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評認證中心發布《飛行時間醫用質譜儀產品技術審查標準(征求意見稿)》,內容如下:
飛行時間醫用質譜儀產品技術審查標準
(征求意見稿)
本審查標準是對飛行時間醫用質譜儀產品的一般要求,注冊申請人應依據具體產品的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注冊申請人還應依據具體產品的特性確定其中的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其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
本審查標準是對注冊申請人和審查人員的指導性文件,不包括注冊審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如果有能夠滿足相關法規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應在遵循相關法規的前提下使用本審查標準。本審查標準是在現行法規和標準體系以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著法規和標準的不斷完善,以及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本審查標準相關內容也將進行適時的調整。本審查標準中相關內容均應執行最新版本的標準。
一、適用范圍
本審查標準適用于采用基質輔助激光解吸電離飛行時間質譜技術(簡稱MALDI-TOF MS)的醫用質譜儀(以下簡稱飛行時間醫用質譜儀)。
本審查標準適用于定性檢測生物樣本的核酸或微生物蛋白指紋圖譜鑒定的飛行時間醫用質譜儀。
本審查標準不適用于色譜-質譜聯用儀,但適用處可參照執行。
(一)監管信息
1.產品名稱
產品的命名應采用《醫療器械分類目錄》的品名舉例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中的通用名稱,應符合《臨床檢驗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按“特征詞1(如有)+特征詞2(如有)+特征詞3(如有)+核心詞”結構編制,以產品結構和預期目的為依據、結合產品結構和性能命名。一般可規范為“飛行時間質譜儀”、“基質輔助激光解吸電離飛行時間質譜儀”、“微生物質譜鑒定儀”。
2.產品結構及組成
飛行時間醫用質譜儀一般由進樣器、內部控制系統、真空系統、基質輔助激光解吸電離離子源、無場飛行管、飛行時間質量檢測器、可選反射器的垂直離子飛行管(核酸質譜目前基本無該結構)、軟件(根據預期用途可包含微生物質譜鑒定及參考譜圖數據庫、核酸質譜分析軟件等所需的軟件組件,明確發布版本號如V.1)等組成。
3.分類代碼
按照《醫療器械分類目錄》,產品管理類別:Ⅱ類,分類編碼:22-06-05或22-10-03。
4.注冊單元劃分原則和實例
4.1適用范圍、結構組成、性能差異較大的產品原則上應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
4.2因可通過參考數據庫比對和無需參考數據庫比對(如識別算法等)完成臨床樣本鑒定/檢測功能產品的算法處理差異較大,應考慮劃分不同注冊單元。
(二)綜述資料
1.產品描述
1.1工作原理描述
飛行時間質譜儀的工作原理是將樣品和基質混合點涂于樣品靶的靶點上,樣品靶上的基質和樣品在激光的照射下,由分子轉變為離子,實現電離。同時,樣品靶上加有一定的高電壓,在離子源中形成一個高壓電場,在引出電極脈沖電壓的作用下,樣品離子加速飛行,當離子飛出離子源后,進入到無場飛行管中,最后到達檢測器。不同質荷比的離子到達檢測器的時間不同,質荷比小的離子先到達。離子最終在檢測器上產生電信號,再經過數字轉化器等處理,可在計算機上獲得樣品的質譜圖。
微生物質譜鑒定原理:通過繪制具有保守特征的微生物核糖體蛋白離子峰圖譜并建立標準數據庫,再將臨床微生物的質譜數據與數據庫中的標準譜進行對比,從而實現對微生物的準確鑒定。
核酸質譜分析原理:通過單堿基延伸和分子切割的兩種生物化學技術實現。設計多重PCR引物進行PCR擴增,擴增產物經蝦堿性磷酸酶(SAP)處理,進行去磷酸化反應,消除反應體系中剩余的dNTP,并對SNP位點設計單堿基延伸引物。在反應體系中加入ddNTP和DNA聚合酶,當某一ddNTP與待測位點堿基互補并結合時,鏈延伸反應終止。通常每次只延伸1個堿基。儀器自動將樹脂純化后的樣本點到帶有基質的芯片上,與基質結合的樣本在激光照射下獲得能量,進而離子化后進入飛行管,最終到達檢測器。檢測器將電信號轉化為可視的峰圖,每一條延伸后的序列有特定的質量大小,軟件自動分析對應的堿基類型得到結果。
圖1:飛行時間質譜儀檢測的原理圖
圖2:微生物鑒定質譜儀工作流程圖
圖3:核酸檢測質譜儀工作流程圖
1.2儀器結構組成:
產品結構示意圖如下:
1.2.1真空系統
通常包括高真空泵(擴散泵和分子渦輪泵較常用)、低真空泵及真空測量儀表和真空閥件、管路等以獲得儀器所需的真空度。
微生物鑒定產品:真空系統包括三個電磁閥、一個分子泵和一個機械泵。工作原理是在儀器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機械泵與分子泵之間的前級進出靶閥打開,所有的真空區域形成一個整體。當儀器退靶時,通過微動開關來檢測樣品靶的位置。當樣品靶退至進靶口時,樣品靶與腔體會形成另一個真空區域,這時打開放氣閥,進行換靶操作。當儀器進靶時,前級進出靶閥和放氣閥自動關閉,打開預抽閥,將樣品靶與腔體形成的真空抽至200Pa以下,方可進靶。此時再將前級閥打開,預抽閥關閉,儀器回到正常工作時的真空狀態。正常情況下,腔體內的真空可以抽至2x10-7mbar以下。
核酸檢測產品:真空系統由真空管、激光器、攝像頭和負壓檢測器組成。攝像頭實時監控質譜分析的過程,分析物受到激光照射后,通過真空管到達檢測器,檢測器收集的信號通過數據高速接口傳送到內置的電腦上。真空泵是真空飛行平臺實現質譜分析所需真空環境必要的組件,它為真空飛行平臺實現質譜分析提供了條件。
其中激光器是實現樣品電離的關鍵部件,目前有氮氣激光器和Nd:YGA固體激光器。氮氣激光頻率為50-100Hz,固體激光器頻率較高。激光頻率越高,數據采集速度越快。
1.2.2離子源
產品采用基質輔助激光解吸電離源,利用基質輔助進行激光
解吸電離,生成的離子具有較高的初始速度和位置分散的特點。離子源主要包括兩片加速場極片組成的雙場源、一組透鏡構成的離子聚焦透鏡、一組偏轉電極以及光路引入裝置。透鏡和偏轉板分別用于對加速引出的離子束進行聚焦以及對基質或小分子質譜峰進行偏移處理。為了盡可能減小電離產生的離子云的初始位置和速度分散情況,激光的入射方向盡可能與樣品靶板垂直。通過離子源以及光學特殊結構設計,利用光路引入裝置使激光入射光線與樣品靶板垂線間的夾角被控制在一定范圍內,能夠最大程度地減小初始離子分散,提高儀器的分辨率。
圖4:離子源結構圖
1.2.3無場飛行管/飛行時間質量分析器
該結構主要通過離子在飛行管中不同的飛行速度來鑒別離子的質荷比,達到離子分離的效果。無場飛行管是由非導磁且熱膨脹系數較小的材料制成,與真空系統相通,為離子飛行提供無磁場環境。
1.2.4檢測器
檢測器由離子收集器和信號放大器組成。放大器目前采用兩片直徑為18mm或25mm的微通道板(MCP)、TOF-MS專用的打拿級電子倍增器或單片微通道板與電子倍增器組合的形式。離子檢測器的功能是將質量分析器按質荷比分離后的離子流信號依次收集、放大、顯示,轉化為電信號并將其輸入計算機數據處理系統,最終得到所需的質譜圖及相應的分析結果。
1.3型號規格
應明確申報產品的型號規格及結構組成(或配置)。對于存在多種型號規格的產品,應當采用對比表及帶有說明性文字的圖片、圖表,對所有擬申報型號規格的結構組成(或配置)、功能、產品特征和運行模式、性能指標等加以描述,明確各型號規格的區別。
2.適用范圍
2.1適用范圍
采用基質輔助激光解吸電離飛行時間質譜技術,與配套檢測試劑共同使用,用于臨床樣本(如分離后標本或無菌部位臨床標本)的微生物(明確到微生物具體類別,如細菌、真菌等)進行(種、屬)水平的鑒定分析或臨床樣本中的核酸檢測分析等。
2.2預期使用環境
明確可能會影響申報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環境條件,即申報產品的正常工作條件,包括電源要求、溫度(考慮過高溫度對飛行管材質的影響)、濕度、空間要求、海拔高度等,對每一工作條件均應給出具體的指標要求(如電源電壓為220V±22V、50Hz±1 Hz,溫度范圍15℃~25℃,相對濕度不大于75%)。
(三)非臨床資料
1.產品風險管理資料
應按照GB/T42062醫療器械 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標準的要求,針對飛行時間醫用質譜儀的安全特征,從能量危險、生物學和化學危險、性能有關的危險等方面,對產品風險進行全面分析并闡述相應的防范措施。審查要點包括:
(1)與安全性有關特征的判定可參考YY/T1437。
(2)危險、可預見的事件序列和危險情況判斷可參考GB/T 42062的附錄C。
(3)風險控制的方案與實施、綜合剩余風險的可接受性評價及生產和生產后監視相關方法可參考YY/T 1437。
(4)風險可接收準則,降低風險的措施及采取措施后風險的可接受程度,考慮是否有新的風險產生。
表1主要危害列舉
可能的危害 |
可能的原因 |
造成的后果 |
能量危害 |
電磁能 |
電擊 |
操作者電擊傷 |
電磁能 |
儀器產生的電磁強度超標或保護元件破損 |
對操作者健康或周邊設備的正常使用造成影響 |
電磁能 |
抗電磁干擾能力差,特定環境設備工作不正常 |
儀器不正常工作 |
機械能 |
儀器的設計存在棱角,部件松動 |
操作者劃傷 |
機械能 |
部件運動過程中觸碰,運行過程中機械部件振動過大 |
操作者碰撞傷,導致結果誤差過大或顯示異常 |
熱能 |
儀器可觸及部件溫度過高,電路老化、使用時間過長、防護不當,使熱能聚集 |
操作者熱能損傷 |
聲能 |
由于各種原因導致的噪聲超出國家標準 |
對操作者聽力造成損傷 |
生物化學危害 |
生物危害 |
處理樣本如致病性微生物等未遵循生物安全操作規范 |
造成使用者感染、污染進樣器和離子源等部件,造成結果不準確 |
生物危害、化學危害 |
廢棄物處理不當,未提供處理信息或提供信息不充分 |
污染環境 |
化學危害 |
使用的清潔劑、消毒劑殘留 |
操作者損傷 |
操作危害 |
由不熟練/未經訓練的人員使用 |
未對使用者進行培訓或者使用者未閱讀說明書 |
儀器無法被正確使用 |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 |
使用的配件與儀器要求的不匹配導致機器使用異常 |
儀器無法被正確使用 |
未按要求進行樣本處理和測試 |
采用了錯誤的方式進行樣本準備:①樣本不純;②涂菌過厚或過薄;③樣本未添加基質或濃度過低 |
儀器圖譜質量差或無圖譜峰,無法給出正確結果 |
使用與檢測系統不配套的試劑 |
儀器和試劑的不配套 |
檢測結果不準確 |
儲存或運行偏離預定的環境條件 |
①儀器的工作環境條件與說明書中要求的環境條件不相符;②靶板不平或有刮痕;③質量軸偏離 |
造成儀器不工作或鑒定分值低 |
維修規范缺少或不適當,包括維修后檢查規范不適當 |
未按照規范進行服務和維修,未按產品說明書的規定及時更換元器件 |
儀器未達到維護使用要求 |
不適當的維護 |
未按要求進行維護 |
儀器無法被正確維護 |
信息危害 |
不適當的標記 |
未使用通用標準符號進行標識 |
操作者錯誤理解 |
不適當的標記 |
標記不明顯 |
操作者誤讀、誤按 |
不適當的操作說明 |
操作說明書使用描述不規范或過于復雜 |
操作者無法按照說明書進行操作 |
不適當的警示信息 |
對儀器的使用限制、副作用等未明示 |
儀器無法被正確使用 |
軟件危害 |
網絡安全導致的信息丟失或錯誤 |
惡意網絡攻擊和非授權訪問導致數據被丟失或被破壞,數據交換時醫療器械相關數據未設計授權訪問、修改和刪除,無法保證數據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得性 |
儀器無法使用或數據丟失 |
自建數據庫未涵蓋鑒定菌株范圍 |
自建數據庫樣本布局代表性,例數過少等造成驗證結果不準確 |
鑒定結果錯誤,誤導臨床治療決策 |
2.產品技術要求及檢測報告
2.1產品技術要求
應當按照《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22年第8號通告)編制產品技術要求。
(1)產品技術要求注明軟件發布版本、軟件版本命名規則。命名規則需明確字段的位數、范圍、含義,涵蓋軟件更新全部類型,包括網絡安全更新情況,與質量管理體系保持一致。
(2)性能指標和檢驗方法可參考GB/T 33864質譜儀通用規范、YY/T 1740.2醫用質譜儀第2部分:基質輔助激光解析電離飛行時間質譜儀的要求,如配置了加樣、溫控模塊,還應考慮加樣的準確度和重復性、溫度準確度和波動度指標。
(3)安全要求
應符合GB 4793.1、GB 4793.9、YY 0648、GB7247.1的要求。
注:如有溫控模塊,還應符合GB 4793.6的要求。
(4)電磁兼容性
應符合GB/T 18268.1和GB/T 18268.26中I組A類設備的要求。
(5)儀器功能
至少包含以下功能,企業還應根據產品的自身特點確定其它功能:
①自檢功能;
②校準功能;
③運行模式和參數設置功能;
④故障提示功能。
(6)軟件功能要求
應參照《醫療器械軟件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的相關要求,明確所有臨床功能綱要及所有可檢測項目和可計算項目,包括軟件的功能、使用限制、接口、訪問控制、運行環境(若適用)、性能效率(若適用)等要求。而軟件的功能應明確軟件的全部核心功能(含安全功能)綱要,注明選裝、自動功能,其中客觀物理測量功能明確測量準確性指標。如適用數據資源(含有微生物指紋圖譜庫等參考數據庫)的,應明確數據種類和每類數據的樣本量。
2.2檢測報告
(1)檢驗報告可以是申請人出具的自檢報告,也可以是委托有資質的醫療器械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2)檢測報告需提供軟件版本界面照片或列明軟件版本信息,有用戶界面的軟件需體現軟件發布版本、軟件完整版本,無用戶界面的軟件體現軟件完整版本。
(3)同一注冊單元內所檢驗的產品應能夠代表本注冊單元內其他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產品。注冊單元內各種產品的主要結構及組成、性能指標不能被某一產品全部涵蓋時,應選擇功能最齊全、結構最復雜、風險最高的產品作為典型產品,同時還應考慮其他產品中未被典型產品所涵蓋的性能指標,并對差異部分進行檢測。若產品因不同參考數據庫導致質量范圍等指標差異的,應分別制定對應的性能指標。
(4)當沒有充足證據能夠證明同一注冊單元內不同型號規格產品之間電磁兼容性能可以覆蓋時,應選取每一型號規格產品進行電磁兼容檢測。
(5)涉及安全有效性的關鍵件應一致,若不一致則應分別檢測。關鍵件一般包含:電源線、熔斷器、電源濾波裝置、電源開關、電源模塊、過溫保護器件、過壓控制器、離子源、檢測器電源開關等。
(6)若除基本部件外還配置了其他附件,如真空干靶箱、形態拍攝儀、點樣裝置等,檢測應考慮附件配置前、后的情況。應視實際情況選擇產品技術要求中受影響的條款進行檢測。
(7)如同一型號產品使用多個核心算法實現同一臨床功能時,則每類核心算法所對應的核心功能均應分別檢測。
3.產品研究資料
提供產品研究資料,對所有保證產品安全有效性的驗證進行總結,形成驗證總結報告。
3.1功能性指標研究資料
(1)注冊申請人應結合儀器原理及適用范圍,確定申報產品結構組成或各主要元器件功能性指標,并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一般應包括對激光器、檢測器、真空泵、飛行管等選擇與功能性指標的研究資料。激光器應考慮輻射安全研究,包括輻射的類型,并提供輻射安全驗證資料,確保輻射能量、輻射分布以及其他輻射關鍵特性能夠得到合理的控制和調整,并可在使用過程中進行預估、監控。
(2)應提供儀器連續工作時間的穩定性研究資料,并與說明書聲稱的可持續工作時間一致。
(3)環境試驗:應按照GB/T 14710中適用條款的要求,提交運輸儲存條件下環境試驗的研究資料,也可提交環境試驗的檢驗報告。
(4)對于配置了附件的飛行時間醫用質譜儀,應明確附件的安裝位置及安裝方式,并驗證評估其對安全性、有效性的影響。驗證應考慮在正常使用中可能的最不利的配置情況,包括附件本身,以及由于附件的配置,帶來的其他物品的連接、懸掛。驗證項目應包括但不限于:物品數量、位置以及相關的人員操作對實驗結果的影響等。
(5)申報產品臨床項目分析性能的研究資料
建議申請人綜合考慮申報產品的適用范圍、分析類型(定性)、樣本類型(如血液、尿液、分離后臨床標本等)和被分析物類型(微生物類別、菌屬、不同病種基因位點等)。按照對申報產品評價最不利原則(例如蛋白圖譜相近、存在基質效應、交叉位點等),選取代表性的臨床項目,采用臨床樣本進行研究,主要驗證臨床準確度、重復性、質量穩定性、質量分辨力、信噪比、交叉污染等指標,并形成驗證報告。
3.2軟件研究
(1)申請人應當根據《醫療器械軟件注冊申報資料指導原則(2022年修訂版)》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軟件研究資料。重點關注軟件需求是否與軟件功能一致,并提供軟件驗證與確認的過程與結果,且評估針對所有的軟件功能是否均提供了相應的資料。
申請人還需在軟件研究資料中提交GB/T 25000.51自測報告,亦可提交自檢報告或檢驗報告代替自測報告。
(2)如產品涉及醫療器械網絡安全,應單獨提交網絡安全描述文檔。產品涉及醫療器械網絡安全是指具有網絡連接功能以進行電子數據交換或遠程控制(其中網絡包括無線、有線網絡,電子數據交換包括單向、雙向數據傳輸,遠程控制包括實時、非實時控制),或者采用存儲媒介以進行電子數據交換(其中存儲媒介包括但不限于光盤、移動硬盤和U盤)。
有關網絡安全描述文檔的具體要求,建議參照《醫療器械網絡安全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22年修訂版)》。
3.3參考圖譜數據庫的研究
當產品含有微生物指紋圖譜庫等參考圖譜數據庫時,應提供數據庫的建立和研究,可參考標準YY/T1740.2-2021中4.9.2要求提供詳細的建立和研究資料,同時根據《醫療器械軟件注冊申報資料指導原則(2022年修訂版)》明確數據種類以及每類數據的樣本量、數據分布等情況。微生物鑒定數據庫應涵蓋臨床常見或重要菌屬及對應的菌種,具體可參考標準YY/T1740.2-2021的附錄A及相應微生物鑒定試劑產品技術指導原則;核酸片段已知圖譜應提供標準來源和建立過程,應涵蓋預期用途宣稱范圍和常見臨床基因位點突變類型(如適用)。
3.4穩定性研究
依據《有源醫療器械使用期限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的要求明確產品使用期限并進行驗證。描述產品正確運輸的環境條件,提供在宣稱的運輸條件下,保持包裝完整性的依據,提供驗證總結報告,可包括抗壓(堆碼)、振動、運輸等試驗。
應對申報產品中包含的易耗、易損、需定期更換或者具有固定使用壽命的主要元器件的情況進行詳細描述。詳述確定產品使用期限的具體理由和相關驗證數據,給出產品使用期限,需至少考慮激光器、真空泵等的使用頻次、更換周期等。
(四)臨床評價資料
質譜儀不屬于免于進行臨床評價的醫療器械,申請人應按照《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2021年第73號通告)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關于發布《醫療器械分類目錄》子目錄11、12、13、14、15、17、22相關產品臨床評價推薦路徑的通告(2022年第20號)的要求提交臨床評價資料。目前本產品原則上需要進行臨床試驗,臨床試驗重點關注以下內容:
1.臨床試驗基本要求
申請人應當選擇符合《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國家藥監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的2022年第28號公告)要求的臨床試驗機構開展臨床試驗,針對擬申報產品制定適用的臨床試驗方案。臨床試驗方案的設計應由申請人、臨床機構專家和統計學專家共同完成,各方應在規定的職責范圍內開展相關工作。
2.對照方法選擇
根據擬申報產品的適用范圍,申請人可選擇采用參考方法和對照產品兩種方式。
(1)推薦參考方法:微生物鑒定產品可選擇標準的微生物鑒定(如PCR法、基因測序法等);核酸檢測類產品可選擇基因測序法等作為對照方法。
(2)對照產品:當擬申報產品的適用范圍不多于中國境內已批準上市同類的適用范圍時,可選擇已在中國境內上市的同類飛行時間醫用質譜儀作為對照產品,評價兩種方法檢測結果的一致性。建議選擇目前在臨床使用狀況良好的機型,且提供對照產品的信息,如生產企業、型號、適用范圍等。如該產品需與體外診斷試劑配套臨床試驗時,還需明確具體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包裝規格、預期用途等。
3.受試者樣本入選要求
3.1應結合產品的適用范圍、目標人群和檢測要求等合理確定臨床試驗受試者的入組/排除標準,綜合考慮受試者年齡、性別等分層入組要求及正常、異常樣本的分布和樣本不同的收集、處理方法等。
3.2微生物鑒定產品,樣本應覆蓋宣稱鑒定微生物范圍的常見菌種且包含適用范圍的臨床樣本類型。臨床常見菌株可參考標準YY/T1740.2-2021的附錄A及相關微生物鑒定試劑的產品技術指導原則。
3.3核酸檢測產品,應根據申報產品聲稱的適用范圍,選擇代表性的檢測項目,對來源于人體樣本中的核酸進行檢測,包括病原體及人類基因檢測。根據臨床試驗中所選擇的臨床項目,制定受試者的選擇標準,建議充分考慮人種、不同基因亞型、突變位點、地域差異對試驗結果的影響。
4.樣本量要求
4.1樣本量的基本考慮
(1)臨床試驗樣本量應滿足統計學要求,應采用適當的統計學方法進行估算。
(2)臨床試驗樣本量確定應考慮臨床性能的各種影響因素,保證對臨床性能的充分評價。微生物鑒定產品不同微生物大類(如真菌、細菌、分枝桿菌)之間差異大應分別統計樣本量;核酸檢測產品如因不同核酸提取和樣本前處理方式對后續檢測性能產生較大影響時,應分別統計樣本量。
4.2樣本量估算
方案中應明確用于樣本量估算的評價指標,評價指標的預期值根據已有臨床數據(基于目標人群樣本)、小樣本探索性試驗(如有)的結果或其他適當的評價數據來設定,應在臨床試驗方案中明確這些參數的確定依據,如靈敏度、特異度不低于90%或按照配套試劑指導原則的相關要求。
樣本量通常采用臨床中的主要評價指標進行計算,同時應充分考慮可能的脫落剔除率、干擾性樣本等情況。
5.臨床試驗評價指標
臨床評價指標應在臨床試驗的設計階段確定,并在臨床試驗方案中予以明確。
5.1主要有效性評價指標:
定性用途通常包括診斷準確性(靈敏度、特異度、預測值、似然比、ROC曲線下面積等)或檢測/鑒定一致性(陽性/陰性符合率、總符合率、Kappa值等)。微生物鑒定產品應制定分別在種、屬水平的符合率,通常應滿足鑒定總體符合率95%置信區間下限不低于90%。
5.2主要安全性評價指標:
(1)儀器穩定性、重復性;
(2)儀器操作安全性不良事件情況等。
(五)產品說明書和標簽要求
產品說明書應覆蓋申報范圍內所有型號/配置,以及所有申請的組成部分。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應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及相關標準的規定。重點關注以下內容:
1.產品安裝要求,如可配置的附件及配置數量、位置,操作說明及注意事項,不按要求操作可能導致的后果等。
2.隨機軟件配套數據庫使用說明。
3.詳細的警告、注意事項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設備運行、操作環境等避免非正常使用情況;
(2)激光裝置符合激光GB7247.1相關警告內容;
(3)電磁兼容的相關要求;
(4)涉及微生物病原體生物安全性的規范操作說明。
4.儀器質控與校準方法。
5.針對建立參考數據庫的局限性,明確未能鑒定的菌屬(種)或提示相應菌屬(種)鑒定結果的可信度水平。
6.建議對軟件的全部功能(包含安全功能)進行描述,明確軟件發布版本。重點對用戶界面的整體情況、各功能窗口涉及的操作功能、通訊接口及協議進行介紹。
如產品涉及醫療器械網絡安全,說明書應提供網絡安全說明和使用指導,明確用戶訪問控制機制、電子接口及其數據類型和技術特征、網絡安全特征配置、數據備份與災難恢復、運行環境等要求。
7.故障排除,質譜儀鑒定結果錯誤常見原因及處理措施。可參考WS/T 807中表B.2。
(六)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確保產品和質量管理體系符合性的具體要求。
1.產品生產制造相關要求
1.1生產工藝過程及過程控制點
建議根據申報產品的實際情況,以流程圖的形式對生產工藝過程進行詳細描述,并根據流程圖逐一描述其中的過程控制點。
1.2生產場地
申請人應當對與申報產品有關的研制場地和生產場地情況進行概述。提交研發、生產、檢驗場地布局圖。明確不同工序的完成地點。如申報產品具有多個研制、生產場地,則對每一研制、生產場地的情況均應進行概述。
三、參考文獻
[1] GB 4793.1-2007,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S].
[2] GB 4793.6《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6部分:實驗室用材料加熱設備的特殊要求》;
[3] GB 4793.9-2013,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9部分:實驗室用分析和其他目的自動和半自動設備的特殊要求[S].
[4] YY 0648-2008,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2-101部分:體外診斷(IVD)醫用設備的專用要求.
[5] GB7247.1《激光產品的安全 第1部分設備分類、要求》;
[6] GB/T 18268.1《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的電設備 電磁兼容性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7] GB/T 18268.26《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的電設備 電磁兼容性要求 第26部分:特殊要求體外診斷(IVD)醫療設備》;
[8] YY/T 1740.2-2021,醫用質譜儀 第2部分:基質輔助激光解吸電離飛行時間質譜儀.
[9] GB/T 33864-2017,質譜儀通用規范.
[10] GB/T 37849, 液相色譜飛行時間質譜聯用儀性能測定方法.
[11] GB/T 6041-2020,質譜分析方法通則.
[12]《醫療器械分類目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7年第104號)
[13]《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7年第187號)[Z].
[14]《有源醫療器械使用期限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告2019年第23號)[Z].
[15]《醫療器械軟件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22年第09號)[Z].
[16]《醫療器械網絡安全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22年第7號)[Z].
[17]《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9號) [Z].
[18]《臨床檢驗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國家藥監局關于發布有源手術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等6項指導原則的通告2022年第26號)[Z].
[19] CLSI.M58 Methods for the identification of cultured microorganisms using matrix-assisted laser desorption/lionization time-flight mass spectrometry [M].
[20] WS/T 807-2022,臨床微生物培養、鑒定和藥敏檢測系統的性能驗證.
四、編寫單位
本審查標準由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評認證中心編寫并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