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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5-02-27 11:33
歐盟食品接觸材料法規修訂新動向
2025年2月6-7日,歐盟委員會的健康與食品安全總署(DG SANTE)組織召開歐盟食品接觸材料(FCM)會議,討論了多個重要法規修訂計劃,涉及食品接觸材料的多個方面。這些法規的修訂將對食品接觸材料的生產和出口產生重大影響。
1. 主要法規修訂內容
(EU) No 10/2011 修訂計劃 歐盟食品接觸塑料法規 修訂計劃
1、新增許可物質
正面清單中新增9種物質,包括納米沉淀碳酸鈣、低聚乳酸、三苯基磷酸酯等。
2、鎳遷移限值調整
計劃調整附件Ⅱ表1中的鎳遷移限值。
3、新增芳香烴類礦物油(MOAH)要求
- 遷移限值:10%乙醇、3%乙酸、MPPO等模擬物中 ≤ 0.5mg/kg;
- 植物油中 ≤ 2mg/kg(若用替代溶劑(95%乙醇和異辛烷),限值同0.5 mg/kg)。
(EU) No 2024/3190 歐盟食品接觸材料雙酚A(BPA)禁令
會議詳細對比了歐盟雙酚A禁令與法國現行2010-729食品包裝雙酚A禁令的兼容性,發現歐盟禁令的適用范圍更為廣泛,涵蓋所有食品接觸材料及工業設備,不僅禁止使用雙酚A,還擴展至其他有害的雙酚及其衍生物。具體對比情況可以看下圖:
(EU)No 284/2011 調整
歐盟關于從中國和中國香港進口食品接觸 聚酰胺和三聚氰胺塑料廚房用具的 第284/2011號條例 調整
為了與(EU) No 10/2011 歐盟食品接觸塑料法規保持一致,做出以下調整:
1、更新初級芳香胺(PAAs)的遷移限量要求:
對于在歐盟REACH法規附錄17第43條(附表8)中列出的PAA,若在歐盟食品接觸塑料法規(EU) No 10/2011附錄I表1中未設定具體限量,則其檢出限為0.002mg/kg。
對于未列于歐盟REACH法規附錄17第43條(附表8)的PAA,若在歐盟食品接觸塑料法規(EU) No 10/2011附錄I表1中未規定限量,則其遷移總量的檢出限為0.01mg/kg。
2、更新三聚氰胺的要求及檢測方法。
來源:SGS限用物質測試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