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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8-01-16 09:48
作為一項旨在保護人類健康與生態環境的全球統一制度,自2003年聯合國GHS制度發布實施以來,已被用于指導各國制定化學品管理戰略,全球六十多個國家和地區相繼進行了GHS制度的推廣實施。但由于各國在聯合國GHS制度的基礎上根據自愿原則推行本國GHS制度時,在實施領域、實施時間、實施內容、包括分類積木塊的采納、化學品安全標簽和安全技術說明書的要求上都不盡相同。
在此提醒企業在關注聯合國GHS制度的動向發展時,更需要掌握自身產品投放市場所在國家的GHS制度實施要求。
1. 2017年1月,歐盟REACH執法論壇正式啟動第五次聯合執法行動,并開始著手準備第六次聯合執法行動計劃,重點關注混合物分類標簽內容。
2. 2017年1月1日,阿根廷對混合物開始實施GHS。
3. 2017年1月1日,印度尼西亞對混合物開始實施GHS。
4. 2017年1月1日,澳大利亞對所有化學品開始實施GHS。
5.2017年1月1日,臺灣對所有事業單位開始實施GHS。
6. 2017年1月1日,歐盟CLP法規第七次技術修訂(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15/1221)開始實施。
7. 2017年3月7日,臺灣新發布3000種危害物質GHS分類參考一覽表,供廠商參考運用。
8. 2017年3月13日,泰國對混合物開始實施GHS。
9. 2017年5月,加拿大政府發布延遲一年實施GHS,即將于2018年6月1日開始實施。
10. 2017年5月4日,歐盟CLP法規第十次技術修訂(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17/776),并將于2018年12月1日開始實施。
11. 2017年6月23日,土耳其發布KKDIK法規,替代原土耳其SDS法規(MOEU 29204號條例),并于2017年12月23日開始實施。
12. 2017年7月,《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第七修訂版(UN GHS Rev.7)發布。
13. 2017年7月25日,日本科技與評價研究所(NITE)發布了2016/2017年度共84條更新修訂的GHS物質分類。各企業可根據最新修訂對產品的SDS和標簽進行更新。
14. 2017年10月9日,越南發布新的化學品實施令 No. 113/2017/ND-CP,替代舊版化學品實施令No. 108/2008/ND-CP,并于2017年11月25日開始實施。
15. 2017年12月1日,新西蘭環保部發布實施10項危險物質通知以便更好地管理危險物質。
16. 2017年12月29日,韓國國立環境科學院發布告示第2017-436號,對22種有毒物質的分類及標示做了新的規定,追加指定了28種新事故應對物質的分類標示,修改了相對應物質的分類標示事項。可以看出官方對物質分類的規定越來越細化,對于危險物質的規定也更加強化。
來源:REACH 24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