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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4-03-26 17:37
法規 |
主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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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CH |
對于PFAS要求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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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CA 關于PFAS的報告和記錄最終規則 |
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13日前最后一個日歷年結束期間,任何人制造(包括進口)或已經制造(包括進口)含PFAS的物質和混合物(包括物品),需要以電子方式報告PFAS相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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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福尼亞州
AB 1200 |
2023年1月1日起,禁止銷售含PFAS或PFAS≥100ppm(以總有機氟計)的植物性食品包裝。
2023年1月1日起,在加州銷售的炊具,如果在炊具的手柄或與食物接觸的任何表面含有一種或多種指定清單上的有意添加的化學物質,應在互聯網上披露信息,2024年1月1日起,應在產品標簽上披露信息,且不得聲稱不含任何特定化學物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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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福尼亞州
AB652 |
2023年7月1日起,禁止銷售含PFAS的青少年產品。法案規定含PFAS是指有意添加或≥100ppm(以總有機氟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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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州WAC第17-337章 |
2025年1月1日起,紡織和皮革消費品的售后防污和防水處理劑禁止有意添加PF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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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因州
H.P. 1113-L.D. 1503 & H.P. 138 - L.D. 217 |
2023年1月1日起,禁止銷售含有意添加PFAS的地毯或織物處理劑。
2025年1月1日起,銷售含有有意添加PFAS的產品的制造商需要向緬因州環境保護部提交通知。
2030年1月1日起,禁止銷售含有意添加PFAS的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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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尼蘇達州
HF1000 |
2025年1月1日起,禁止銷售含有意添加PFAS的地毯或毛毯、清潔產品、炊具、化妝品、牙線、織物處理劑、青少年產品、月經用品、紡織品家具、滑雪蠟、軟墊家具。
2026年1月1日前,有意添加PFAS的產品需要申報。
2032年1月1日起,所有產品禁止有意添加 PFAS,除非有發布特殊的規則表明是不可以取代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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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德島州HB 7438(SB 2044) |
2024年1月1日起,不得銷售含故意添加PFAS的食品包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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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德島州
S 0016 |
2024年1月1日起,不得使用含有意添加PFAS的B類消防泡沫。
2024年7月1日起,不得銷售含PFAS的青少年產品。
2025年1月1日起,不得銷售含PFAS的地毯和織物處理劑、軟墊家具、紡織品家具、常規服裝、化妝品、炊具。
2026年1月1日起,產品含有有意添加PFAS應向相關部門提交通報。
2026年1月1日起,不得制造或銷售含有意添加PFAS的B類消防泡沫,不得銷售含PFAS的戶外服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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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蒙特州
S.20 |
2022年7月1日起,不得銷售故意添加PFAS的B類消防泡沫。
2023年7月1日起,不得銷售故意添加PFAS的食品包裝、地毯、滑雪蠟。
2022年6月1日起,PFHxS、PFHpA、PFNA三種物質被列為兒童產品當中的高度關注物質,對于兒童產品有意添加此類物質含量高于PQL,或無意污染高于100ppm,則需進行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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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羅拉多州
HB 22-1345 |
2024年1月1日起,不得銷售含有意添加PFAS的青少年產品、織物處理劑、地毯、石油和石油氣產品、食品包裝。
2024年1月1日起,炊具手柄或與食品接觸的炊具表面含有PFAS,制造商需要在產品標簽上進行聲明。2024年1月1日起,禁止炊具制造商聲明不含有PFAS,除非沒有故意將PFAS添加到炊具。
2025年1月1日起,不得銷售故意添加PFAS的化妝品、室內紡織家具、室內軟墊家具。
2027年1月1日起,不得銷售故意添加PFAS的室外紡織家具、室外軟墊家具。 2024年1月1日起,使用有意添加PFAS的B類消防泡沫應遵循特殊規定。 |
來源:CTI華測限用物質與材料可