食物包裝紙);個人護理產品(例如牙線);工業及家居清潔用品(例如地板蠟及除蠟劑);石頭、瓷磚及木材密封劑;經處理的非梭織醫護服裝及滅火泡沫。
歐委會根據歐洲化學品管理局轄下風險評估委員會和社會經濟分析委員會的評估報告,斷定PFOA、其鹽類及相關物質的制造、使用或出售,無論是在混合物或物品中作為單一物質或另一物質的成份,都會對人體健康及環境構成無法接受的風險。風險評估委員會認為,有效處理及減低相關風險的最適當措施是全面限制PFOA在歐盟市場的制造、使用及出售。因此,歐委會把PFOA列為REACH法規附件XVII第68項物品,在歐盟各國實施限制。
上述限制將分階段生效。一般來說,限制將押后3年實施,讓受影響業者采取必須的合規措施。個別行業因為欠缺替代品、在環境中的排放量相對較低及PFOA有重要用途并對社會有利(例如用作保護工人的紡織品、非移植用醫療裝置),實施時間會進一步押后。
由2020年7月4日起,PFOA、其鹽類及相關物質將被禁止于歐盟市場制造及出售,無論是在混合物或物品中作為單一物質或另一物質的成份。限制適用于PFOA(包括其鹽類)濃度為25 ppb(十億分之一)或以上,或一種或以上PFOA相關物質濃度為1,000 ppb或以上。
由2022年7月4日起,限制將延伸至制造半導體的設備及乳膠打印墨。到2023年7月4日,限制將適用于保障工人健康及安全的紡織品,在醫護紡織品、水處理過濾系統、生產程序及污水處理等使用的薄膜,以及等離子納米涂層。
法規亦詳細列出不受限制約束的豁免項目,例如滅火泡沫,或于2020年7月4日前推出市場的物品。
請瀏覽歐委會第2017/1000號規例。
來源:香港貿易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