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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1-11-23 14:05
2021年11月22日,歐盟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法規(EU) 2021/2030,增加第76項關于N,N-二甲基甲酰胺(DMF)的限制條款。此前,歐盟委員會曾向WTO遞交了旨在修訂REACH法規附錄XVII限制物質清單的通報,擬新增對N,N-二甲基甲酰胺(DMF)作為物質本身或在混合物中的使用。
物質名稱
管控范圍
限值要求
常見應用
N,N-二甲基甲酰胺
CAS No. 68-12-2
EC No. 200-679-5
物質、混合物
· 2023 年 12 月 12 日起,該物質本身及含有該物質濃度≥0.3% 的物質或混合物不得投放市場,除非制造商、進口商和下游用戶已經將對工人暴露的衍生無影響水平 (DNEL) (吸入暴露為 6 mg/m3,皮膚暴露為 1.1 mg/kg/天)列入相關化學品安全報告和安全數據表。
· 2023 年 12 月 12 日起,該物質本身及含有該物質濃度≥0.3% 的物質或混合物不得生產或使用,除非制造商和下游用戶采取適當的風險管理措施,并提供適當的操作條件,以確保工人的接觸低于第1段規定的 DNEL。
· 作為對第 1 段和第 2 段的減損,DMF投放市場用作紡織品和紙材料的直接或轉移聚氨酯涂層工藝或聚氨酯膜的生產中溶劑的適用日期延長至2024年12月12日,投放市場用作合成纖維干法和濕法紡絲工藝中溶劑的適用日期延長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
紡織品、紙張、聚氨酯材料和合成纖維生產過程中用作溶劑
(EU) 2021/2030將于官方公報上發布20天后正式生效,并直接適用于所有歐盟成員國,考慮到利益相關者需要足夠的時間來遵守限制措施,歐盟委員會對于該物質的限制給予了一定的緩沖時間。
來源:Int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