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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7-08-15 13:4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規定,2016年底以來,質檢總局聯合國家能源局組織對車用汽油、車用柴油2種產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專項抽查?,F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車用汽油
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海南、廣西、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28個省(區、市)的305家企業生產或銷售的306批次產品,其中生產領域抽樣69批次,流通領域抽樣237批次。重點對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數、鉛含量、鐵含量、錳含量、密度、餾程、溶劑洗膠質含量、未洗膠質含量、誘導期、硫含量、銅片腐蝕、水溶性酸或堿、機械雜質及水分、機械雜質、水分、博士試驗或硫醇硫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苯含量、烯烴含量、芳烴含量、烯烴+芳烴含量、乙醇含量、其他有機含氧化合物共2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13家銷售企業的1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主要包括硫含量、苯含量、研究法辛烷值、乙醇含量、其他有機含氧化合物、抗爆指數、錳含量、氧含量、餾程、誘導期。
一是硫含量不符合標準要求。有6批次產品該項目不合格。硫含量過高,燃燒后產生的硫氧化物將嚴重腐蝕發動機高溫區的零部件,并與氣缸壁上的潤滑油起反應,加速漆膜和積炭的形成。
二是苯含量不符合標準要求。有5批次產品該項目不合格。苯具有極強的致癌作用,在人體內具有長期積累效應。苯易揮發和燃燒不完全,長期反復接觸低濃度的苯可引起慢性中毒,危害人身健康。
三是研究法辛烷值不符合標準要求。有4批次產品該項目不合格。研究法辛烷值可以反映車輛在城市道路運行中燃料的抗爆性能。汽油的實際辛烷值低于標稱的牌號,汽車使用中就可能產生爆震,使發動機的功率下降,油耗上升,甚至損害發動機。
四是乙醇含量不符合標準要求。有3批次產品該項目不合格。車用乙醇汽油中乙醇含量過低,尾氣排放的效果不理想;乙醇含量過高,影響發動機的正常行駛。
五是其他有機含氧化合物不符合標準要求。有3批次產品該項目不合格。車用乙醇汽油中含10%(體積分數)的乙醇,氧含量已達到3.5%(質量分數),故應控制其他有機含氧化合物的含量。氧含量過高,排放物氮氧化合物含量增加,能耗上升,動力下降。
此外,抗爆指數項目、錳含量項目、氧含量項目、餾程項目、誘導期項目各有1批次不合格。
(二)車用柴油
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海南、廣西、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28個省(區、市)的208家企業生產或銷售的208批次產品,其中生產領域抽樣69批次,流通領域抽樣139批次。重點對硫含量、酸度、銅片腐蝕、水分、機械雜質、運動黏度(20℃)、凝點、冷濾點、閃點(閉口)、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數、餾程、密度(20℃)、10%蒸余物殘炭、灰分、潤滑性共1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8家銷售企業的8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主要包括硫含量、閃點(閉口)、十六烷值、密度(20℃)、酸度、餾程、運動黏度(20℃)。
一是硫含量不符合標準要求。有6批次產品該項目不合格。硫含量是柴油產品的重要質量指標。硫含量過高,燃燒后產生的硫氧化物將嚴重腐蝕發動機高溫區的零部件,并與氣缸壁上的潤滑油起反應,加速漆膜和積炭的形成。
二是閃點(閉口)不符合標準要求。有3批次產品該項目不合格。柴油的閃點既是控制柴油蒸發性的指標,也是確保柴油安全性的指標。閃點低的柴油,其蒸發性好,但閃點過低,則柴油含輕質餾分就會過多,柴油蒸發性就會過強,使得氣缸混合氣燃燒過猛,氣缸壓力驟增而致柴油機工作粗暴,安全性變差。
三是十六烷值不符合標準要求。有2批次產品該項目不合格。十六烷值表示柴油發火性能好壞,數值越高,燃燒性能越好。十六烷值過低,則著火慢,發動機工作不穩定,容易發生爆震。
此外,密度(20℃)項目、酸度項目、餾程項目、運動黏度(20℃)項目各有1批次不合格。
附件1-1 車用汽油產品質量國家監督專項抽查產品及其企業名單.xls
附件1-2 車用柴油產品質量國家監督專項抽查產品及其企業名單.xls
附件2 車用汽油、車用柴油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企業名單.xls
來源:質檢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