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檢測資訊 > 法規標準
嘉峪檢測網 2015-07-15 00:09
2014年歐盟版布了一系列更新指令,其中與LED行業關系最密切的兩個指令分別是LVD指令2014/35/EU和EMC指令2014/30/EU。2014代表著頒布年限,中間的數字代表著序號,EU是歐盟(European Union)的英文縮寫(以前是歐共體European Communities,縮寫的單詞所以是EC)。
LVD新指令2014/35/EU將于2016年4月20日起執行。各成員國必須在2016年4月19日前完成立法程序。換言之,基于舊低電壓指令的VOC(符合性聲明)2016年4月20日后將不被接受。
更新的EMC指令的編號為2014/30/EU ,它將于2014年4月18日生效。舊有的EMC指令2004/108/EC將于2016年4月20日廢除。
當這些指令更新的時候,對產品的設計要求有什么影響呢?相信這個是我們比較關注的問題。此外,當這兩條指令更新以后,我們產品測試的標準有沒有變化?指令和標準之間有什么區別和關聯?實際上這也是我們最容易搞混淆的地方。
下面我試著作一些解釋,如果有不正確的地方,望諸位幫忙指正:
舉個例子來說:
這是一款臺燈做的CE-LVD證書,The LVD Directive 2014/35/EU 代表著最新的低電壓指令;接下來是EN 60598-2-4:1997 / EN60598-1:2008+A11:2009 / EN62493:2010 / EN62471:2008 / EN62031:2008+A1:2013 / EN61347-2-13:2006 / EN61347-1:2008+A1:2011+A2:2013 共七個協調標準。
每個標準后綴的年限是對應的該標準所版布的時間。這時有些人就會迷惑了,為什么后綴的年限相差這么多,有2013年的,還有1997年的,但是LVD指令又是2014年?
因為標準的更新與指令的更新不是同步的:我們所選擇的檢測標準又稱為協調標準,是對產品檢測的時候,需要用這些標準來進行測試.所以同一個指令,但針對不同的產品時,就要采用不同的標準.燈具有燈具的標準,電源有電源的標準,家電有家電的標準.但是指令都是同一個。
無論是指令的更新還是標準的更新,都會有一個過渡期。這次LVD指令在2014年更新,但是要到2016年才將之前的指令廢除。
標準與指令一個最明顯區別就是制定的主體不同,指令由歐盟統一制定,而標準則是由國際電工委員會制定。指令可以理解為由歐盟制定的一條法規。我們所說的CE證書,就是宣稱所生產的產品符合某條法規的證明文書。
針對LED燈具產品的CE證書有兩種形式,一種是COC,就是由第三方檢測機構出的證書。另一種是DOC,是由生產商自己出的證書。
實際上這兩種證書都是需要的,但是很多人做外貿的人不知道,甚至部分國外的采購商也沒有搞清楚,以為有第三方檢測機構出的CE證書就可以,結果貨到了港口才被告之所提供的資料不齊全。真正懂得歐盟法規的采購商,他們除了會要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的CE證書,還會要求生產商自己提供一份DOC證書。
來源:嘉峪檢測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