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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無菌化學藥品及原輔料微生物限度研究技術指導原則 (試行)

嘉峪檢測網        2025-02-16 09:55

一、概述

 

對于非無菌化學藥品及原輔料,微生物限度是反映產品安全性和質量可控性的重要指標之一。

 

為進一步加強質量風險管理在產品質量控制中的應用,提高非無菌化學藥品及原輔料微生物限度標準制定的科學性及合理性,明確申報資料中微生物限度研究及控制的相關要求,制定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重點對非無菌化學藥品及原輔料微生物限度研究中的控制策略、檢測方法及限度的制定、生產過程控制及研究中的關注點進行了系統闡述,對微生物限度申報資料要求進行了明確。

 

本指導原則僅代表藥品監管部門當前的觀點和認識,隨著科學研究的進展,本指導原則中的相關內容將不斷完善與更新。

 

二、非無菌原輔料微生物限度研究

 

1、微生物控制策略的建立

 

原輔料微生物限度研究應基于風險評估,風險評估方法可以參考 ICH Q9《質量風險管理》推薦的風險評估和管理工具,或者其他合理的方法。

 

風險評估需綜合考慮原輔料的性質、物料性質(包括起始物料、溶劑、試劑、催化劑等)、生產工藝、車間環境、設備清潔狀態、人員素質、最差生產條件、歷史數據及趨勢等因素,參考 ICH Q6A 決策樹#6(原料藥和輔料的微生物限度檢查)制定微生物控制策略。需要指出的是,藥用輔料作為制劑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微生物控制對制劑具有重要影響,申報單位應引起足夠的重視。

 

1.1 首先判斷微生物能否在原輔料中生長或存活,若有足夠的科學支持性數據表明微生物既不能生長也不能存活,結合風險評估結果可不考慮對微生物限度進行檢測。反之,應進行研究和檢查。

 

需要說明的是,某些情況下原輔料不支持微生物的生長和繁殖,但仍需要對微生物限度進行研究和控制。例如,一些水分活度低的原輔料不適宜微生物的生長和繁殖,但如果原輔料的初始生物負載較高,某些耐受性較強的微生物仍可能存活并引入到終產品中。

 

1.2 若微生物可在原輔料中生長或存活,需制定合理的微生物限度要求,同時還應考察原輔料的合成/處理相關步驟是否會減少微生物。

 

①若合成/處理相關步驟能夠減少微生物,且有科學的研究結果證明相關步驟可使原輔料中生物負載小于可接受標準(且未檢出常見指示菌),基于足夠的支持性數據,可不考慮進行微生物限度檢查;若檢測結果大于可接受標準(或檢出常見指示菌),需將微生物限度訂入注冊標準(登記標準)或放行標準并逐批檢測。

 

②若合成/處理相關步驟不能減少微生物,則應按照制定的微生物限度要求對樣品實施檢測。若多批次樣品的微生物檢測結果均小于可接受標準(且未檢出常見指示菌),需將微生物限度進行定期抽樣檢測,抽樣頻率通過風險評估結果確定;若出現微生物限度檢測結果大于可接受標準(或檢出常見指示菌)的情況,或微生物增長趨勢明顯時,則需將微生物限度訂入注冊標準(登記標準)或放行標準并逐批檢測。

 

③微生物限度逐批檢測和定期檢測的控制策略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如果產品采用逐批檢測,在多批次微生物限度檢測數據均符合要求的情況下,可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調整為定期檢測;如果產品采用定期檢測,但個別批次產品出現微生物檢測結果大于可接受標準(或檢出常見指示菌)的情況,或微生物增長趨勢明顯時,應及時進行原因調查并將控制策略調整為逐批檢測。

 

申報單位應充分重視生產過程中微生物風險評估的結果,若出現物料工藝、人員設備、車間環境等因素的偏差,應根據偏差調查結果確定是否需對控制策略進行調整。

 

控制策略的調整還應結合原輔料自身特點進行,并參照《已上市化學藥品藥學變更研究技術指導原則(試行)》相應要求進行申報。

 

需要注意的是,對于無菌制劑中(如,注射劑和滴眼劑等)使用的非無菌原輔料,除非有足夠的科學支持性數據表明微生物既不能生長也不能存活,否則應將微生物限度訂入注冊標準(登記標準)并逐批檢測;對于部分水分活度較高的原輔料,建議微生物限度采用逐批檢測的控制方式。

 

制定控制策略時,若微生物限度檢查訂入注冊標準(登記標準),申報單位應提供三批及以上商業化生產規模批次的微生物限度檢測數據;若微生物限度檢查不訂入注冊標準(登記標準),申報單位應提供足夠批次樣品的微生物限度檢測數據及詳實的風險評估資料,以作為不將微生物限度訂入注冊標準(登記標準)或降低檢測頻次的合理依據,同時應保證每批產品的微生物限度均符合規定。

 

2、檢測方法的選擇 

 

一般情況下,可參考中國藥典相關要求制定原輔料微生物限度的檢查方法。 

 

在原輔料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或終產品放行過程中,當藥典方法難以滿足質量控制要求時,可根據風險評估結果,采用經驗證的替代方法進行質量控制,如,基于微生物生長信息的檢驗技術、直接測定被測介質中活微生物的檢驗技術、基于微生物細胞所含有特定組成成份的分析技術等。 

 

3、限度的制定 

 

在制定原輔料的微生物限度標準時,可綜合考慮中國藥典相關要求、原輔料的特點、生產工藝和制劑的預期用途等因素,制定包括需氧菌總數、霉菌和酵母菌總數、控制菌以及其它不可接受微生物等一項或多項的限度標準。 

 

4、原輔料生產過程中的微生物控制

 

非無菌藥品中的原料藥和輔料是微生物污染的重要來源,特別是天然來源的、水分活度較高的、生產過程中使用水處理以及非潔凈環境下處理的原輔料。

 

對于此類原輔料,不僅要關注終產品微生物限度制定的科學性和合理性,還需要關注生產過程中生物負載的監測和控制,特別是可能會增加生物負載的生產步驟,例如中間體的儲存時限和儲存條件等。

 

生產過程中生物負載的監測和控制有助于最終產品微生物限度控制策略的制定。同時生產中還應減少由水系統、設備儀器、生產環境、人員等因素引入的微生物污染風險。申報單位應根據風險評估結果來制定研發和生產中微生物控制措施的相關質量文件。

 

三、非無菌化學藥品微生物限度研究

 

1、微生物控制策略的建立

 

非無菌化學藥品微生物限度研究應基于風險評估,風險評估方法可以參考 ICH Q9《質量風險管理》推薦的風險評估和管理工具,或者其他合理的方法。風險評估需綜合考慮產品特點、組成成份、生產工藝、車間環境、設備清潔狀態、人員素質、最差生產條件、歷史數據及趨勢等因素,參考 ICH Q6A 決策樹#8 (非無菌制劑的微生物限度檢查),制定產品的微生物限度控制策略。

 

1.1 當制劑中含有抑菌劑或制劑本身具有抗菌效力時,應進行如下研究:如含有抑菌劑,應制定抑菌劑濃度可接受范圍,通過抑菌效力試驗來證明低于或等于擬定的抑菌劑最低濃度時的有效性;或提供科學依據證明制劑本身具有抗菌效力。需制定合理的微生物限度可接受標準,并對微生物限度進行逐批檢測。

 

①若每批微生物限度檢測結果均符合可接受標準,可進行定期抽樣檢測,抽樣頻率通過風險評估結果確定,或提供科學依據證明可不考慮進行常規微生物檢測。

 

需要說明的是,對于部分非無菌化學藥品如口服溶液劑、栓劑等中國藥典中明確需進行微生物限度檢查的劑型,應結合中國藥典相關要求將微生物限度訂入注冊標準逐批檢測。

 

②若微生物限度檢測結果大于可接受標準或微生物增長趨勢明顯時,則需將微生物限度訂入注冊標準并逐批檢測。

 

③若定期抽樣檢測樣品出現微生物檢測結果大于可接受標準或微生物增長趨勢明顯的情況,應及時進行原因調查并將控制策略調整為逐批檢測。

 

1.2 如制劑中不含抑菌劑或制劑本身不具有抗菌效力,應判斷制劑是否為固體制劑(如,口服固體制劑)。

 

①如制劑屬于固體制劑,且具有足夠的科學依據證明其具有抑制微生物生長的特性,可不考慮進行微生物限度檢查。 

 

②如制劑不屬于固體制劑,或雖屬于固體制劑但沒有足夠的科學依據證明其具有抑制微生物生長的特性,可參照1.1①、②、③執行。

 

制定控制策略時,若微生物限度檢查訂入注冊標準,申報單位應提供三批及以上商業化生產規模批次的微生物限度檢測數據;若微生物限度檢查僅訂入放行標準(逐批檢測/定期檢測),申報單位應提供足夠批次樣品的微生物限度檢測數據及詳實的風險評估資料,以作為不將微生物限度訂入注冊標準或降低檢測頻次的合理依據,同時應保證每批產品的微生物限度均符合規定。

 

2、檢測方法的選擇

 

一般情況下,可參照中國藥典相關要求制定非無菌化學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方法(微生物計數及控制菌檢查)。

 

在藥品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或終產品放行過程中,當藥典方法難以滿足質量控制要求或實際需求時,可根據風險評估結果,采用經驗證的替代方法進行質量控制,具體方法可參見非無菌原輔料“2、檢測方法的選擇”項下內容。

 

3、限度的制定

 

3.1 限度制定的一般原則

 

制定非無菌化學藥品微生物限度標準時,可綜合考慮中國藥典相關要求、原輔料來源、性質、生產工藝條件、給藥途徑及微生物污染對患者的潛在危險、目標患者人群等因素,提出合理安全的微生物限度標準。 

 

對于特殊品種(如,小規格的吸入制劑)可在對上述因素評估的基礎上,考慮以最小包裝單位規定限度標準,并提供相應的風險評估資料。對藥品成份中含有動物內臟提取物、未經提取的動植物來源成分及礦物質,或與上述產品共線生產時,應對沙門菌進行檢測。必要時,某些藥品(如,用于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藥品)為保證其療效、穩定性及避免對患者的潛在危害性,應制定更嚴格的微生物限度標準。

 

境外上市藥品申請進口時,應結合產品具體劑型并關注中國藥典的要求,微生物限度標準原則上不低于中國藥典的要求,或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制定合理的控制策略。

 

3.2 洋蔥伯克霍爾德菌群的控制

 

洋蔥伯克霍爾德菌群(Burkholderia cepacia complex,Bcc)是一類來源廣泛、由 20 余個伯克霍爾德菌屬的近緣種組成的革蘭氏陰性條件致病菌,具有較強的耐藥性。

 

對于某些水性基質非無菌化學藥品,Bcc 是不可接受微生物。

 

對于吸入用途的非無菌制劑以及口服、黏膜、皮膚和鼻腔給藥的水性基質非無菌制劑,應參照相關技術要求對洋蔥伯克霍爾德菌群進行風險管理和控制研究,制定相應的控制策略,必要時將 Bcc 訂入產品放行/注冊標準(登記標準)。

 

對于其他不可接受微生物,可結合產品自身情況進行研究與控制。

 

4、制劑生產過程中的微生物控制

 

可從水分活度、生產工藝、中間產品存放時限和其他因素等多個方面關注制劑生產過程中的微生物控制。

 

4.1 水分活度

 

非固體劑型(例如溶液劑、混懸劑、洗劑、乳膏劑、軟膏劑和凝膠劑等)比固體劑型具有更高的水分活度,支持微生物生長的風險更高。水分活度是非無菌藥品的重要屬性,需關注原輔料自身水分活度、吸濕特性、環境條件(溫度、濕度)、貯存條件、包裝系統等對水分活度的影響。

 

對于固體制劑、非水性基質液體制劑,水分活度較低時,微生物不易生長和繁殖,但制劑初始生物負載仍可能在有效期內持續存在,因此,對原輔料進行合理的微生物控制較為重要。

 

4.2 生產工藝

 

某些工藝步驟可能在提高或降低生物負載方面有較大影響。

 

應結合生產工藝的評估情況,對有微生物污染或生長繁殖風險的關鍵工藝步驟,如水分活度較高的工藝步驟(配液、制備包衣液等)或工藝時限較長的工藝步驟進行生物負載的研究。也可對能夠降低生物負載的工藝步驟進行研究,通過研究證明微生物下降的程度(通常用下降對數值來表示),將有助于對工藝的理解和工藝參數的控制。

 

4.3 中間產品存放時限 

 

應對中間產品(如,可能更有利于微生物生長和繁殖的水性基質中間產品)的包裝形式、存放時限及環境條件進行充分研究。必要時,應制定中間產品生物負載的限度標準,以監控工藝中微生物數量和種類變化,保證其生物負載可控。

 

4.4 其他因素

 

生產過程中應減少由環境、設備、水系統、氣體、清潔和消毒劑、人員等因素引入的微生物污染風險。對溶液劑、凝膠劑等高水分活度的制劑,申報單位應加強對水系統(純化水)的監測和控制,對 Bcc 等不可接受微生物進行生產過程管理,擬定合理的風險控制策略。

 

5、制劑微生物控制的其他考量 

 

除生產過程中的評估因素外,還可考慮將組成成份、給藥途徑、適用人群納入風險評估范圍。 

 

5.1 組成成份 

 

藥品生產所用的原輔料通常應符合中國藥典非無菌藥品微生物限度標準及藥典通則<藥用輔料>中的相應要求,并保證能夠滿足制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原輔料是藥品微生物污染的重要來源,應確保其生物負載或微生物限度控制在一定水平之內。應關注處方中具有更高的污染風險的天然來源成份(如,以動物、植物來源的天然組份,蛋白質類等)。處方、工藝中使用的水應進行微生物控制。  

 

5.2 給藥途徑  

 

應考慮制劑的給藥途徑,關注接觸該制劑的身體部位(如,皮膚、呼吸道、胃腸道或泌尿道等),如上述部位有損傷則更易引起用藥風險。  

 

5.3 適用人群 

 

應考慮制劑的適用人群,對于外傷、手術、疾病或慢性病等所致的免疫缺陷患者,以及嬰兒和老人等特殊人群,微生物導致的用藥風險相對較大。

 

四、微生物限度研究的其他關注點

 

1、微生物限度檢查的取樣量要求

 

微生物限度檢查的取樣量要求應參照中國藥典的相關要求。

 

特殊檢驗量可結合產品批產量、原輔料來源、生產工藝、微生物限度檢查歷史數據、國內外藥典通則中的對取樣量的建議等進行綜合評估,需保證取樣的代表性,并滿足檢驗及標準判斷的需求,同時提供相關評估資料。

 

2、方法適用性試驗中產品具有抑菌性時的解決方案 

 

進行微生物計數方法適用性試驗時,如產品具有抑菌性影響微生物回收率,可采用增加稀釋液或培養基體積、加入適宜的中和劑或滅活劑、采用薄膜過濾法、上述幾種方法的聯合使用,來消除產品或干擾物的抑菌性。若因沒有適宜的方法消除供試品中的抑菌作用而導致微生物回收的失敗,應采用能使微生物生長的更高稀釋級供試液進行方法適用性試驗。 

 

在選擇更高稀釋級時,還應考慮能夠符合限度標準檢驗誤差、檢驗條件環境背景的影響等因素,有必要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增加接種量(試驗平皿數等)來降低檢驗誤差。

 

若采用允許的最高稀釋級供試液進行方法適用性試驗還存在 1 株或多株試驗菌的回收率達不到要求,那么應選擇回收情況最接近要求的方法進行供試品微生物限度的檢測,并提供相應的風險評估資料。

 

3、微生物檢驗替代方法的認可 

 

當替代方法應用于藥品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時,其結果與藥典方法相比某些參數如準確性等可能存在差異,但二者應有明確的相關性。在進行過程控制的微生物檢驗時,鼓勵增加使用快速微生物檢驗方法與藥典方法并行。

 

經過驗證和風險評估后,可替代藥典方法。當替代方法應用于終產品放行時,其應優于或等同于藥典方法

 

五、微生物限度申報資料要求

 

(一)申報資料涵蓋內容

 

申報資料中應包括微生物限度檢測方法、方法適用性試驗資料、微生物限度控制策略及制定依據。

 

1、微生物限度檢測方法

 

應提供詳細的微生物限度檢測方法,包括:

 

①取樣量;

 

②供試液制備方法;如使用的稀釋液藥典未收載,應注明配制和滅菌方法;

 

③檢驗項目和具體試驗方法。如使用平皿法還是薄膜過濾法,接種量是 1ml 還是 10ml;如果使用薄膜過濾法,應明確沖洗液的種類、用量和沖洗方式、濾膜的材質和面積等;

 

④檢驗依據參照的藥典;

 

⑤結果判定方法及限度要求

 

2、方法適用性試驗資料

 

應對微生物計數法和控制菌檢查法進行方法適用性試驗。

 

方法適用性試驗資料中應明確以下內容:

 

①試驗目的及試驗依據;

 

②試驗用材料信息,包括產品信息、試驗菌種、培養基、稀釋液及試劑信息;

 

③試驗方法,包括供試液的制備方法、微生物計數方法適用性試驗的具體操作、控制菌檢查法適用性試驗的具體操作;

 

④試驗結果,包括計數方法適用性中供試品對照組、菌液對照組生長菌落數,試驗組生長菌落數、稀釋劑對照組生長菌落數(如有)及回收率信息;控制菌檢查中樣品組、試驗組、陰性對照的培養結果;如在試驗過程中發現產品具有抑菌活性,應提供抑菌活性的去除或滅活方法及后續試驗結果;若使用中和劑或滅活劑應確認其有效性及微生物無毒性;

 

⑤試驗結論,對試驗結果進行總結,明確方法是否適用于產品的微生物限度檢查。

 

3、微生物限度控制策略及制定依據 

 

應提供非無菌原輔料/非無菌化學藥品制定的微生物限度控制策略,并提供控制策略的制定依據如風險評估資料、方法的選擇、限度的制定、生產過程中的過程控制等。

 

(二)申報資料的其他關注點

 

1、關于放行標準及注冊標準中的微生物限度要求

 

應結合產品特性,擬定放行標準及注冊標準中微生物限度控制要求。如產品在貯存期間微生物有增長風險(水分活度較高或含有天然來源的成份等),與注冊標準相比,放行標準可考慮制定較嚴格的微生物限度標準,并關注產品有效期內微生物數量的變化。

 

對于制劑而言,如該劑型在中國藥典劑型通則項下微生物限度屬于必檢項目,可將微生物限度在注冊標準中單獨列出,也可涵蓋在“其他”項下;如微生物限度不屬于必檢項目,若申報單位經研究采用的控制策略為訂入注冊標準并逐批檢驗,則應將微生物限度在注冊標準中單獨列出。

 

2、穩定性考察期間的微生物限度研究 

 

注冊批次穩定性考察期間,應合理設置微生物限度考察時間點,在穩定性關鍵時間點和穩定性末期應進行微生物限度檢查,充分評估產品在考察期間的微生物生長趨勢。

 

3、微生物限度檢查的標準復核及樣品檢驗

 

微生物限度檢查訂入注冊標準時,應對該項進行質量標準復核及樣品檢驗。需要指出的是,經風險評估,微生物限度檢查不訂入注冊標準時,申報單位應保證檢測方法的可行性,必要時需進行質量標準復核及樣品檢驗。

 

試驗菌株選擇建議執行中國藥典《藥品微生物實驗室質量管理指導原則》中的相關規定。申報單位需關注檢測方法與菌株來源的匹配性。

 

六、名詞術語

 

生物負載:非無菌原輔料、中間產品以及藥品中存活的微生物種類和數量。

 

微生物限度:非無菌藥品的質量屬性之一,為保證患者用藥安全,需要控制非無菌藥品的污染微生物不得超過一定水平。

 

不可接受微生物:除藥典規定控制菌以外,能夠在藥品中生存或繁殖,可導致特定給藥途徑下用藥患者感染或威脅患者健康,或破壞該藥品的性質及療效的微生物。

 

常見指示菌:藥典中收載的控制菌及其他不可接受的微生物。

 

水分活度(water activity,aw):相同溫度下產品水蒸氣壓(P)與純水蒸氣壓(Po)的比值。在數值上等于封閉系統中由產品產生的相對濕度(RH)的 1/100。是產品中微生物可利用水的量度,是影響微生物生長的關鍵因素之一。

 

可接受標準:在微生物限度研究過程中,基于分析結果擬定的可接受的數值限度、范圍和其他合適的測定值。

 

注冊標準、放行標準、登記標準:本指導原則中,注冊標準為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核準的藥品質量標準,放行標準為藥品質量放行時所使用的質量標準,登記標準為輔料生產企業在原輔包登記平臺登記的質量標準。

 

七、參考文獻

 

[1]《中國藥典》(2020年版)四部通則1105,1106,1107,1121,9201,9202,9203,9204,0251,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 2020.

 

[2]USP<60>,<61>,<62>,<1111>,<1112>,<1115>,<1223>,<1227>,2022.

 

[3]EP10.8,<2.6.12>、<2.6.13>、<5.1.4>, 2022.

 

[4]ICH Steering Committee. Harmonised Tripartite Guideline Q6A: Specifications: Test Procedures and Acceptance Criteria for new Drug Substances and New Drug Products: Chemical Substances, 1999.

 

[5]ICH Steering Committee. Harmonised Tripartite Guideline Q9: Quality Risk Management, 2021.

 

[6]FDA Guidance for Industry- Microbiological Quality Considerations in Non-sterile Drug Manufacturing (DRAFT GUIDANCE), 2021. 

 

[7]PDA TR67,Exlusion of  Objectionable Micoorganiems from Nonsterile Pharmaceuticals, Medical Devices, and Cosmetics, 2014.

 

[8]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 《化學藥品創新藥上市申請前會議藥學共性問題及相關技術要求》,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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