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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5-01-16 17:11
背景
為進一步統一充電端口,減少資源浪費并推動綠色環保進程,歐盟官方于2022年12月7日正式發布了關于通用充電器的修訂指令(EU)2022/2380,以補充RED指令2014/53/EU中對通用充電接口的具體實施要求。
實施時間
自2024年12月28日起,所有在歐盟成員國銷售的13類指定的電子產品(筆記本電腦從2026年4月28日起)須符合本指令要求。
適用產品目錄
屬于(EU) 2022/2380所列的帶有線充電功能的13種無線產品類別:
手機
平板電腦
數碼相機
頭戴式耳機
入耳式耳機
手持游戲機
便攜式音箱
電子閱讀器
鍵盤
鼠標
便攜導航
筆記本電腦
帶麥克風的頭戴式耳機
特別注意:
1、以上13類設備須帶有符合EN IEC 62680-1-3:2022《用于數據和電源的通用串行總線接口 第1-3 部分:常用部件-USB Type-C®電纜和連接器規范》的USB Type-C充電接口。
2、當設備充電電壓5V≤U≤48V,電流3A≤I≤5A時,設備還應符合EN IEC 62680-1-2:2022《用于數據和電源的通用串行總線接口 第1-2部分:常用部件- USB電源傳輸規范》的要求。
標識及說明書要求
帶充電器銷售的包裝要求
不帶充電器銷售的包裝要求
標識要求:
應印在包裝上面或以標簽的形式貼在包裝上;
需以可見易讀的方式顯示;
如果是在線上銷售,還需靠近價格標示;
需等比例縮放,其中“a”應該不小于7mm。
充電器規格及兼容性標識
標識要求:
應印在包裝上面或以標簽的形式貼在包裝上;
需以可見易讀的方式顯示;
如果是線上銷售,還需靠近價格標示;
需等比例縮放,其中“a”應該不小于7mm。
標識說明:
XX為設備充電所需的最小功率;
YY為設備實現最大充電速度所需的最大功率,如果設備支持USB PD,則需標記縮寫“USB PD”文字。
說明書中應包含有關無線電設備的充電能力規格及兼容性信息
1、充電所需的最大和最小功率,如以下描述:“the power delivered by the charger must be between min [xx] Watts required by the radio equipment, and max [yy] Watts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maximum charging speed”。
2、支持的快充類型,如充電時會超過5V、3A或15W,則需標示文字 “USB PD fast charging”。另外,如設備還支持其它的充電協議,也可以用相應的文字來描述。
認證資料要求
整機認證的資料需求:
1、VIF文件,用于測試PD和Type-C function;
2、端子的測試報告;
3、說明書和外包裝,需注意上文提到的要求。
來源:Int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