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檢測資訊 > 法規標準
嘉峪檢測網 2024-09-04 08:55
霉菌,這種看似不起眼的微生物,卻能在不經意間對我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諸多困擾。它們在適宜的環境中迅速生長,不僅會影響產品的外觀,還可能導致其功能失效,霉菌的生長可能會對產品造成損害,影響其性能和使用壽命。通過遵循嚴格的霉菌試驗標準,可以有效地評估產品在霉菌環境下的耐受性,為產品質量提供有力保障。
GJB150.10A-2009《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 第 10 部分:霉菌試驗》。標準主要適用于軍用裝備及其零部件,用于評估這些產品在霉菌生長環境下的抗霉能力、性能變化以及可靠性等。涵蓋了各類非民用設備、電子產品、儀器儀表、元器件及材料等。
一、霉菌試驗可能引發的裝備故障或問題
1)對天然材料、合成材料的直接侵蝕,非抗霉材料易受直接侵蝕,霉菌能分解材料并將它們作為自己的養分。
2)對材料的間接侵蝕,對底層材料造成損害;對直接侵蝕敏感的材料上生長的霉菌,其代謝產物與鄰近的抗霉材料接觸而產生侵蝕。
3)造成電氣或電子系統、光學系統的損壞。
二、霉菌試驗條件的確定
1、菌種選擇
規定了特定的霉菌菌種或菌種組合,通常包括常見的對裝備材料有侵蝕能力的霉菌種類,如黑曲霉、黃曲霉、雜色曲霉、繩狀青霉、球毛殼霉等。這些菌種具有不同的生長特性和侵蝕能力,能夠較為全面地模擬實際環境中可能遇到的霉菌類型。
2、試驗持續時間
霉菌試驗的最短持續時間為28天(霉菌發芽、分解含碳分子以及降解材料的最短時間為28天)。由于長霉對受試樣機產生的間接侵蝕和物理影響不可能在較短的試驗持續時間內出現,如果要求在確定長霉對受試樣品的影響方向需要提高確定度或降低風險時,則應考慮試驗時間持續延長至84天。
三、霉菌試驗測試步驟
1)將試件按照要求的技術狀態安裝在試驗箱內合適的支架上或進行懸掛。
2)在接種前將試件放置在上作中的試驗箱內(溫度30℃士1℃、相對濕度95%士5%)至少 4h。
3)通過噴霧器將混合孢子總浮液以很細的薄霧噴在棉布對照條上以及試件表面和里面(若非永久密封或氣需密封)進行接種。應在對試件有適當了解的人員幫助下暴露試件的內表面并對其進行接種。
4)為了使空氣能進入試件的內部,在復位試作的外殼時不要上緊緊固件。
5)接種后立即開始試驗培養。
注:在使用混合孢子然浮液對試件和對照條噴霧時,噴劣要覆蓋試件在使用或維修期間暴露的所有外表面和內表面。若表面未濕潤,則繼續噴霧直到波滴在表面開始形成為止。除 7)和 8)兩個步驟外,在恒定溫度 30℃士1℃、相對濕度 95%士5%的條件下進行試驗(至少28d)。
6)在試驗7d后,檢查對照條的霉菌生長以確認試驗箱內的環境適合霉菌生長。此時與試件處于同一水平位置的每個對照條應至少有90%的表面被霉覆蓋。否則,調節試驗箱到所要求的適合雅菌生長的條件后幣新開始整個試驗。在試驗期間對照條留在試驗箱內。
7)若在試驗7d后對照條 90%以上的表面出現霉菌生長,則繼續試驗直到試驗所要求的時間為止。
8)若在試驗結求時與試驗7d時相比對照條上得菌的生長沒有增加,則說明本次試驗無效。在試驗結束時應立即檢查試件。如果可能,則在試驗箱內進行檢查。
9)在試驗箱外的檢查如果不能在8h內完成,則應將試件放回試驗箱內或相似潮濕環境中至少12h。除氣密性裝備外,應打開試件外殼并檢查試件的內部和外部。記錄檢查結果。
10)如果試驗后要求檢測試件(如電子裝備)的工作性能,則在i規定的檢查期間使試件工作。檢查時應有對試件有適當了解的人員在場,以幫助暴露試件內部進行檢查以及使試件工作和使用。在工作檢查時任何對霉菌生長造成的干擾都必須保持在最小程度。
四、霉菌試驗檢測結果的評價
a)在受試樣機上生長的任何霉菌必須進行分析,以確定得菌是生長在試件材料上還是生長在污染物上。
b)在試件材料上生長的任何得菌,無論來自接種液還是其他來源,都必須由具備資格的人員進行如下評價:
1)敏感元件或材料上霉菌生長的程度。使用表2來指導評價,但任何菌生長都必須完整描述:
2)霉菌生長對裝備物理特性的直接影響;
五、特殊要求
霉菌試驗一般不適宜在事先做過鹽霧、砂塵或濕熱試驗的試件上進行。如果需要,可在鹽霧或砂塵試驗前做穆菌試驗。人是聚集的鹽分會影響霉菌的發芽和生長,而砂塵能為霉菌提供養分,因此可能對試件的生物敏感性造成假象。
來源:北京可靠性及電磁兼容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