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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4-07-22 08:14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以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方式,組織完成2023年度國家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工作。
本次監督抽查共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機構30家,其中,對存在超出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出具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等問題的1家機構責令限期改正,并移交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實施行政處罰;對存在未按規定及時辦理變更手續、未按照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檢驗檢測規程或方法進行檢驗檢測、未按規定分包檢驗檢測項目或者應當注明而未注明分包情況等問題的29家機構責令1個月內改正。
基本情況
本次聯合監督抽查是對2022年檢驗檢測市場專項整治的“回頭看”,目的是持續保持對虛假和不實檢驗檢測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堅決破除檢驗檢測市場亂象。抽查將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機動車、水利水質、進出口商品、醫療器械防護用品、食品、成品油、網絡關鍵設備和網絡安全專用產品、常壓液體危險貨物體作為重點領域,隨機抽查國家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100家(含23家國家質檢中心)。
其中,自然資源檢驗檢測機構5家、生態環境檢驗檢測機構10家、機動車檢驗機構10家、水利水質監測機構5家、進出口商品檢驗機構5家、醫療器防護用品檢驗檢測機構5家、食品檢驗機構10家、成品油檢驗機構5家、網絡關鍵設備和網絡安全專用產品檢驗機構5家、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體出廠檢驗機構5家,其他領域機構35家。
同時,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部署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聯合行業主管部門抽查省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16440家,具體檢查結果由地方市場監管部門予以公布。
監督抽查結果
2023年度國家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共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機構 30 家,占全部抽查機構數量的 30%。
其中,存在超出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出具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的機構1家;其他機構存在未按規定辦理變更手續、未按照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檢驗檢測方法進行檢驗檢測、未按規定分包檢驗檢測項目等問題。
需予以特別關注的違法違規問題
機構超出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出具檢驗檢測數據、結果。在近期的監督檢查中,發現部分檢驗檢測機構混淆資質認定許可的法律要求,僅以自我聲明或標注“某某產品/項目/參數不在資質認定能力范圍內”的方式,即向社會出具帶有資質認定標志的檢驗檢測報告,在招投標活動或投訴舉報中多次引發爭議,需要相關機構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理解,避免相關風險。
一般性違規問題
一是未按規定及時辦理變更手續。二是未按照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檢驗檢測規程或方法進行檢驗檢測。三是未按規定分包檢驗檢測項目或者應當注明而未注明分包情況。
普遍性問題
本次監督抽查發現存在的普遍性問題,雖不構成違法違規,但需要通過說服教育、提醒糾正等手段督促機構自行改正。
一是機構主體責任意識不強。部分機構對檢測對象潛在風險認識不足,存在重經營、輕管理、實際能力與承擔業務量不匹配等問題。二是設備設施管理不嚴謹。主要表現在未按檢驗檢測規程或方法要求對環境條件進行監控并記錄;未對檢測區域進行分區和有效隔離等。三是原始記錄不規范。部分機構存在檢測過程原始記錄信息不全、報告可追溯性差等問題。
處理結果
依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對相關國家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的處理如下:
(一)對存在超出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出具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等問題的1家機構責令限期改正,并移交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實施行政處罰。
(二)對存在未按規定及時辦理變更手續、未按照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檢驗檢測規程或方法進行檢驗檢測、未按規定分包檢驗檢測項目或者應當注明而未注明分包情況等問題的29家機構責令1個月內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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