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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7-10-27 18:00
近日,日本勞動衛生福利部(MHLW)發布10號公告,在“家用產品有害物質管控法案(1973年第112號法令)”基礎上進一步闡述了偶氮染料限制的范圍和測試原理。
公告將立即生效,以下為重點內容:
根據公告內容顯示:三種顏色的混合樣品進行測試,測試結果呈陽性時,則必須安排單色樣品分別進行測試, 用以確認單色樣品的測試結果是否超過30 mg / kg。
對于自然毛皮,毛部分應使用紡織測試法。皮革部分,應參考皮革測試法。對于化學/合成纖維制成的仿毛皮,也應使用紡織測試法。
按產品使用原則,樣品取樣時應該對與皮膚直接接觸的部分進行采樣。
適用范圍:
此公告只適用于染料,但不包括用于受限偶氮染料的顏料。判定為偶氮染料或是偶氮顏料,可參考JIS L1940和JIS L 1065標準。
除了現有的適用產品以外,還增加了標準的商品分類號,以便于識別。具體如下:
不適用于下列產品:
來源:INTERT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