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3日,加拿大官方公報發布兒童玩具和護理產品中的《鄰苯二甲酸酯法規》(SOR/2016-188)。該法規對兒童護理產品、良好實驗規范及玩具等定義做了相關解釋;規定兒童玩具和兒童護理產品的乙烯樹脂材料中,DEHP、DBP、BBP三種鄰苯二甲酸酯含量不得超過1000mg/kg,規定在可能被4歲以下兒童放入口中的兒童玩具和兒童護理產品的乙烯樹脂材料中,DINP、DIDP、DNOP三種鄰苯二甲酸酯含量不得超過1000 mg/kg,同時對可膨脹玩具和兒童護理產品的尺寸也做了相關規定。
該法規自登記之日起即刻生效,同時廢除原法規SOR/2010-2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